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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五死章 尚书之怒(第一更)

邓同达和左翼出了汉王府回到县衙之后便开始审理长孙涣杀人案。长孙涣杀人案人证物证俱全,所以在审理过程中当事人长孙涣神智已经失常难以亲口据实禀告自己的杀人意图和动机,难以亲口招供王显就是他自己所杀。但是,通过现场的人证口供和死者身上所取的物证及有仵作验尸的结果证明凶手就是长孙涣。审理过程中张贵虽然极力为自己公子辩解,说他们是被他人陷害,杀人的并非长孙涣本人。但长孙涣杀人为长安县差役亲眼所见,他们都可以作证,而张贵自己也亲眼看到长孙涣杀人的场景。因为有了充分的证词和证据,案件审理的很顺利,不到一个时刻便结了案。

邓同达对长孙涣杀人案的审理结果是:按《唐律》,长孙涣犯故意杀人罪,应判处斩刑。但因当时特殊原因(被迫搞基),长孙涣杀人属于自卫过当,又因当时他惊吓过度,导致行为失常,以至于做出杀人的举动并非他自己的本意,结合上述原因,特免其死罪,流放岭南。邓同达在审理完毕后吩咐县衙文吏誊抄了一份公文呈给刑部,等待刑部的批示。

长孙涣是在中午时分杀人被长安县不快发现的,邓同达结案的时间的傍晚时分。因为跟随长孙涣的王大身死现场,张贵被当场缉拿,长孙涣又是被自己的容貌做了适当的化妆,很少有人能认出他就是长孙尚书家的公子,就是张贵在大街上论喊乱叫也没人敢肯定。所以,长孙涣杀人案还是长安县衙派人到府上传唤长孙冰凝要她去跟长孙涣对证是否去了菊花楼之后,经过府上众人的证词证明她今天没有出过长孙府邸之后知情人才将此事通报给府上的长孙夫人。当时正在跟丫鬟们聊天的长孙夫人在听到自己的儿子杀人入狱的消息时难以接受这突如其来的沉重打击,哀呼了一声“我的儿啊”,然后昏迷了过去。

长孙府上的人见到长孙夫人昏迷,上上下下急成一团糟,长孙冰凝此时便吩咐众人将夫人抬回塌上,找来大夫为她诊治。长孙夫人本来就是惊吓过度,稍微恢复了片刻便悠悠转醒。等她清醒之后询问府上有没有将此事告诉老爷,众人都说没有时,她才冲着大家发怒,并派人将此事汇报给正在吏部处理公务的长孙无忌。

长孙无忌听完家人的禀报恼羞成怒,脸色煞白,阴沉的极度难看。但他在尚书省办公,在座的都是各部尚书和侍郎,在面前他掩饰住了自己发怒的情绪,强自忍住心中的愤怒。同为尚书省六部尚书之一,跟长孙无忌关系很好,支持太子李承乾的刘政会看到长孙无忌脸色煞白,上前问道,“辅机,身体不适还是发生了什么大事?你的脸色很难看啊。”

“多谢刘兄关心,我只是身体突然有点不舒服,没什么大碍。”长孙无忌和刘政会的关系很好,关系已经到了称兄道弟的地步,他勉强挤出一丝笑容说道。

“要不辅机先回家休息休息吧,如果萧相问起你来,我代你回答他。”刘政会担心的劝解道。

“如此就麻烦刘兄了。”牵扯到自己的儿子,长孙无忌也就不再大公无私了,他跟刘政会微以躬手,快步离开了尚书省。

长孙无忌出了尚书省,吩咐车架直接去长安县衙,家人的禀报太过简单,他想到县衙亲自了解一下事情的经过。离开了尚书省,坐在马车车厢中的长孙无忌此时脸上露出了骇人的神色,“果然好手段,这么快就报复老夫,老夫还是低估了你的实力和手段啊!”长孙无忌突然吐出这么一句话,然后便闭目沉思。通过家人的禀报,他知道长孙涣已经杀人的事实,他现在要做的不是查出谋后策划这件事情的人,而是先要为长孙涣销罪,保住他的性命之后再通过疑点彻查此案。刚才家人给他回禀时说了长孙涣是死罪难逃,他杀人的证据确凿。如果让长安县衙判了案之后自己再想翻案,没有十足的证据就很困难。

长孙涣案件审理完毕后的邓同达和左翼回到后堂,两人落座之后左翼对于李恪和邓同达两人在汉王府书房中的对答很疑惑,当时他认为汉王殿下的意思是让邓同达处死长孙涣,所以他在出了汉王府时心里虽然有疑惑也没有问邓同达。此时,案件的审理结果跟他想象中的结果不一样,他再也忍不住自己心里的疑惑向邓同达问道,“邓县尉,你此案的审理是否符合殿下的意思呢?”

“左翼,你说呢?”邓同达微微一笑问道,“我想你该明白吧?”

“卑职不知,请县尉明示。”左翼如实回答。

邓同达看了左翼一眼,双眼微眯,“你没有明白殿下在书房跟本官说的话吧?本案审理完毕得到的这个结果是殿下最希望看到的。”话说到这里,他喝了一口茶继续说道,“你要明白为政之道,处死一个人容易,但要震慑一帮人难啊。”

“那殿下的意思是想.....”左翼话还没有说完,就见一个差役匆匆进来回禀道,“启禀县尉,吏部长孙尚书求见。”

“长孙无忌?”邓同达问道,“快请!慢着,本官亲自去迎接。”

邓同达和左翼两个人出了县衙将长孙无忌迎进了县衙的后堂,“不知长孙尚书亲临长安县所谓何事?有什么事情需要下官要做的请直言,下官一定尽力而为。”邓同达明知长孙无忌来此的目的却装作不知献媚的问道。

“老夫为小儿而来,”长孙无忌说道这里时脸色略微尴尬,“老夫不想插手邓县尉审理案情,只想了解一些情况,还望邓县尉能够不吝告知。”他也知道邓同达是李恪的人,说话的时候表现的很委婉谦虚,根本不摆尚书的架子。要是放在平时,长孙无忌世家大族的子弟,又是朝廷尚书,岂能如此跟一小县令说话。

邓同达便不暇思索的将案件的过程简单的跟长孙无忌做了介绍。邓同达的口才不是很好,但贵在长孙涣在菊花楼的所作所为为人所不耻,所以邓同达说的很轻描淡写,长孙无忌听的却老脸通红,青筋暴跳。家人给他禀报的时候只说长孙涣杀人被关押在长安县,具体是怎么杀人的,为什么要杀人的原因没有给他回禀。

他知道即使自己回府问他们,他们会回答不出什么,只有自己特地去长安县问个清楚弄个明白。因为他知道这是栽赃陷害,是对自己的打击报复。自己的儿子是什么样他最清楚,虽然很纨绔,但还不至于会在那种下流的地方杀人,再说即使他杀人也不会亲手为之。所以,他认为只要了解事情的始末,查出疑点就可以为他销罪。可是,此时听到邓同达对长孙涣在菊花楼的的描述后,他再也忍不住自己愤怒的情绪,甩手将桌子上的茶杯扫在地上,“岂有此理,我儿岂能做出这种有悖伦理的勾当?”

“邓县尉,老夫想看下你们审理过的卷宗。”长孙无忌怒气不减的说道。

“喔?”邓同达一惊,“长孙尚书是奉了朝廷的命令来彻查此事?”

“老夫不是以尚书的身份又如何,是以尚书的身份又如何?难道邓县尉还怕老夫从中作梗不成?”长孙无忌见邓同达有意如此说,不由的脸色一沉,说话语气也加重了几分,但求到人家手里他也还是压住心底的怒火没有直接斥责邓同达。

“长孙尚书,令公子的事情下官也是秉公办事啊,只因他杀人的过程被长安县衙的捕快你府上的家仆张贵亲眼所见,下官也是公事公办不能徇私枉法。”邓同达一脸为难的说道,根本不因为长孙无忌刚才语气不善就跟他冷眼相对,“只是....此案已经审理完毕,案卷已经归档,誊抄的一份上报了刑部,等刑部批复之后就可以行刑。所以,长孙尚书要想阅览卷宗,如果不是以吏部尚书的身份的话,只能先上报刑部批准方才能够有权阅览,不然下官也没有权利私自将卷宗给尚书。”

因为《唐律》规定:凡是案件牵涉到朝廷命官的亲戚家属,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他需要规避。所以,邓同达如此说就是想告诉长孙无忌,杀人的是你的儿子,你身为朝廷的吏部尚书不能私自参与此案,你需要规避。

“老夫明白,那邓县尉总该告诉老夫案情审理的怎么样了吧?”长孙无忌在邓同达面前处处碰壁,他知道邓同达不可能告诉他审理的过程,所以直接跟他询问结果。

“按大唐律令,令郎所犯故意杀人罪,本该判处斩刑。但因他被人所挟持,杀人属于自卫过当,又因当时他惊吓过度,导致行为失常,以至于做出杀人的举动并非他自己的本意。所以,下官结合上述诸多原因,特免他的死罪,改刑发配流放岭南。”邓同达缓缓说出了自己的审理结果。

“已经结案了?”长孙无忌“腾”的一声站了起来,此时他再也忍不住自己内心的愤怒,斥责邓同达道,“如此大案怎么能草草了事?邓县尉也太不负责了吧。”

“长孙尚书,令郎杀人现在有人证也有物证,证据确凿,下官也是按照大唐律令办事,还望长孙大人慎言。”邓同达此时也不再装作卑躬屈漆的样子,一脸正气的回道。

PS:(此处的唐律是《武德律》,不是《贞观律》,《贞观律》是太宗李世民令长孙无忌、房玄龄等,参酌隋律,以“宽简”、“平允”和“画一”为原则,对《武德律》加以修订,于贞观十一年(637年)正月才颁布执行《贞观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