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妃不要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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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 朝朝暮暮

潮笙躺在床上翻来覆去。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白天睡多了,晚上难以入眠,一些往事就和潮水一样不断地涌进脑海。

她发现,在泽荷的二十多几天,她很少想以前的事,心境难得地平和。她常常想,没有人知道她在这里,没有人找她,她是自由的一个人,可以一直这样快乐地过下去。

可,瞧,平静不了多久,有人找来了。

是苏晟?苏洛?还是别的什么人?

终归,都是不想让她安静的人。

跟着赫连勋到山里去,可以换得几天平静的日子么?她可以,永远地躲开纷纷扰扰么?

大清早,开还未大亮,赫连勋就来敲她的房门。她就带了个简单的包袱,赫连勋倒是背了不少的东西,两人步行,带着闪电往那座不大的山上走。

虽然是阳春三月的天气,但因为常常下雨,清晨还有早春的寒意。

山路难行,但景致迷人,潮笙常常走着走着不自觉地望着山脚下,再充满兴致地往山上爬。看着不怎么高的山,到达山顶时,竟然已经中午了,他们爬了将近三个时辰。

山顶除了那间小屋,便是大片大片的空地,虽然崎岖不平,偶有杂草丛生,看起来山景怡人。他说的瀑布竟然是一条小溪流,可怜兮兮地从山涧往下流淌。

“你们梁国没有像样的瀑布吗?”

“没有。梁国以山为壮丽,不像你们齐国以海为美。”

潮笙怜悯地望着他:“你应该去宋国看看什么叫做最美的瀑布。不行去陈国也行。”

赫连勋道:“最美的风景也要有人陪着一起看,比如现在,我觉得这座山头就很美。”

潮笙别开了头。

闪电在地上打滚,自娱自乐。赫连勋说:“去看看屋子。”

三间很小的小屋,一间厨房,两间小屋,都铺了被褥。潮笙疑惑地问他:“你时常上山打猎?”

“一年来十来天吧。”

“就为了这十来天特意建了这个屋子?”

“我很闲。”

果然是富贵闲人,可他一个王爷不爱繁华似锦,喜欢这乡山野岭是个什么意思?

“赫连勋,大多数男人都爱富贵,爱权利,何以你不爱?”

赫连勋看她,“我几时不爱?别把我想得高尚,我不过是不喜欢被困在皇宫,才选择来的军营。追求权利和野心是男人的共性,不过端看用哪一种方式去追求自己要的生活罢了。”

潮笙想想,他说得没错。她对他的了解,彼止于表面而已。

安排妥当之后,赫连勋背着弓箭,带着闪电进山,说在天黑前回来。

潮笙爬了一早上的山头,不想再动,坐在院子里的藤椅晒太阳。山顶的太阳很猛烈,照得她睁不开眼。

迷迷糊糊间,感觉有人向她走过来。月白的深衣,外面罩着一件如烟一样的薄纱。他黑发半束,撑着把七十二油纸伞。

她欣喜地站了起来,走向他,“你,怎么来了?”

他微和地笑望着她,“你在这里,我就来这里。”

她心里甜蜜又酸楚,“可你不是不理我了么?”

他伸出手来抚摸她的脸,“我怎么会不理你?”

他将她拥进怀里。两人的背后是青山层峦,烟雾缭绕的山头。天地之间安静如厮,仿佛世间只剩了他们二人。

那画面太美,以至于睁开眼时,阳光刺痛她的眼睛,她才发觉自己做了场白日梦。

呵,梦里的司辰,是她十四岁时情窦初开时的样子。眉目如画,黑漆漆的眼珠,笔挺秀气的鼻子,不点而朱的唇。

她吸了口气,觉得胸口疼得厉害。她想起一句诗,“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那时她还觉得相思为何会入骨?此时才明白,不懂,不过是因为不曾经历过。

她的一腔柔情司辰已经不在乎了。他的入骨相思,可曾给了别人?那名他新纳的侧妃,可是他远了她,冷落了她的原因?

她觉得有点儿冷了,明明太阳这样大。

她呆呆地坐着,及至傍晚,赫连勋带着满身是血的闪电回来了。他把闪电拴好,见她缩在藤椅里,便走过来:“你就这样对着太阳,也不怕灼伤了眼。”

她幽幽地问,“赫连勋,你爱过哪个姑娘么?”

他顿了顿,望向远方:“就爱过一个。”

“如果有一天,不爱了呢?”

“没到那一天,我不知道。”

赫连勋望着她,她少见得空洞,像那天晚上他在破旧的将军府里看见她哭时一样,少了几分灵气。他在她身边的位子坐下来,“爱情不是活着的全部。有很多事情都比它重要。”

“这个我当然知道。”她说,“爱情这个东西,也许根本不存在。”

“怎么不存在呢?它在每个人的身边,只是有人抓住了,有人错过了。”

如果她伸手,能抓得住吗?如果她委屈求全在他身边,不求名分,或者最后挣个侧妃的名分,他们可能地久天长吗?

“赫连勋,你的双胞胎兄长,就是赫连功——他可有三妻四妾?”

“身为太子,怎么可能没有。”他说道,“怎么,你是因为他有三妻四妾所以离开了?”

她望着远方,“不是。”

“那是为什么?”

要怎么回答呢?说,因为他已经不爱她了,连让她当一把刀也不需要?把她藏在深宫里,那个像冷宫一样的地方?

“你说你爱着那个姑娘,她如果不是皇室贵族,你不能娶她,当怎么做?”

赫连勋说:“我素来很任性,什么都可以不要,就是不能不要她。只是她没有给我机会让我娶她。”

潮笙笑了起来,却是带着点嘲讽,“说说而已吧,真要做,你会舍不得你背后的光环。”

他眯了眯眼,望着远方,“子非鱼,焉知鱼之乐。每个人追求的都不一样,有人追求权利巅峰,有人追求金钱,有人追求世间最美的女人,但也有人,就想要简单平凡。”

“也许刚开始你会觉得为了她放弃那些权利会值得,时间久了呢?厌弃她了呢?”

赫连勋唇角微微扬起,“潮笙,我发现你一个缺陷。”

她转过头看他,“什么?”

“你有没有发现,你在做什么事之前,都会想一个最坏的结果。”赫连勋道,“有时人生是一场冒险,你无法预料以后会发生什么事。有些事承诺也不会有用,因为承诺的当下,都是满满的诚挚,而三年五载,人有可能会变,但,也可能永远不变。未来是未知的,若带着乐观的心情去探索,也许它就是乐观的结果。反之,结局也可能是相反的。”

潮笙想了想,“你说得也有道理。”

“所以,让一切随遇而安。已经远去的事情,不要再想,近在眼前的事,不要错过。”

赫连勋不知道几时走开了,潮笙想着他说的话,觉得说得容易,做到太难。忘记司辰,那太难太难了。

七年,占据她人生的一大半时光。他的好,他的情意,他的冷漠,他的冰冷,想起来都是苦涩。

“潮笙,来吃饭。”

潮笙站起来,走近赫连勋。桌子上有两菜一汤,一荦一素,汤不知是什么肉汤,放了些枸杞,有清甜的香气。

“你做的?”他看起来不像会做菜的人。

“这里除了我和你,还有别人吗?不是你,当然就是我。”赫连勋对她的疑问感到好笑。

“你平时下过厨吗?”

“偶尔吧。”他说,“别太质疑我的水平,勉强吃吃还行。”

潮笙笑了。“你真是个奇怪的人。”

“会吗?”

他是王爷,又是将军,抛弃尊贵的身份,甘当一个平民。他要什么山珍海味没有,偏要自己来做?

这些,她不会说出口。他再奇怪,那都是他选择的人生。而她不过是一个过客而已。

赫连勋做的饭菜确实只能勉强吃吃,潮笙决定明天由她来下厨。看样子,他们要在山里住十天半个月,想想,住在山里也没什么不好,很符合她的要求了,世外桃源,隐隐于野。

“今天我让闪电自己去捕了一只小鹿。”

“成功了?”

“没有。它只当做好玩,还不知道怎么去捕食。它驯养太久,不知道怎么攻击。”他说,“从明天开始我不会给它喂食,让它自己去寻找。它们是天生的王者,几天就能适应属于他们的森林。”

“等它嗜血了,会不会反回头咬你一口?”

赫连勋说:“也许会,也许不会。谁知道?”

“如果会,你是什么感想?又会怎么做?”

赫连勋看着她的眼睛:“如果是你,你怎么做?”

她想了想:“它如果回头反咬一口,我也不意外。它们毕竟是野兽,当尝到了杀戮的刺激,鲜血的美味,也许它也会想要尝一尝人是不是也很好吃。它来攻击我,我会躲避,躲避不过,就杀了它。”

“和我想的一样。”赫连勋微微一笑,“也许从某一些方面来说,我们俩很像。”

潮笙不置可否。

夜里山间挺冷,潮笙要洗碗,赫连勋拒绝了,让她进屋去暖着。潮笙也没有进屋,而是站在空旷地,望着满天繁星。

这片山虽然不高,但泽荷本身处于地势较高的高山,天空离他们很近,大有手可摘星辰之感。

肩上一沉,那袭披风又到她肩膀上。

潮笙说:“谢了。”

“这里的夜空如何?”

“和福临山比起来差一点。”

“福临山?”

潮笙和他婉婉到来:“嗯。我十岁的时候被司辰收留,他找了最好的剑师教我学剑,三年后,我拜剑圣萧正为师,十六岁才下山。我在福临山待了整整三年。”

“萧正?”他想了想,“前两年我还见过他。”

“是吗?”

“你一个人,和萧正那个脾气古怪的老头子住了三年?”

“嗯。”

赫连勋双手环胸:“那你没变成一个脾气古怪的小老头可真是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