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而言之,這次KTV之行儼然變成了芙蓉的個人演唱會!
雖然觀眾隻有兩個人,但這並沒有影響芙蓉的興致。這個從異界來的小牧師,竟然把周傑倫所有的快歌全都唱了一遍,就連最新專輯《驚歎號》裏的《水手怕水》和《琴傷》也沒有漏掉。
鈴不鈴不鈴,鈴不鈴不鈴,鈴不鈴不鈴
鈴不鈴不鈴我的鬧鍾怎麽叫不醒我
芙蓉將已點歌曲裏最後一首周傑倫的《水手怕水》唱完,終於放下了話筒。抄起桌上的可樂“咕咚咕咚”地喝了起來,不一會兒就已經半罐下肚,這才長長地呼了一口氣。
“今天唱得實在是太過癮啦!”芙蓉窩在沙發裏,滿臉的幸福和滿足,“要是我會說英語的話,一定會把阿姆的歌也學了的!”
有芙蓉如此驚豔的表演在前麵,袁奮和趙琳兒之後唱起歌來也就有些索然無味的感覺來。兩人隨便點了幾首喜歡的歌唱著,不時地聊著天,芙蓉則靠在袁奮的肩膀上呼呼睡了起來。
唱RAP並不是一件輕鬆的事情,這種歌曲歌詞又多,速度又快,一般人唱上個兩三首就得聽一下,更何況芙蓉同學一連唱了十幾首還沒有停歇過,中間更是連水都沒有喝過一口。
人家開演唱會的時候還會趁著換衣服休息一下喝點水,可芙蓉不這樣,她覺得還是一口氣唱完來的過癮。
看著芙蓉在自己肩膀上打著呼嚕、留著口水的可愛摸樣,袁奮心中充滿了成就感!
要知道一個月前,芙蓉還是個連台燈和身份證都沒有見過的小土鱉呢,現在她不但已經能夠一個人出門買東西了,就連RAP也唱得那麽有模有樣。
這可都是我的功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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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不需要我送你們回去了嗎?”趙琳兒站在奧迪門前,開口問道。這個女人剛才一個人幹光了一整瓶紅酒,現在仍然一副臉不紅、氣不喘的樣子。
袁奮和芙蓉兩人都不喜歡喝紅酒,前者沒有這個習慣,而後者則認為紅酒裏麵有一種酸酸的味道、很奇怪。
相比紅酒,袁奮比較偏愛啤酒,冰冰的,大口大口喝下去的感覺很爽。不過若是往紅酒裏麵到點可樂或者雪碧的話,袁奮倒是可以接受。
雖然這種喝法在有些人看來是一種很土鱉的行為,但是他覺得隻要自己喜歡、喝的開心就行,去管那麽多幹什麽。
剛才唱歌的時候,他就幫芙蓉這麽配了一下。嚐過一口之後的芙蓉頓時愛上了這種味道,一口氣將一整杯喝了個精光。可惜再想喝的時候,卻發現酒已經被趙琳兒全部喝完了。於是她便將這種配方給牢牢地記在了心裏。
可樂還真是一種神奇的東西呢,竟然能讓那麽難喝的紅酒變得如此美味!恩,回家之後試試看可樂拌飯吧。
“不用啦,你先走吧。”袁奮搖頭,“我在醫院的病床上躺了一個多禮拜,都快生鏽了,得多走走,活動活動。”
“對的,我得陪袁奮一起活動,誰讓我是他的女朋友呢?”芙蓉挽著袁奮的手臂說道。
“行,那我就不繼續當電燈泡打擾你們的兩人世界了。”趙琳兒笑著對袁奮說道,“公寓的鑰匙已經給過你了,到時候自己開門進來,不過聲音輕一點哦,明天我五點就要起來呢!”
“啊,你那麽早起來幹嘛?”芙蓉很納悶。
在她看來,睡覺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每個人都應該喜歡的啊。怎麽會有人那麽早就起床?在阿萊斯大陸的時候,要不是每天早上老師有規定必須在六點的時候就起床修煉魔法,自己每天都會像現在這樣睡到中午。
和老師比起來,還是我們家袁奮好,他就不會讓我早起,嘿嘿。
“同學,我得上班啊,明天更是要去趕飛機!哪像你們那麽悠閑,想睡到啥時候就睡到啥時候?”趙琳兒歎了口氣,鑽進車門,“好了,那就這樣吧,我先走了。有事情打電話給我。”
袁奮笑看著趙琳兒駕車離開,牽著芙蓉的手,走出了停車場。
現在是晚上十點半,對於夜貓子來說,S市的夜生活才剛剛開始而已。路上的行人和車輛還是那麽的多,熙熙攘攘的,很熱鬧。店家為了招攬生意,將自己的招牌燈光開到最亮,加上路邊的路燈,使得漆黑的夜變得像是白天一樣。
今天的芙蓉,終於穿上了那套從美特斯邦威買的衣服——紅色短袖T恤和那條讓袁奮喜愛萬分的牛仔熱褲。白皙的皮膚在五彩霓虹的照耀下給人一種人間仙子的感覺。
性感時尚的穿著加上她絕美的容顏,讓許多來往的男性生物駐足觀望,流連忘返。有不少男人都因此撞在了電線杆上,或者被身旁的女友拎著耳朵拉走。
芙蓉是個喜歡熱鬧的女孩子,左手被袁奮牽著,右手拿著一根糖葫蘆啃著,臉上洋溢著幸福的笑容。兩人親密的樣子,和地球上的普通情侶並沒有什麽兩樣,一副甜甜蜜蜜的熱戀樣子。
又有誰會想到,兩個人的相遇,會是這麽的不可思議?一個是普普通通的高中畢業生,另一個卻是從異界穿越而來的魔法師。
兩人手牽手,誰也沒有說話,就慢慢地這麽走著,燈光將兩人的影子拉得老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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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ghteen”酒吧離開S市某處著名的景點並沒有多少距離,據說那裏是看夜景、談戀愛的絕好去處,袁奮之前一直是單身,所以也沒有興趣一個人去那裏裝深沉。
兩人來到這兒已經是夜裏十一點了,人相對白天來說少了不少,而且都是一對一對緊緊簇擁著,悄聲說著甜言蜜語。
袁奮拉著芙蓉加入了他們,兩人緊靠著趴在護欄上,看著夜色,吹著江風聊著天,愜意萬分。
“袁奮,袁奮。”芙蓉輕輕地拉了拉袁奮的袖子,輕聲說道,“我問你一個問題,你可不許亂想哦。”
“嗯,問吧。”袁奮靜靜地看著芙蓉,等待著她的下文。
“如果,我是說如果哦。”芙蓉的聲音很輕,聽上去有一種縹緲的感覺,“如果我有一天突然離開你的話,你會怎麽樣啊?”
“離開我?”袁奮愣了一下,“我記得一個月前在KTV裏我曾經說過,除非你自己要走,否則就算天塌下來,我也不會趕你走的。”
“嗯,我記得。”芙蓉點頭,想到一個月前袁奮發誓時的樣子,芙蓉心中就很感動。自己當時才剛來地球不久,什麽都不懂,袁奮卻一點都不嫌棄自己。
“所以,你說要離開我,那一定是因為我做了什麽對不起你的事情,讓你傷心了。哦,還有一種可能,就是遇到了什麽不可抗拒的外力。”袁奮搖了搖頭,“我們先來說說第一種可能吧,放心,芙蓉,我不會做任何讓你傷心的事情的。你是我的初戀,也是這個世界上第一個對我這麽好的女孩子,我疼你還來不及呢,第二種……唔……”
光明神在上,袁奮你就是個大笨蛋!竟然沒有明白我的意思,還要我主動親你,太過分了!
袁奮的話才說到一半,卻被芙蓉用嘴巴給堵住了。
這個小妮子紅著臉踮起腳,狠狠地吻在了袁奮的唇上。這是她第一次主動親袁奮,完全不懂得神馬要領,想到袁奮曾經親自己的方式,當下伸出舌頭,輕輕地舔了一下袁奮的嘴唇。
淡淡的、軟軟的,好像並不怎麽好吃的樣子嘛。
袁奮隻覺得腦袋轟隆一聲,愣在了原地。
我勒個去,又被強吻了?
下意識地將芙蓉柔若無骨的身子抱在懷中,袁奮頓悟了——我可真是個笨蛋啊,電視裏麵不是說過嗎,對於女人提出的這類問題最好不要用語言去回答,因為任何甜言蜜語都比不上一個深情的吻來的有用!
光明神在上,我竟然還在那裏像個傻瓜一樣分析,真的可以回家買塊豆腐撞死算了。
袁奮頓時低下頭,輕輕地將芙蓉的嘴唇含在嘴裏,好像喊著果凍似的,輕輕吮吸起來。他感覺到懷裏芙蓉的身子輕輕地顫了一下,腦袋害羞似的往後縮了縮,可她那雙摟住自己後背的手,卻更加的用力了。
袁奮微微地睜開眼睛,發現芙蓉閉著眼睛,一副享受的模樣,長長的睫毛微微地顫動著,好像在說話。
舌頭敲開芙蓉貝齒的同時,芙蓉的呼吸突然急促了起來,身子也變得滾燙。袁奮當下不再猶豫,溫柔地探索了起來。
兩個人口舌糾纏了好一陣兒才分開,芙蓉的臉已經紅得像是快要滴血了一樣。
她媚眼如絲地看著袁奮,吐氣如蘭地說道,“袁奮,你太過分了,不過我還要……”
聽到這似嗔似嬌的聲音,聞著芙蓉身上散發出來的淡淡體香,袁奮覺得自己的血管都快要爆掉了,再次低頭吻了下去,芙蓉閉著眼睛,哼哼唧唧地、生疏地回應著袁奮,雙手緊緊地摟著他,仿佛想要將自己融進他的身體裏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