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解釋了一下她選擇戲劇社的原因。
原來,自從上次在動物園裏,被那個假裝成星探的殺手邀請去拍電視劇之後,芙蓉心中就留下了這麽一個念頭——反正其他的事情,比如看電視、玩遊戲平時在家裏都能做,那幹什麽還要特地去參加一個組織呢?要參加的話,就得找一個自己平時想做,但是一直沒有機會做的事情。
於是,戲劇社就成了芙蓉最後的選擇。雖然不能讓自己上電視,但至少能夠過一下癮。對於這個小小的決定,袁奮當然不會反對,不僅如此,他還在芙蓉的盛情邀約之下,和她一起加入了戲劇社。
他覺得按照芙蓉的樣貌,就算不會演戲也肯定能夠拿個女一號、女二號神馬的。而他自己,最多就是路人甲、小兵乙之類的角色了。不過他並不在乎這些,隻要芙蓉喜歡就行。
有了決定,兩人立刻來到戲劇社的招新處,拿了兩張表格填了起來。也不知道怎麽那麽巧,戲劇社負責招新的那個人,正是那個給袁奮可樂作為好處的男生,長得唇紅齒白的,很有一種影視劇當紅小生的感覺。
“歡迎加入我們的大家庭。”男生伸出手熱情地說道,“我是戲劇社社長,王佳華。對了,兩天後我們就有一次社團活動,到時候一定要來參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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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晚上,袁奮獨身一人來到和張若琳約定喝酒的地方。這是開在江南大學附近的一家高檔飯店,人氣很旺,生意很好。
現在正是吃飯的點,店裏麵坐滿了人,吵吵鬧鬧的,非常熱鬧。
推開包廂的門,袁奮發現,這個包廂很大,足足有四十多個平方米,卻隻有正當中一張桌子。
張若琳和張天宇已經坐在裏麵了,陪著他們一起的還有一個袁奮熟悉的人——秦縱橫的孫子秦然。
“袁奮,你來了。”張天宇見到袁奮這個救命恩人,立刻站起身來迎接。
兩人之前並沒有什麽太大的交集,張天宇隻記得袁奮有一個非常漂亮的女朋友,好像也是他們班級的,可是經過今天上午的那次變故,他的心中已經將袁奮當成了朋友,有意想要和他走得近一些。
“恩。不好意思,我來晚了。”袁奮找了個靠近門口的位子坐下,和秦然點了點頭,說道,“你們等很久了吧?”
“沒,我們也才剛到。”秦然也站起來說道,“袁奮啊,若男姐白天的時候和我說晚上要帶我見一個朋友,沒想到竟然是你,這個世界還真小!”
“是啊。我也沒想到。”袁奮笑。
“袁奮,你和秦然認識?”張天宇愣了一下,問道。
袁奮點頭。
“上次救了我爺爺的就是他。”秦然和張天宇解釋了一下他和袁奮之間的關係,隨後對袁奮說道,“我和天宇他們,打小的時候住一個大院裏的,關係特鐵。”
“大院?”袁奮愣了一下,接著就反應過來,秦然指的是那種軍區大院。從這裏出來的人,關係好是肯定的。
見袁奮坐下之後,張若琳站起來說道:“袁奮,謝謝你早上救了我弟弟,我敬你一杯!”
這個女人就算是說感謝的話,也是沉著一張臉,看上去好像誰都欠她很多錢似的。不過她的動作卻是非常的灑脫,直接拿過桌上放著的一瓶茅台,倒了滿滿兩杯酒,遞給袁奮一杯。
張若琳的長相還是非常的甜美,綁著馬尾,隻是有一根橡皮筋簡單地綁住,沒有佩戴任何的首飾,給人一種幹淨、利落的感覺。
她沒有穿軍裝,上身一件黑色的緊身t恤,下麵一條黑色的緊身牛仔褲,黑色的軍靴,雖然身材凹凸有致,非常勻稱,但是因為一身黑的關係,看上去酷酷的。
“謝謝,這隻是舉手之勞而已。”袁奮笑著接過酒杯。
“我說過了,舉手之勞也是救命之恩,你再謙虛就是不給我麵子!”張若琳的聲音酷酷的,板著臉說道,“我幹掉,你隨意!”
在她看來,除了上級下達的任務之外,其他事情絕對比不過自己家人、朋友的命重要。
之前張天宇的檢查結果也下來了,醫生說他要是再晚一步救治的話,很有可能就會因為心髒停止跳動而死掉。
也就是說,袁奮的舉動絕對可以說是真正意義上的救命之恩了。
作為一名愛恨分明的華夏軍人,張若琳怎麽可能會不感激?俗話說,滴水之恩還要當湧泉相報,更何況是救命之恩?
可是按照她的性格,說不出什麽漂亮的話來,要讓她像其他女生那樣撒嬌或者別的什麽,那還不如讓她直接以身相許來得簡單一點。
所以,她隻能用最直接的方式來向袁奮表示感謝——喝酒!
感情淺舔一舔,感情深一口悶,她舉起酒杯,虛空對著袁奮敬了一下,仰頭一口氣喝掉。
“好吧,那我就不謙虛了。”對於張若琳豪爽的性格,袁奮也是非常喜歡,再加上她又是一名華夏軍人,所以對她說話的口氣袁奮也沒在意,當下學她的樣子,一口氣把酒給喝幹。
“爽氣!”張若琳朝著袁奮比了比大拇指,接著又倒了兩杯,“你這個兄弟我張若琳認定了!來,再幹一杯!”
“好!”袁奮接過酒杯,再次一仰頭喝了個幹淨。
這次過來是和朋友喝酒,所以袁奮雖然知道今天肯定得喝很多,但是並沒有服用他們老袁家特製的解酒藥丸。
他從小就被老爸袁飛用酒灌到大,這兩杯高度白酒喝下去,隻覺得胃裏暖洋洋的,很是舒服。
張若琳是出生在軍人家庭裏,雖然是個女生,但是她從小卻是被當成男生一樣養大的,所以性格不自覺地就和男生有些相似,豪爽、大氣,喝酒更是經常的事情。
張若琳的酒量很好,就算是同院的男生幾個人加在一起也喝不過她。
兩杯白酒下去之後,張若琳並沒有什麽太大的感覺,詫異地看袁奮一眼,心中想道:這小子不但醫術高超,酒量也很不錯嘛。
什麽菜都沒有吃過,就直接喝了兩杯下去,雖然隻是小酒盅,可是他的眼神清澈,臉色也沒有任何的變化,夠男人!
不過,這也讓張若琳心中產生了一種想要和他一較高下的心思——誰說女子不如男?
她倒了第三杯酒,說道:“袁奮,俗話說的好,酒要過三,我們再幹一杯!”
“幹!”袁奮二話不說地拿過酒杯,虛空敬了張若琳一下,一口悶掉。
坐在旁邊的秦然早就看出了張若琳眼中不服輸的勁兒,心中不禁偷笑了起來——想和袁奮比酒量?你還不如和大象比體重去的呢。開玩笑,袁奮這個家夥絕對是尼瑪扮豬吃老虎的高手!
秦然清楚的記得,上次袁奮帶到他家來的那缸藥酒,他隻是倒出來喝了那麽一小杯,就覺得頭暈眼花,腳下開始打飄了。而袁奮呢,他可是從小喝這種酒長大的。
現在就這麽三杯小小的白酒,怎麽可能會有感覺?
張若琳可不知道這個故事,連喝三杯下去,她都覺得有些酒氣上湧,不過作為一名巾幗不讓須眉的華夏軍人,怎麽可能會認輸?
她正要倒第四杯的時候,卻被袁奮拉住了:“那個,我肚子有些餓了,能先吃飯麽?吃完飯之後我再陪你喝酒。你看如何?”
張若琳被袁奮抓住手臂,下意識地想要用力掙脫。這是多年訓練所產生的條件反射。可是她赫然發現,袁奮的手好像鐵鉗似的,無論他怎麽用力,都紋絲不動。
“姐,好了,別喝啦。”張天宇見到自己的老哥還要繼續倒酒,當下起身勸阻道,“袁奮是我的救命恩人,不是敵人,我們先吃飯吧……”
張若琳若有所思地看了袁奮一眼,點頭說道:“好,今天你是貴賓,你說先吃飯,那我們就先吃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