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山九龍秘籍

第二百五十八章 紅衣小鬼2

金萌皺皺眉頭,翻了一頁,文揚,又換了一隻雪茄,繼續抽著,現在,這孩子越來越燒包了。

這裏麵,集合了金木水火土五行

頭頂有針眼!分魄術!那針用屍油泡過

泳衣為水

紅衣為火

秤砣為金

橫梁為木

地為土

1.熟知小孩出生年月日。

2.對小孩家比較熟

3.凶手應該懂一點易經,且比較迷信。

4.跟小孩家結仇比較深,不深不會下手這麽陰。

5.結合迷信程度來看,此人應該至少30歲以上。

標準的養鬼術前半段

十五歲以下的童男童女

用紅衣鎖魂秤砣墜魂離地一尺魂魄不能隨土而遁

引魂針開泥丸宮引魂魄出竅

用死者的骨殖或者生前常用之物作為養鬼之器

極陰之地養49天那就是一厲鬼

自己頂:怎麽提防養小鬼的人:

(1)尊重兒童,在任何地方都帶著愛心對待兒童,尤其你和陌生兒童單獨相處的時候,小朋友讓你幫忙一定不要拒絕.

(2)看到誰家沒有小孩卻擺放很多玩具的盡量不要跟他家人衝突.

(3)到別人家吃飯,看到他們在桌子上多放一副餐具的盡量離開,別聽他們解釋什麽紀念老人拉,想孩子的習慣拉...

(4)遇到不管冬天夏天,身體冰涼,透出陰氣的人躲遠點,因為一旦養了小鬼自然陰氣逼人.

(5)看到誰家異常幹淨的多留神,小鬼最愛幹淨,即使你帶點灰塵進來掉在地上馬上就會不見的,看到就注意,不要再故意弄點灰塵到地下試探,小鬼生氣不是玩的.

先把男孩製服,給他穿上鎖魂紅衣,係上墜魂砣,這就是留魂。再把男孩殺死,並用分魂針插入他的頭頂,這是瀉魂,估計凶手應該帶有裝魂魄之類的道術法寶,比如葫蘆,盒子之類的裝魂之物。最後再掛在梁上,因為按道術的說法,魂魄是不可能完全取淨的,所以必須讓他離開地麵(離土),掛在梁上是因為木代表生命,有引魂的效果,這樣才能把孩子的魂魄取淨!

至於13歲13天,女性親屬水性紅衣,無非是把魂魄提升到至陰的地步!

所以,根據我看來,如果是仇殺的話,似乎也套麻煩了,從道術上來說,不至於這麽麻煩,所以為了取魂的可能性大點!

前麵說,這人年齡在30以上,以我看來,很可能是年長者!目的是為了延續他自己的生命,而且我猜測,這人應該是修煉得走火入魔了,他們那地方的人要注意了!

因為根據取魂的道術來說,這人如果要靠道術來延續自己生命(或者修煉到某個境界的話),應該要殺13個同樣陰命格的人!

當然因為已經取了一個魂魄,後麵的12個人,也不用這麽麻煩了,隻要用現在這個魂魄最引子就行,不用殺得這麽麻煩!

我來說下吧,這個男孩應該是至陰之命格,按道法術上來說,他的魂魄算是修煉法術最好的東西!

個人以為,如果隻是想讓他死不超生,全家絕後的話,不至於用這麽多東西,看來凶手的目的不在於傷魂,而在於取魂!

前麵有人分析了,為什麽這個凶手要給死者穿其堂姐的紅色泳衣?

因為按照道術修煉來說,就是要把這個孩子最陰之魂魄提煉出來!

所以要在最陰的時間這個男孩13歲零13天,並給他穿上他親人的紅色衣服!為什麽是泳衣?因為屬水,又是女人穿的,而且是親人穿的,可以說是至陰之物了!

分魄針鎖魂紅衣墜魂砣茅山專屬法術

泳衣為水,紅衣為火,秤砣為金,橫梁為木,地為土

很明顯,這個凶手是為了把男孩的至陰之魂從身體裏逼迫出來!但是大家也要注意分魄針鎖魂紅衣墜魂砣的同時使用!看來這個凶手是為了取得魂魄才這樣的!分魂針從頭頂插入,是為分魂,也是為了泄魂!否則怎麽取得魂魄呢!而鎖魂紅衣墜魂砣則是起到在分魂過程中,男孩的魂魄不會丟失,因為取魂是非常麻煩的,所謂人有三魂七魄,任何一魂一魄丟了,就得不到最完整的至陰魂魄了!

所以,凶手是先鎖魂,再泄魂,最後取魂魄!

我來說下吧,這個男孩應該是至陰之命格,按道法術上來說,他的魂魄算是修煉法術最好的東西!

個人以為,如果隻是想讓他死不超生,全家絕後的話,不至於用這麽多東西,看來凶手的目的不在於傷魂,而在於取魂!

前麵有人分析了,為什麽這個凶手要給死者穿其堂姐的紅色泳衣?

因為按照道術修煉來說,就是要把這個孩子最陰之魂魄提煉出來!

所以要在最陰的時間這個男孩13歲零13天,並給他穿上他親人的紅色衣服!為什麽是泳衣?因為屬水,又是女人穿的,而且是親人穿的,可以說是至陰之物了!

分魄針鎖魂紅衣墜魂砣茅山專屬法術

泳衣為水,紅衣為火,秤砣為金,橫梁為木,地為土

很明顯,這個凶手是為了把男孩的至陰之魂從身體裏逼迫出來!但是大家也要注意分魄針鎖魂紅衣墜魂砣的同時使用!看來這個凶手是為了取得魂魄才這樣的!分魂針從頭頂插入,是為分魂,也是為了泄魂!否則怎麽取得魂魄呢!而鎖魂紅衣墜魂砣則是起到在分魂過程中,男孩的魂魄不會丟失,因為取魂是非常麻煩的,所謂人有三魂七魄,任何一魂一魄丟了,就得不到最完整的至陰魂魄了!

所以,凶手是先鎖魂,再泄魂,最後取魂魄!

紅衣小鬼是最厲害的鬼,這個人要對付的人一定非常厲害或者非比尋常.如果此後不久有人離奇暴斃,則必定與此事有關.如果有人離奇暴斃之後再其他事發生,則此案難破,就算抓住人也未必是真凶.如果此後風平浪靜,無人離奇死亡,那這件事就不那麽簡單了.

09年11月27日北京大興大興區黃村鎮清澄名苑小區29歲的男子李磊竟親手將父母、妹妹、妻子和兩個兒子用利器殺害。同年12月,同一小區南區3號樓6門302室38歲男子張武力持刀殺死妻子及10歲的兒子,並在牆上寫下“為了人民”五個血字。

幾件案子從表麵來看僅僅能從時間上有密切延續性,其他一個天南一個地北,似乎毫無聯係,不過仔細研究下去,還是能找到一些共同點,更重要的是,也許還能推測出下手者的動機,預防更惡性化的案件發生。關於紅衣男孩上吊案,12月5日警方排除他殺、自殺,將其定性為意外死亡,這無疑是一種無可奈何的解釋。因為這起案件已經超出了正常人的理解範疇。意外死亡不外乎撞車意外,跳河意外,這種意外隻能說是撞邪意外了。

但也有有識之士指出,死者死時身現“金木水火土”五行跡象。內穿泳衣為水,外穿紅衣為火,襠掛秤砣為金,繩懸橫梁為木,身對大地為土,跟邪教的五行祭祀如出一轍。那麽紅衣男孩的死亡是怎麽被發現的呢,重慶晨報記載了一件奇怪的事情,11月4日淩晨,匡誌均的母親辜登會就做了一個夢,夢見一個從未謀麵、個頭很高的男人悄悄進入他家農村老屋,並在夢中催促她趕緊回家看兒子,她被嚇醒了趕緊催丈夫回老屋查看,才發現了男孩的屍體。

紅衣男孩上吊案的特點都羅列在上麵了,底下我們來看北京大興的兩起滅門案,裏麵第一個奇怪的共同點就是,凶手,即是家主,在凶殺發生前的歲月裏都是正常人,都口碑不錯,也沒有任何精神疾病的跡象,偏偏在案發前的一瞬,失去理智邪氣逼人,作案手段已經超出了人性的製約。

兩起案件犯罪理由都是理由不充分的,什麽原因讓他們一反常態麽?在第一起李磊滅門案裏,報道一再提到李磊象是有什麽事情不肯說出來,這是為什麽?我想這正是李磊精神正常的表現,他知道如果說出自己發現的異常就無法被定性為精神病,等待他的就隻有死刑,所以他選擇了緘默。

果然,最後李磊被定性為精神異常,逃脫了死刑。但李磊緘默的真相是什麽呢?我們似乎可以從第二起張武力滅門案發現蛛絲馬跡。

張武力是自首的,他的第一供詞是:自己親手殺死了妻子和兒子,但他也不明白為何殺人,“當時好像中了邪一樣”,也有新聞提到張武力堅稱當時是腦子裏聽到了一個聲音驅使他殺人。從這裏我們聯係紅衣男孩上吊案,會不會想起男孩母親辜登會做的那個夢,夢見的那個悄悄進入他家農村老屋的從未謀麵、個頭很高的男人,辜登會在夢中有沒有聽到他的聲音,他的聲音傳達了什麽呢?張武力在牆上寫的“為了人民”四個字到底是什麽意思呢?他自己不知道,基本是在一種無意識狀態寫下的。也就是說:是他要寫的,還是那個聲音讓他寫的,說不清。

其實這個詞已經表明連續的凶殺,很可能是一種的祭祀,而且從某種程度說,我覺得“為了人民”四個字,很可能是“為人民服務”5個字的筆誤,它要傳遞的一個信息是:按照祭祀風格,附近還會有三起凶殺案。

數字5是在中華民族的傳統裏一直是個有奇特象征意義的數字,五蠱,五穀,五行,五胡,就象6在基督教裏一樣,有一種邪性的祭祀力量,而且賦予了延續性,完整性的意義。從短短幾個月裏各地發生這許多與5有關的案件來看,大家應該提高警惕,以防某些邪惡的人,在進行一些無人性的,操縱人心的祭祀,發現異常及時通知公安,避免自己成為悲劇的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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