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證人,有證據,李大川在柳晴的陪同下進了警察局。他這種情況是自衛傷人,是合理的範圍。在當時的情況下,他被圍攻,對方又持有管製刀具,其實他就是奪刀把人殺了,也是不犯法的。更何況,還有柳晴這麽一個身份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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