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不會看相,但我可以肯定,你絕對是個好色之徒!剛才你跟紫衫說的那些一切隨緣的話,也全是屁!等你哪天看上好幾個女人的時候,就肯定會去拚了命地掙錢了。一個男人,隻能娶一個,那是本分。要能娶一個又在外麵包養幾個,那也正常。同時娶幾個,一家人住一起和睦相處,在這世界上,也不鮮見,同樣正常。這三種,最大的區別,還是地位,與專情沒啥關係。你要隻是一個小市民,娶兩個以上,別說她們自己心甘情願,就毫不相幹的外人,都會讓你們不得安寧。可你要是一個頂級富豪,那就是娶十個八個,也都沒人說什麽了。等你有了那個心,就一定會去追求金錢,提高自己的身份地位。”簡易一副看透你了的樣子。
林煙卻還是搖頭,說道:“或許我會娶幾個老婆,但也絕不會拚了命去掙錢,最多隻是能掙則掙,掙不了就算了。你想啊,我要是一個超級高手,想殺誰就能殺誰的那種,也同樣有資格娶幾個啊。有了絕對的力量,金錢算什麽?招招手,就能要來一大箱,用完了再要就是。”
“你重複了幾次這個話題,好像很有信心成為超級高手啊!”簡易奇怪地說道。
“這個……吹吹牛說說大話,滿足一下心中幻想罷了,別當真。”林煙臉一紅,說道,“而且你又不是諸葛亮,就這麽肯定我不會從一而終,真是。”
“總之,要你真能成那所謂的超級高手,我也為你高興。如果不能,就請你拋開那些不切實際的想法吧。反正我事先說明,不會在經濟上幫你什麽的,最多幫你拓寬一下人脈。就比如冉紅妝,與其一夜.情之後形同陌路,其實也倒不如跟她做個朋友,長久聯係。你看這宅子,就應該知道她也是有錢人了。她的父親是個商人。她有哥哥繼承公司。她的老公,也有些背景。兩人加起來,存款多得是。隻是兩個人都崇尚藝術和自由,不想去經商讓錢生錢,隻想就這麽輕輕鬆鬆活一輩子,反正也不愁吃穿了。”
“我覺得我也認識了幾個有錢人,可好像也沒從他們身上得到什麽好處吧?”林煙有些不以為然道,“我不喜歡這種交朋友的方式,對胃口就行了。”
“人脈不一定都要是交心的朋友,有個麵子,你來我往不就行了?人脈是一種積累,說不準哪天就會有幫忙或者合作的可能,就算沒好處,多認識幾個人也沒多少壞處。總之,你不主動,但也別排斥就是了。”
“姐,你這是在關心我嗎?”林煙笑道。
“是啊是啊,你感動嗎?”
“感動。”林煙哽咽道。
“感動就對姐好一點,忘記過去的不快,也別因為那些不快,而亂打姐的主意,知道嗎?”
“嗯嗯,我保證,除非真心實意,否則絕不打你主意。”林煙信誓旦旦地說道。
“傻小子,姐都老了。”簡易無奈道,“就算你哪天腦袋發熱,覺得自己是真心的,我也不會看上你的。”
“哇,有必要說得這麽直白麽?我又沒說一定會征服你。”林煙氣鼓鼓地說道。
“我看你們兩個好像一直都在說話,聊什麽呢,這麽融洽?”陳紫衫走過來坐下,敲了敲自己小腿。
“姐弟嘛,當然得融洽了。畫好了?我得鑒賞鑒賞。”林煙跳起來,去冉紅妝那邊看畫。
這一次,林煙沒挨著冉紅妝。冉紅妝見狀,看了簡易一眼,心裏不知想了些什麽,越發有興致地瞅向林煙,臉上露出狐媚的輕笑。
林煙讚美冉紅妝“神乎其神”,冉紅妝很受用,也不謙遜,隻說“算你有眼光”。
林煙心裏又是一跳,矛盾啊!
簡易拒絕了畫像,四人坐著聊了會兒,又四處走走,然後帶著東西返回宅裏。
晚飯在五點多鍾的時候就被保姆準備好,同時冉紅妝老公也披頭散發地回到家中,正好趕上吃飯。
介紹之後,林煙得知他名叫譚千尺,長得很有貴氣,和費翔有些神似,難怪可以在當年虜獲冉紅妝芳心,且還舍不得離婚。
林煙卻不喜歡他那頭亂糟糟的長發,搞藝術的怎麽都喜歡這樣啊,身份的標誌麽?
俊男頭發長一點也勉強接受,可也別太長,亂糟糟的更是讓人無語。林煙自問自己還是比他長得帥一點,隻是沒有他那種成熟沉穩的氣質,眼神也沒他的深邃,實在鬱悶。
這個男人絕對是那種戀父情結的少女崇拜的偶像啊!
林煙難以想象,這樣一個有風度有氣質有生氣有張力的成熟男人,居然崇尚精神戀愛!
可以看得出他是愛著冉紅妝的,從眼神舉止上都有表現。夫妻間於人前可有的親密,也都順暢自然地表達出來,沒半點偽裝成分在裏麵。
如果他冷漠無情地對待冉紅妝,即使冉紅妝再癡情,也都早說拜拜了。
人的感情,如飲水一般冷暖自知,林煙也沒興趣去深入探究他們各方麵細節,隻想一睹那幅畫作的風采,看它是不是真的那麽玄。
有簡易這種貴賓級客人在場,對簡易背景有所了解的譚千尺顯得很客氣,取出紅酒,碰杯間主動找話題,也不冷落林煙和陳紫衫,說話方式很有技巧。
“林煙是哪裏人呢?”聽說林煙等下會告辭去車站,譚千尺也就關心一下。
林煙笑道:“我是方舟人,方舟市,一個小市,有聽說過嗎?”
“方舟市?真的啊!”卻不想譚千尺不經意一問,得到答案後會如此驚喜!
林煙愕然道:“怎,怎麽了?”跟人家老婆搞了一會兒曖昧,林煙總覺得有些發虛。這譚千尺突然一驚一乍,還真嚇到了林煙。
“真是太巧了!林煙,有件事我想請你幫個忙,不知道你方不方便。”譚千尺滿含期待地說道。
“什麽事啊?”林煙瞅了一眼冉紅妝,見她對自己眨眼,心想她還真大膽。
“是這樣的。不久前我有一個網友說很喜歡我的攝影,要跑來跟我見麵。一見麵後我才發現她居然隻是個小女孩,還是離家出走的那種。這女孩把我弄得頭痛啊,問她父母家在哪兒,她什麽都不說。幾番套話,我終於知道她也是方舟人,卻不知道怎麽才能將她送回去。既然你是簡易的弟弟,我也就信任你,希望你能順道帶她回去,路上照顧她一下子。”
“還有這種事?她多大了?”
“十五六歲的樣子吧!”譚千尺苦笑道,“這丫頭可真讓人無語了。這幾天一直跟著我,想甩都甩不脫,搞得不知情的人還以為我是什麽怪叔叔,真是冤枉。”
“那她現在在哪兒啊?”陳紫衫好奇道。
“我把她安頓在一家酒店,還請了一個女性朋友幫忙看著照顧,以免她亂跑。”
“這麽不聽話的孩子,要路上發生什麽事,我哪裏付得起這個責啊?”林煙皺了皺眉,推辭道。
“耶,你一武林高手,還耐何不了一個小姑娘?”陳紫衫擠兌道。
“務必幫幫忙。我就算有空,她也不肯讓我送她回去。隻有一個辦法,就是我消失,不見她。反正她也不知道我住哪。然後等她身上錢花光,無路可走的時候,你裝作好心人去幫她,帶她回家。”
“這種餿主意也來?她會信我?”林煙哭笑不得,“而且她不至於那麽笨吧,在北都沒其他熟人就跑來了?”
“她說了,沒熟人,不像撒謊的樣子。”
“意思是我今天走不了了?那我住哪兒?”林煙嘿嘿一笑,道。
簡易和冉紅妝對望一眼,又同時看著他。
譚千尺想都不想,忙道:“住我家,就住我家!”一副對林煙很信任的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