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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9章:費沙的三國演義(第一更)

費沙從獨立之初就是個很特殊的行政體,軍備簡陋而經濟發達,而政府體係的建立更是完全由各大商會做主。費沙的體製與同盟的民選模式又有不同,候選人是由商會推舉。

各大商會推舉政治候選人後,再由各大商會投票選出本屆政府首腦——自治領主。然後提交到帝國,由帝國皇室簽署任命狀轉發帝國中樞副署後下令委任。

當帝國委任狀正式返回費沙後,本屆費沙自治領政府才算初步構成。隨後,自治領主便要對外公布本屆自治政府組成人員名單並提交各大商會審核。

無論任何政府構成人員遭到全體商會或常務理事會半數以上成員否決,本項任命便會自動失效。然後由常務理事會全體推舉新成員,對此自治領主擁有2次否決權。

若是自治領主對常務理事會所推薦的政府成員不滿意,可以否決人選並勒令常務理事會推選新成員,再次感到不滿意還可以否決一次,繼續由常務理事會推選。

當常務理事會推選次數達到第三次後,自治領主隻能同意此次成員任命,否則就需要更換整個政府成員名單重新提交審核。

每屆政府任期6年,而《費沙自治領基本法》規定:任何狀況下都不允許領主連任。

通常情況下,每屆政府的前半年和後半年任期大多是在換屆選舉之中匆匆度過,真正執政而施展政治理念的時間隻有5年而已。從這個角度來說,費沙與同盟的政治任期差不多。

從各個政策規章製度的製定和沿襲來說,費沙完全是由各個商會所控製。而任何商人都有權組建商會,而《費沙自治領基本法》規定:最少5家商人聯合就可以成立商會。

而做為商業星球自治領,費沙的商人數目堪稱全宇宙第一。非但商人之繁多猶如浩瀚宇宙之中的星辰數目,大大小小的商會更是不計其數。

幸好《費沙自治領基本法》規定的很清楚,舉凡商人加入某個商會之後,便不得再同時加入另外商會。可以說,費沙的立國基礎就是全星球各色各樣的商人。

費沙自治領的最高權力機構,便是費沙全體商人會議。但是每6年才召開一次費沙全體商人會議,所有商會都可以派代表參見。休會期間,最高權力機構便轉移到了常務理事會。

費沙商人常務理事會是由全體商人會議中誕生的12個商會派代表擔任,其中常務理事11人,理事長1人。若遇到緊急問題提交審核,由12人投票作出決定。

通常條件下12人的投票權相等,對某項議題的討論是以過半數讚同或反對為準。若12人讚成與反對的人數相等,則理事長1人的投票在此情況下等同於2張。

費沙商人常務理事會同樣是每6年換屆一次,但常務理事的職位沒有連任限製要求,隻要當選就可以始終擔任,但每名常務理事必須出自不同的商會。

作為費沙自治領實質性的掌控者,費沙常務理事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幾乎所有商會都希望能在其中插一腳,以便代表自身的利益進入其中。

成為費沙最高權力機構之中的12分之一,所帶來的利益可想而知。自費沙成立以來,費沙境內排名前12位的商會從未被取代,最多也就是相互排名位置發生部分升降。

費沙境內的商人們都在想方設法加入其中,以便能夠使自身的利益得到保障。

雖然除了這12個大型商會外並非沒有其他商會,但在各種有形無形的障礙中,其他商會都未能發展成為足以競爭常務理事會12把交椅的大型存在。

隨著12家大型商會的地位穩固,這12家商會形成了一個覆蓋整個費沙和半個宇宙的巨大利益鏈。近年來,再想加入這12家商會之中成為會員,所需要付出的代價極為可觀。

可即便如此,仍舊有無數的商人們稍有成就便會哭著喊著要求加入其中某個商會。每個商會之中的成員們都有相互合作,而整個商會又有無數的優惠條件蘊含其中。

隻有無法加入費沙前12家商會的商人們才會選擇加入其他商會,這就讓無數新興商會想要崛起的難度加大了很多。整個循環下來,前12家商會的地位越發穩固起來。

雖然挑戰費沙實力排名前12位商會難度很高,但是依舊有無數野心勃勃之輩企圖建立更強大的商會以取而代之。

誰都知道,能夠進入常任理事會中製定商業政策對於商業行為有何等巨大的幫助。低級商人玩產品,中級商人玩技術,高級商人玩壟斷,終極商人玩規則。

這不但是可以囊括商業領域的標準,同樣適用於國際形勢或國際關係當中。最早提出這一理念的人物,就是推動建立費沙自治領並獲得最後成功的第一任自治領主胡俊卓。

費沙如今流傳下來的許多規則,都是根據當初他所提出的理念所創造或者是由他直接創造出來的。因此,胡俊卓被譽為費沙之父。

而胡俊卓所創建的商會,便是目前費沙12大商會之中排名第二的胡家堡。由於胡家堡入會規則相比較其他商會更加困難,或者說怪異,所以胡家堡始終無法拿下第一的位置。

但是胡家堡從成立迄今,在費沙數百年間的所有商會之中,實力排名始終未曾跌出前三。

或許,這也是胡俊卓所選擇的商會發展路線所帶來的穩固優勢。費沙成立的數百年間,前12位的商會雖然不曾跌落12名開外,但是相互之間的排名則經常發生變動。

可是無論如何變動,胡家堡的商會排名數百年間也未曾跌出過前三的小圈子當中。因此,從來未曾成為過費沙排名第一商會的胡家堡,反而被民間譽為費沙第一商會。

放眼整個宇宙,費沙的理念是如此的奇異特殊,幾乎讓所有人都有些看不懂。但是這些稀奇古怪的條件在費沙人眼中,卻是那麽的正常且理應如此。

雖然費沙和同盟表麵上看上去都是民/主選舉的方式來選擇執政者,但是雙方之間的具體細節卻幾乎有著天差地別。

正常條件下,每一名獲準成立的商人,都有1票的投票權。但是,每張選票的價值卻各不相同。費沙的商人選票,是按照含金量來計算的。

所謂費沙商人選票的含金量,就是以該商人的經濟實力作為核定標準。每張選票的實際價值,與該名商人的財富數量劃著等號。越是有錢的商人,所投出的選票含金量越高。

對於費沙的任何一次選舉,事實上就是經濟實力的大比拚。有些時候,大商會所投出去的選票含金量,幾乎是無數小商會的總和還要多。

在同盟人看來,這幾乎就是赤/裸裸的不平等待遇。而費沙人卻將之視為尋常,而且振振有詞的解釋:“這其實就是對於每個人能力和實力的最公平衡量方法,其實很公平!”

所以費沙人不怕競爭,他們的骨子裏麵就帶著勝者為王、敗者為寇的思想。即便是同盟人也不得不公開宣稱,從某種角度來說,費沙才真正流淌著自由的空氣。

同盟人認為,人生下來就應該眾生平等,富人應該付出更多條件來維持整個人類生活。這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平等和公平,否則就是對弱勢群體的漠視。

然而費沙人卻認為,富人傳承下來的財富也是自身條件的一部分,人生下來就是不平等的,隻有通過自身的努力和競爭才能更改這種狀態,期望別人的施舍是不現實的。

所以同盟有很多法令在限製富人的做大,至少是表麵上要做出這種限製。而費沙的法令卻會讓強者愈強,越是強大才能參與到製定規則的遊戲當中去。

正是由於這種根本性質的分歧,才導致了費沙和同盟的貌合神離。也正是這種骨子裏麵的天塹存在,才會讓帝國皇室相信費沙不會和同盟沆瀣一氣建立統一陣線聯合反對帝國。

當然,費沙人相信的是有序競爭,而非不擇手段的掠奪財富。在相同規則下進行商業競爭在費沙人看來是合適的,某些必要的原則還是需要遵守。

但帝國的思維卻不是這樣,他們信奉強權即公理,正義隻在大炮射程之內的道理。

生物的發展軌跡無論如何都是一樣,宇宙之中顛撲不破的真理隻有一條,那就是物競天擇。強者的生存,就是依靠對弱者的剝奪而作為基礎。

競爭失敗的弱者,沒有資格向強者索要生存的物質條件。而競爭獲勝的強者,卻可以因此而獲得更多的生活物質基礎。因為優秀的精英需要更多資本來更優秀,而隻有這樣才會讓整個物種繁衍下去,且生活的越來越好。

費沙和帝國的區別正在於此,他們雖然不抗拒強大,但卻遵守必要的原則。可是帝國人認為宇宙就是弱肉強食,規則的條條框框就是用來給強大者踐踏的。

正是由於這種理念上的分歧,導致了同盟也堅信費沙人雖然同屬於帝國陣營,但是絕對不會和帝國真正同心同德。

若說費沙和同盟是貌合神離,那麽費沙和帝國則是同床異夢。

(特別鳴謝:書友“仙劍情傷”捧場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