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上行

第八章(05)霍倫的心思(中三)

事實上,無論是霍士其還是他的堂兄霍倫,對“劉伶台案”都不能說是一無所知,隻不過他們聽說的那樁公案有另外一個稱謂一一壬戌年禮部貢試舞弊案。

商成攢起了眉頭。他到現在還是非常不習慣這種民間常用的天幹地支紀年方法,也換算不出壬戌年具體是哪一年。他就知道今年是夏曆乙亥年,自己和蓮娘成親的那一年是壬申年。

霍倫看出商成對年代和時間有點迷糊,就解釋說:“壬戌年就是東元七年。”他看了霍士其一眼。他有點不大明白,明明是來和商成談釀酒作坊的事,怎麽自己的堂弟會把話題扯到十多年前的陳年舊事上。但是看商成和霍士其的神情都很嚴肅鄭重,他便聰明地順著霍士其的話題說下去,“那一年的禮部試事前有人泄露了考題,結果發榜之後,事情就被心懷不忿的落榜考生揭發出來。弊案一出,朝野嘩然天下為之震動,當今也是龍顏大怒,即刻就下旨上京城四門落鎖,三千羽林軍傾巢出動兵圍貢院,全城大索參與舞弊的官員舉子。據說,事後被砍頭的就有三四百人……”

他說得眉飛色舞,商成卻越聽越覺得他這是在演義。就不說出動羽林軍是個什麽概念,單隻砍下三四百人頭便絕不可能!這又不是謀逆案,怎麽可能一次殺這麽多人?就算他不是法律係的研究生,也沒仔細研讀過大趙的刑律,可他依舊這不過是一樁重大的瀆職案件,了不起誅除幾個首惡以儆效尤,其他的相關人等該撤職的撤職,該查辦的查辦,把作弊的舉子剝奪功名再交由地方嚴加看管,朝野的風評物議自然也就會偃旗息鼓。要是朝廷體恤舉子們十年筆硯磨礪的心血和艱辛,另外舉辦一次考試,別說沒人會去議論朝廷的不是,說不定人人都要頌揚皇恩浩蕩君恩似海。想想他進京述職時不過為燕山衛從禮部多爭取到兩個參加貢試的名額,溫論就恨不能在州學裏刻碑紀念,假如東元帝真為舞弊案重開貢試,隻怕是個讀書人就要對皇帝感恩戴德。

雖然在很大程度上並不相信霍倫所講述的故事。他覺得,燕山離京師遠,屹縣又是偏僻小縣,等口口相傳的消息轉到霍家兩兄弟耳朵裏的時候,估計至少在案發的半年之後,案件的麵目早已全非不說,說不定當年在京師裏都沒掀起多少風浪的一個小小舞弊也會變成潑天大案。

不過,他還是接受了故事的一部分。無風不起浪,看來那年的科舉考試的確有問題。不過回頭想想,他又覺得這很正常。沒有弄虛作假現象的考試才是不正常的。曆朝曆代大概沒有哪一次全國性的統一考試沒有毛病;特別是當這種考試與一個人的前途命運息息相關的時候,它就更加具備了滋生醜聞和弊端的條件;東元七年的禮部試不會也不可能例外。

事實是當時的情況遠沒有霍倫說得那麽曲折離奇,反而和他的猜測更加接近一些。

按照霍士其現在知曉的情況看,那年的禮部試確實是有一些情弊,不過並沒有落第的舉子去官府作檢舉。案子也不是舉子們揭發的,而是因為參與作弊的人裏麵有人的手腳不夠幹淨,讓禦史台在一次例行的公務稽核中發現了蛛絲馬跡,再順藤摸瓜追下去,最後一路查到幾個考官和十幾個舉子貢生。這無疑是樁醜聞,所以朝廷並不願意聲張,把正副兩個主考一人加了一個“最次末等”的考績評語,又撤了幾個考官的官職差事剝了十幾個舉子的功名,然後事情就不了了之。正象商成猜測的那樣,所謂的“壬戌年禮部貢試舞弊案”在京城裏基本上沒什麽人談論,許多落第的舉子甚至壓根就沒聽說這個案子,更不用說什麽“朝野震動”了。

然而這並不是案件的全部。除了一些天生敏感和政治嗅覺高度靈敏的人以外,誰都沒有意料到,這個發生在東元七年春天的不起眼的小公案竟然是後來幾年中席卷官場的“劉伶台案”的序幕。當時人們也談論它的興致都沒有,自然也就不會有多少人會去關注它的後續進展一一

幾個丟官撤職的官員很快就從人們的視線中消失了;

十幾個剝奪了功名的舉子中差不多有一半人也灰溜溜地回原籍了;

一個月後,當人們已經徹底把這事忘得一幹二淨的時候,內廷突然傳出連串的旨意和詔書,僅僅在一夜之間,東元帝的兩位叔伯一個兄弟三位親王、四位郡王還有一位嗣王,悉數以“妄議”的罪名被奪爵:緊接著皇三子邯鄲王改封潞州王,欽旨即刻之國;另有東西兩京、西安府、趙縣八家宗室遠支被嚴詞申飭,三位當家人被移送宗府管教……

商成完全沒有料想到事情竟然會發展到這一步!這實在是太離譜了!霍士其講述的故事簡直比剛才霍倫的演義還要匪夷所思!怎麽看,這都是一樁小得不能再小的考試作弊案而已,怎麽就把東元皇帝給招惹出來了?

他立刻就在自己的腦海裏找到了問題的答案。

答案就在大趙的文官製度和封爵製度上。

就他個人的觀點來看,他以為大趙對文官的資格、考核、稽查、監督以及升遷等方麵的製度和條文相當完善,有些甚至可以說是比較先進的。比如,除極少數情況之外,五品或者五品以上官員必須是進士或者賜進士出身,這就在很大程度杜絕了濫竽充數的情況發生。即便是賜進士出身的官員,升遷也很緩慢,即便有特例,通常也很難在三省六部擔任重要職務,一般都是在宗府或者太常寺這樣的不太要害的衙門任個副職。而非進士出身的讀書人,即便有眼光有魄力有出眾的能力,各項事務都做得很出色,方方麵麵的關係都處理得很妥帖,可要是沒有適當的機緣的話,那在衙門裏十幾二十年的資曆熬下來,了不起就是個九品主簿或者縣丞;象現在的屹縣令喬準,就是所有條件具備之後才做到了縣令一一還是個中等縣的縣令。即使有了發現新式農具和新的耕作方法的功勞,隻有舉子功名的喬準以後也不太可能再有升遷的機會,最好的情況就是在六年的最長任期屆滿之後換到一個上縣去做父母官,等他幹到致休的年齡,大概朝廷會顧念他的功勞贈他個七品的官身。至於充斥於各地衙門之中的恩蔭官吏,雖然這些人的仕途起步平平順順,可是在仕途生涯裏就很難再有進步,絕大多數的人入仕時是什麽品秩,離職時也還是什麽品秩。另外,大趙的封爵又嚴格貫徹“福傳三代”的精神,開國百年以來離爵的宗室勳貴數不勝數,這些人的後代也有個人的政治理想和抱負,也有自己的想法和追求,同樣也需要改變自己的生活,又沒有躺在祖宗的功勞簿上吃老本的可能,自然而然地,他們必然要拿出一些實際的行動;而改變現實最簡單的辦法就是參加科舉考試……

這樣,問題就出來了:貴胄子弟想真正改變生活道路,就必須參加科舉。可是科舉這條路太難走了。於是這些地位不再尊貴,家境卻並不窮困潦倒的人當然會在如何通過科舉考試上多動點腦筋。

能動的腦筋就隻有花錢買題或者雇人代考了……

這才有了“壬戌年禮部貢試舞弊案”以及其他被揭發出來或者沒有揭穿的種種弊案。

他甫一想通這個道理,馬上就意識到另外一個問題:案子發展到這個階段,就不再是一樁單純的科場舞弊案了。它看上去更象是一次東元帝為鞏固自己的皇權而采取的行動!

怪不得他一直就覺得“劉伶台案”和皇家有關係,道理原來在這裏!東元皇帝借著宗室子孫不肖的名義,順理成章就剪除了那些可能影響到自己皇位的隱患。而且怎麽處理宗室是皇帝的家務事,就算三省六部的大臣們占著理,可也不能隨隨便便地發表意見和看法。別說這是對皇帝的處置發表言論了,就算是麵對平常老百姓,官員也不能對著別人家裏的事隨意地指手畫腳!

不過,他有一點還鬧不清楚,既然是皇帝的家事,稍微懂得道理的人就必定是避之不急,可為什麽把陸寄和冉濤也卷進去了?難道說這個舞弊案還有下文麽?

的確還有下文。事實上,直到東元帝處分自己的兄弟和兒子的時候,至今還教人談虎色變的“劉伶台案”依舊沒有真正開始,科舉舞弊和處分宗室,兩樁事其實隻是劉伶台案案發之前的兩個小插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