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到現在也沒能有時間碼字,和大家解釋一下原因,並且求助。
我的女兒是一名小學生,在學校裏,兩個同班級的男同學打架把她撞倒,門牙和旁邊的牙齒被撞斷,是斷而不是掉。事情發生到現在已經過去了差不多一個月,跑了幾次牙科醫院暫時做了修補,但是牙神經壞死,剩下的半顆牙齒也在變黑。對方兩個學生家長拒絕賠償,學校不做調節,事情一拖再拖。
今天見了律師,因為孩子還小,種牙要到十八歲成年之後才行,也就是說還有至少七八年的時間。大概需要花費五萬元左右,而這屬於未發生醫療費用。對方家長就是利用這一點,法院判賠是判已發生費用。我上午和律師見麵談了很久,他也有些束手無策,可能就是要到十八歲之後才能追訴。
我想請問有沒有熟知這方麵法律的朋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