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陸權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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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六十三章 插手與中華民國憲法

6月18日,中國赴歐使團在意大利南部卡拉布裏亞區首府--卡坦紮羅登陸,經陸路坐火車前往意大利首都羅馬暫停三日,同意大利政府進行了短暫的接觸後繼續沿鐵路北上奧匈帝國。名義上,這支來自中國的使團是同德奧兩國協商海軍購艦及擴增三國合作關係,實際上這支使團還肩負著一個連他們自己都不知道的任務。

有鑒於最近幾年來,奧匈帝國國內各界在遠東獲得了高達數千萬英鎊的紅利。雖然對於這個遠東弱國的來訪,奧匈國內普遍重視度並不夠,不過老邁的奧皇還是將接待任務給予了他的接班人---斐迪南大公,隻因為中方在麵見他的時候,多次提及希望能夠在教育、鐵路跟機械製造以及軍火等多個領域同奧匈帝國進行合作。

李漢坐鎮中國通過無線電密切關注奧匈國內的變化,之所以明知一戰在即卻將這支使團派往歐洲,他的本意是希望如果可以,盡可能的延後一戰的爆發,哪怕掀起其他蝴蝶效應也在所不惜。麵對戰爭,中國顯然還沒做好準備,一旦歐洲列強從遠東抽手,勢必將引起遠東動蕩。這是希望一段和平發展時期,以便鞏固統治基礎的他所不希望的。為此,使團前往歐洲之前他便向使團方麵領團--顧維鈞做了暗示,允許他在權力範圍內同奧匈帝國協商,甚至不惜亮出了以幾條西部鐵路的修築權為抵押,向奧匈帝國尋求一筆高達三千萬英鎊的貸款。

這自然是為了引起斐迪南大公的注意力了,李漢曾在發家之處便希望能夠獲得奧匈帝國國內的支持,隻可惜奧匈帝國的年輕統治者斐迪南大公卻是個不折不扣的大歐洲主義者,他對近在支持的巴爾幹地區的興趣要遠在萬裏之外的中國之上,也因此在卡爾回國成婚之後,他便果斷的抱起了德國人的粗大腿,放棄了奧匈帝國這個助力。近些年來眼看著德國在遠東的擴張,奧匈帝國國內未嚐沒有反對之聲,以匈牙利總理跟卡爾父子兩人反對之聲最大,因兩人皆是出身王室,也逐漸引起了奧匈國內的重視。之前麵對來自國內的問責之聲,斐迪南大公還能以奧匈帝國不具備全球性海軍為理由,駁斥其在巴爾幹地區擴張而放棄在遠東發展的機會。但是,隨著指責之聲的增加,這一些中國使團來訪,為了自己未來的威望,在奧皇的指點下,他不得不推遲了奧匈帝國駐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總督--奧斯卡•博迪奧雷克將軍邀請其訪問波斯尼亞首都薩拉熱窩並在這被塞爾維亞人稱之為‘滅國恥辱日’的一天中參觀閱兵儀式以羞辱塞爾維亞人的活動。

6月28日,奧匈帝國駐波斯尼亞暫緩了閱兵儀式,同樣的原本在曆史上改在這一天被刺的斐迪南大公夫妻還在維也納同中國使團進行會商及談判,曆史在這一天因為李漢的插手而微微做出了改變。

安靜的渡過了28日這一天,沒有收到調查局歐洲分部傳回任何不利消息的李漢在深夜總算是舒了一口氣,第二天,經過了國內各界的激烈討論,曆經三個月之久方才幾經異稿的《中華民國憲法》總算得到了社會各界的普遍認同,盡管仍舊尚有幾股勢力不弱的反對聲,但是李漢還是以臨時大總統的名義,於六月將要結束的這一天,公布了新編《中華民國憲法》。

過渡政府成立之後的幾個月,堪稱中國數千年來效率最高,同時也是各種法律法規出台最快的一個時期。根據司法部及國內各媒體後來的統計,從新總統宣布過渡政府成立至今快三個月來,經司法部並國務院及總統府蓋章審核通過的法律法案便達到87部之多,幾乎每一天都有一部法律法規被製定並出台。這雖然也跟過渡政府成立之後,新總統的強勢推動有關,多數功勞還要歸功於湯化龍跟西部自治政府。因為這其中包括《中華民國刑法》、《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中華民國民法》、《中華民國民事訴訟法》、《反國家分裂法》、《公司法》、《中華民國稅法》等過半,大都都是直接照搬的西部自治政府去年製定的法律法規。而西部自治政府時期,李漢便著手聘請了不少留洋海外的留學生,接見歐美各國法律,開始著手製定跟完善這些法律法案了。雖然這其中很多法案有著很重的西方色彩,可能不完全能夠適用於中國,但總比一無所有要強得多,而且又不是最終定型,完全可以繼續補充及修改。

湯化龍被李漢軟禁的半年間,為了打發時間,自己也參考日本跟大清法律,結合歐美的一些法律,完善跟草擬了數十份法律法案,這其中過半李漢都認可並予以采用,所以說,這湯化龍也為各種法案的製定出了一份力氣。

政府製定的各大、法律法案國內少有反對之聲,然而唯獨對這憲法,自李漢邀請國內各界參與製定開始,反對跟攻擊之聲便一直都沒停過。

老實說憲法製定並不困難,畢竟有《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珠玉在前,又有歐美各國法律作為參考,再國內各界的意見,按理應該早就有了定局。但問題也恰恰出在這裏,正因為憲法代表著國家的根本形象,擁有著至上權威,各方麵遲遲未能達成一致意見。這說起過也不奇怪,因為盡管憲法製定並不麻煩,但因為其關乎著未來整個國家的國體跟政體,因此尤其受過國內國外各界的密切關注。

國體倒好說,共和製‘主權在民’的大話誰都會喊,李漢當然也不例外,根本沒有考慮便直接將這一條寫在了憲法的最前麵。

國內各界對於憲法的爭議真正還是對政體的不同意見。就拿辛亥年南京臨時政府製定的《臨時約法》來和《美國憲法》做比較吧,兩部憲法在三權分立的立場上是一致的,但在政體上卻有不小的分歧:《臨時約法》載定責任內閣製而《美國憲法》卻規定了總統製。李漢毫無疑問是推崇總統製的,中國龐大的人口基數決定了若是沒有一個強勢的中央,地方每個省份都擁有著不下歐洲一個國家的人口,再有外人插手國內政治,必將導致國內政局的混亂甚至出現分裂。不過孫雯跟國民黨則支持責任內閣製,黃星對總統製進行有限支持。而國內尚有眾多的立憲派則推崇‘議會委員會製度’,或者說是古羅馬式的‘元老院議事會製度’。

國內為了一部憲法,各大報紙借著國會大選將到來的這段時間連番轟炸,幾乎將整個國家都帶入了三種政體的討論之中。許是因為最近幾個月來新總統的表現十分優秀,讚同‘總統製’的聲音明顯占了主流。不過國民黨的潛在影響力不容小窺,聲音竟然一度與主流思想對抗而不落下風。國民黨的筆杆子著實李漢,幾個月來數份重量級人物的草擬評論都能引起報紙賣銷。國民黨提出《臨時約法》已規定責任內閣製為政體所在,那就應當繼承這一方針,以中國受封建影響之深,今後唯顧慮民主精神不夠,責任內閣製、議會主導有助於培養民主精神。

南方幾個地方實力派也趁機興風作浪,幾人不敢明著跟中央對抗,但提議卻包藏禍心。比如陸榮廷、唐繼堯等人便表示讚同新憲法仿效《美國憲法》,載定總統製也無不可。但既然要仿效美國經驗,那麽就應該全部仿效--中國應該在國體上更改為聯邦製,各省作為地方主體應該享有美國各州所類似的權利。

這其中包藏的禍心總統一目了然,他自然是指揮麾下旁大的幕僚團跟筆杆子欲與逐條駁斥。中國繼承秦漢之大一統局麵,自古以統一為常態,以分裂割據為病態,如果仿行聯邦主體無非是藩鎮之禍的翻版。李漢一直致力於加強中央集權,打壓跟削弱敵方各省的權力,何況中國這個官本位的國家自古以來從不缺乏野心家,如何能夠同意建立美國式的聯邦製度。

這幾個月的有關憲法的爭議,完全可以看做是新國會大選的預演。即新總統李漢手握重兵又掌握了全國多數省份,威望也在入主中樞之後與日俱增,國內普遍呼籲他能在贏得國會大選後正式被選為大總統。國內現在的第二勢力毫無疑問是卷土重來的國民黨了。作為老牌政黨,國民黨一直以革命功勳自居。尤其之前的民國第一任國會大選,國民黨乃是勝出的國會第一大黨。國民黨的多數高層在經曆了失去手上權力的苦痛之後,以陳其美、汪兆銘等為首者更加在乎手上的權力。對於護國戰爭後新政府隱晦的削弱跟壓製國民黨發展的手段十分不滿,更希望通過憲法的製定來挽回目前的頹勢。在他們看來,李漢作為總統太過於強勢,有發展成第二個袁世凱的危險。雖然“野心”還沒有暴露,但不得不提前加以預備,憲法此時就應該如同《臨時約法》一樣發揮製約作用。國民黨內部雖然積極鼓吹責任內閣製,但據調查局傳回來的消息,他們真正不能接受的是未來共和黨贏得國會大選做了國會第一大黨,而共和黨的幕後黨魁李漢也一並得到了大總統的位置。現在李漢的強勢,大有力壓山河的氣勢,國民黨擔心要丟了國會第一大黨組閣的權力,還要丟掉大總統的位子。雖然,他們心裏很清楚,現在的國民黨早就沒有了當初宋教仁時期的實力。

梁啟超掛帥的進步黨勢力也不可小瞧,這個當初的國會第二大黨曆經這一年來的風雨卻沒有受到多少打擊,勢力跟影響力都不差。且該黨黨員大部都是地方精英,在清末事實上的地方割據中享有了太多的好處。李漢若想加強中央集權,將不可避免地侵犯他們的既得利益。而且進步黨多數黨員大都是清末諮議局的成員,所以這些人毫無疑問是提議加強議會權力的‘議會委員會製度’的堅實支持者。

更令中央最近有些警惕的是,進步黨最近打出了‘國體聯邦、地方自治’的口號,調查局也顯示了在北京被他閑置了一段時間沒有重用的梁啟超得到了地方上幾位實權派的支持,他們似乎有意強強聯手,要在這一屆的國會大選上狠狠扇他一巴掌。

三方角力之下《中華民國憲法》遲遲不出,最終還是李漢借助著手上越發強大的武力壓下其餘兩方,強行通過了憲法。

不過雖然憲法中明文規定未來中國是實行‘總統製’,卻沒有免去內閣總理的職位。明麵上他是做出了妥協,實際上有著後世共和國跟美國國務卿製度的經驗,他有把握逐漸的定型跟弱化內閣總理的權力。

與《中華民國憲法》的幾番波折才方出爐想必,另一部其實意義並不差多少的法律出台並沒有受到多少波折,它便是《中華民國義務兵役法》!

民國三年來基本上都是在戰爭中度過,然雖然各方征兵不斷,實際上某些根深蒂固的傳統一直仍在,最為顯著的莫過於“好鐵不打釘,好男不當兵”的傳統思想。

這話前一句倒也罷了,便是到了近代以國內薄弱的工業基礎,鋼鐵作為重要且為數不多的戰略物資自然要優先保證各種武器的製造,隻有質量較差的劣質鋼鐵才會被拿來製作鐵釘。但後一句,後人往往有所誤解,以為是中華子民貪生怕死而不願投身軍旅,其實卻不盡然。數千年來頻繁開戰的中國和世界各國一般,底層普遍視投身軍旅為個人謀求晉升之道的途徑之一。隻是中國古來注重男兒孝道跟責任,數千年來頻繁的戰事令這個國家幾乎每一天都有家庭因為子弟戰死沙場而慘不忍睹。再加上受到日益扭曲幕後受到統治者控製的儒家文化影響。對比前者戰死沙場後的家庭慘狀,再看看社會和民眾對於讀書人的尊重。最終使得投身軍旅建功立業便遭到了抵、製,反倒是寒窗苦讀、考取功名在不知不覺中成為了社會的聲音。最終便有了“好男不當兵”的錯誤認識。

在另一層麵,清末新軍成立之前中國跟列強各國一樣,軍隊是一種職業,軍人理所當然地要領取軍餉以養活一家老小。但遺憾的是由於中國重文輕武傳統的存在,對軍人的待遇並不重視,軍餉對於民眾的吸引力並不高,再加上克扣軍餉行為的存在使得軍人待遇非常低下,這自然也不能吸引有為青年的加入。“好男不當兵”其實揭示的是民眾對於軍隊待遇低下的鄙視。

而且西方列強各國已經普遍實行了‘義務兵役製’,民眾接受了這樣一種概念--當兵(指普通士兵)是為國家盡義務而非一種終身製職業,故而能接受相對較低的軍餉。因為整個服役期隻有兩年或三年,縱然收入微薄也不會對家庭生活有太大的影響。而義務教育、社會保障、民主選舉等權利的存在又使得這些人認為這份義務地付出和權利取得是對等的,他們願意做出這種犧牲。中國在近代反侵略戰爭中的失敗,除了武器、戰術等層麵地原因,募兵製與普遍義務兵製度的差距也是很重要的方麵。

為了給新生的中華民國鍛造強大地國防利劍,更鑒於曆史教訓,義務兵役製的誕生是必然的,隨著科技的發展,維持一支規模較大的軍隊開支越來越重。普遍義務兵製度相對有利,一方麵國家可以通過較低的人力成本維護軍隊建設;另一方麵,由於義務兵服役期間較短,在同樣的周期內,接受過國防教育的士兵隊伍勢必更加龐大,這能為大規模戰爭儲備合格的後備兵源。一旦國家遭遇入侵或對外開戰,也可以立刻招募到大量掌握軍事技能、曾經服過兵役的後備兵。

《中華民國義務兵役法》中規定的服役期間較短,一般男性公民年齡過十八歲如果身體健康、肢體完全且沒有其它不適宜服役的疾病,都具有服役資格,絕大多數軍人隻要服役滿3年即可申請退役,除了特殊崗位和專業崗位,任何軍人如果在30歲之前不能獲取軍官資格(即少尉軍銜以上)也將強製轉入預備役。另外還規定國防軍每級軍銜的最高任職年齡,達到最高年限而無法晉升軍銜的,一律轉入預備役(中尉35歲,上尉38歲,少校42歲,中校45歲,上校48歲,少將50歲,中將55歲,上將以上視身體健康程度和崗位要求決定,不再硬性規定年齡。

義務兵役法的出台並沒有引起國內的多少反對聲,一來歐美列強各國普遍實行的是義務兵役製,國內也多有耳聞。自近代以來中國可以說是從未安定過,甚至現在洋人的軍隊跟軍艦還可以自由出入中國,將這個國家的主權肆意踐踏,國將不國...百姓的愛國之心日益高漲之下,自然希望國家更加富強。

當然,這些也都跟國防軍正規軍的高規格待遇有關,尤其是國防軍的軍屬保障體係,更是令國內的多數窮苦百姓都幹巴巴的望著,巴不得有幸能被選中,然後加入軍隊中呢。

也是因此,自從護國戰爭勝利特別是李漢就任臨時大總統後。國防軍的征兵一直都在有條不紊地進行,中央控製下的南北各省數十個省區都有設立的征兵點,將源源不斷的優質兵源吸收進國防軍中,不斷的加強國防軍的實力。

眼看一戰在即,中國的勢力也在一點一點的增強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