戎裝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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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八章 暮色(五)

(本章資料甚多,不建議訂閱。)

周奇的一而再再而三的慎重是有其道理的,說到底還是因為洪門傳承了太多厚重的東西,而自然的,也正是因為這份傳承過於厚重的關係,任何,哪怕是極小的變革都是在對掌門人的一種考驗,更遑論這樣決定了命運的抉擇呢?

說到洪門的起源,最早是可以追溯到明末的。那時候王朝更迭,所以就連民間也是亂象叢生,什麽叫做洪門?有的說洪門就是漢門,因為喪失了中原的土地,所以在“漢”字裏要除去‘中土’就成為洪字了。也有的說因為明太祖年號洪武,所以拿洪字來起名的。但是據洪門秘冊所載,洪門真主為朱洪竺,軍師為陳近南,大將為萬雲龍諸人,最初起於福建,以少林寺為主動機關。其初少林寺以武技名於世,清朝康熙皇帝嫉妒他們,命少林寺僧侶遠征西域,後來戰勝回來了,乃借事端戕害功臣鄭君達。又派兵焚毀少林寺,一班寺裏的和尚逃出來的不少。其中有個陳近南遂組織天地會,想培植勢力來謀複仇,曾派遣他的部下五大將蔡德忠、方大洪、馬超興、胡德帝、李式開等設立支會,這就是所謂“前五祖”。

還有一種說法:“明末崇禎皇帝年間,有山西太平縣人殷洪盛,又名洪英,賢明練達,有義氣,有俠腸。四方豪傑,都慕名來歸。當時稱為集賢館。崇禎皇帝殉國後,滿清的軍隊入關,明朝忠臣史可法在揚州督率軍隊抵抗清軍南下,抵抗不住,史可法為國殉難,殷洪盛又投到明朝將官黃得功那裏。後來黃得功又被清兵打敗,黃自刎殉難。殷洪盛率師繼續和清兵打仗,不能勝,被清兵擊斃,他兒子洪旭,和洪盛的人就到杭州投潞王。那知潞王降了清,洪旭乃再投奔鄭成功。洪盛門人蔡得忠、方大洪、胡德帝、李式開、馬超興等都成了鄭成功的部將,繼續和清兵激戰。當他們在史可法領導下和清兵激戰時,被清兵圍攻甚急,史可法殉國。他們突圍而出,共約今後見到麵的時候,應報一‘洪’字為暗號,繼續奮鬥,有恢複明朝天下的意義。”

洪門的源流,言人人殊,從來不一致,因為它化名特多,有紅幫、三點會、三合會、三河會、天地會、致公堂等等;尚有分支別名,不勝枚舉。但是一致的對外稱曰《天地會》,對內則稱《洪門》。由於清廷對天地會黨徒的嚴刑究辦,殺戮株連,所以洪門集會方式多用囗頭傳述來秘密結社,對來源出處,難免魯魚豕亥,錯綜雜遝了。

先前王七步曾列舉了一些與洪門有關係的曆史名人,但是那還隻是其中的一部分,畢竟除了紅門之外是很少有哪個幫派能夠對於一個國家影響到如此之深。比如王七步的介紹就漏下了一個孫文孫中山;

孫中山先生對於洪門也有他的說法,在他所著的《孫文學說》裏麵有一段記載,原文如下:“洪門者,創設於明朝遺老,起於康熙時代。蓋康熙以前,明朝之忠烈士,多欲力圖恢複,誓不臣清,舍生赴義,屢起屢蹶,興虜拚命,然卒不能救明朝之亡。迨至康熙之世,清朝已盛,麵明朝之忠烈,變殘廢殆盡。二三遺老,見大勢已去,無可挽回,乃欲以民族主義之根苗,流傳後代,故以反清複明的宗旨,結成團體,以待後有起者可藉為資助也。此殆洪門創設之本意。然其事必當極其秘密,乃可防政府之察覺也。夫政府之爪牙為官吏,而官吏之耳目為士紳,故凡所謂士大夫之類,皆所當忌而須嚴為杜絕者,然後其根株乃能保存,而潛滋暗長於異族專製政府之下。以此條件而立會,將以何道而後可?必也以能全群眾心理之事跡,而傳民族國家之思想。故洪門之拜會,則以演戲為之,蓋此最易動群眾之觀聽也。其傳布思想,以不平之心,複仇之事以表之,此最易使士大夫聞而生厭遠而避之者也。其固結團體,則以博愛施之,使彼此手足相顧,患難相扶,此最合乎江湖旅客無家遊子之需要也。而終乃傳以民族主義,以期達其反清複明之目的焉。”

孫中山在和保皇黨論戰之後,覺得美洲的華僑比檀香山多。預備赴美洲宣傳革命。他知道美洲華僑力量的偉大,要加入洪門,因此在洪門前輩,孫中山的叔父鍾水養介紹,於1903年冬天,毅然加入了檀香山致公堂。這天同時拜盟的有六十餘人。就在國安會館(同興公司舉行入盟禮節。並由主盟人封孫中山為“洪棍”,洪門稱“元帥”為“洪棍”。)據傳當時加入洪門的會員名冊,現保存在檀香山。

孫中山到美國舊金山受到歡迎,當地華僑有90%參加洪門致公堂,總部設在三藩市,各埠設有分堂,主張各不一樣,再有保皇黨的人從中欺騙,幾乎忘了反清複明的本來麵目,孫中山有見於此,乃建議舉行洪門總注冊,代致公堂擬定新章程,將反清複明的範圍更加擴大。使洪門無形成了一個革命團體。當時的洪門致公堂的總注冊和孫中山重訂致公堂新章程,對於美洲華僑革命工作關係極為重大。美洲華僑七萬人共捐贈款項約二十一萬元美金,支持了孫中山先生的國內革命之急需。華僑對祖國革命,有莫大的貢獻,所以稱為華僑為革命之母。而因為華僑有90%名列洪門會藉,亦可稱洪門為華僑之母。因海外華僑,若無洪門,則華僑民族意識,不能如此堅強。

洪門對中國國民革命的貢獻,可以把它分為出錢和出力。出力的是國內的會黨盡力最多,出錢的以國外華僑洪門會員最為踴躍。

孫中山自1894年在廣州發動第一次革命起義,在籌備的時候,就利用會黨的力量為基本幹部,在農村表麵是一個振興農業團體,實際上還是做些秘密聯絡三合會誌士的工作,多活動在順德、香山、北江和潮汕一帶,有會黨誌士陳錦勝、李杞、候艾泉、劉裕、吳子材等積極響應孫中山的革命。1898年孫中山發動第二次革命起義,又有興中會、三合會、哥老會的誌士分赴長江一帶活動,開始參與了中國國民革命運動。後來黃興、馬福益出力為多。

1904年,孫中山赴美國進行革命活動,抵達波士頓時,致公黨的元老司徒美堂發動當地洪門人士熱情接待,並安排孫中山在他家住過一段時間。

1909年,廣州新軍起義失敗後的夏天,孫中山經過日本與黃興等商計卷土重來,急需經費15萬元,10月12日在檳榔嶼開秘密會議,南洋各地的洪門會黨成員也到會參加,得知將策劃在廣州發動起義後,當場認捐八千餘元,幾日內達五六萬元。後來孫中山曾有一信寫給美洲致公堂同誌請籌款以應起義,接信後美洲致公堂立即發動籌募捐款,當時以加拿大華僑最為熱烈(因孫中山在加拿大溫哥華和洪門關係密切),以致公堂的樓房抵押款三萬元,共七萬元匯國內。當時孫中山看到了海外華僑的力量,曾命美國的同盟會會員一律加入致公堂,以便於合作,而利籌餉救國(因入堂手續繁重而難)。同時,南洋各地也派遣洪門成員到內地參加了孫中山先生領導的革命工作。

海外洪門組織自開山立堂的宗旨,是愛國家,愛民族,抵禦外來侵略。300多年來,他們為了保衛祖國而浴血奮戰,抗禦外侮,產除軍閥,進行鬥爭,進行革命。1923年10月10日,五洲洪門第三次懇親大會在美國舊金山召開。司徒美堂、黃三德及海外不少洪門團體的代表出席了這次會議。這次大會著重討論了改堂為黨,成立中國致公黨的問題,所以實際上了也是第一次正式籌備組黨會議,並通過了《中國致公黨黨綱草案》,會議決定成立中國致公黨籌備委員會。1925年8月籌備委員會總會又發出《通告全體洪門人士書》,就有關建黨的具體事項,通告了全體洪門人士。

1925年10月10日,五洲洪門第四次懇親大會在舊金山召開。來自美洲各地、香港、澳門和上海等地的洪門組織代表參加了會議。大會的主要內容是:決定以洪門致公堂為基礎,組織華僑政黨,定名為中國致公黨;通過《中國致公黨黨綱》;選舉陳炯明(1878-1933)、唐繼堯(1883-1927)為黨的正副主席總理。這一次懇親大會為中國致公黨第一次代-

表大會。

中國致公黨第一次代-表大會的召開,宣告了中國致公黨的成立,標誌著華僑政治力量的新的崛起。中國致公黨成立後,在美洲凡是有堂的地方都建立了黨的組織,其他國家和地區的致公堂組織也實行改堂為黨,使致公黨的組織遍布亞洲、美洲等30多個國家,但由於洪門之間有較強的獨立性,改堂為黨的決議,未能在海外各地洪門團體中普遍實行,實際上形成了黨堂並存、堂黨不分的格局。在中國致公黨第二次代-表大會後,又決定存堂保黨,以黨領導堂,這一決定和“一大”相比是很大進步。“九•一八”事變後,致公黨領導廣大黨員投入了抗日救國鬥爭,譴責蔣-介石不抵抗政策,並通過致公堂等洪門團體發動華僑積極支持國內一切抗日救亡運動。司徒美堂也立即聯合各僑團組織,發動了募捐救國,又親自攜帶僑胞及捐贈物資到上海慰問十九路軍。1937年“七•七”事變後,司徒美堂以古稀之年,奔赴呼號於美國、加拿大、古巴、秘魯、巴西、巴拿馬等國之間,宣傳抗日救國。

太平洋戰爭爆發,日軍南下侵略南洋各國,激起東南亞各族人民的憤怒反抗,海外的致公黨(堂)組織也運用各種方式進行抗日救亡宣傳工作,或組織華僑抗日武裝,參加當地人民的抗日軍。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的洪門人士許誌猛、官文森、陳演生秘密組織發動華僑青年回國參加抗戰。

新中國經過五十年的建設和發展,政治穩定,經濟繁榮,國際地位提高,成為世界上舉足輕重的強國之一,海外僑胞得以揚眉吐氣,是積弱了數百年所蘿想不到的。廣大海外洪門人士認為,統一祖國、振興中華、支持中國的建設也是海外洪門人士應盡的一份責任和義務。如今已有越來越多的洪門組織組團到祖國大陸進行觀光考察,並投資興辦企事業。

洪門組織之優點是有縱橫係統,如在職位名稱上有龍頭、坐堂、執堂、心腹、巡風到麽滿的縱列,又有“言談”、“手勢”等的橫向係統。即使第一見麵的洪門弟兄,一見手勢動止,一聞“春典隱語”,一說“花亭結義”,則是兄弟也,即是生死之交,若原有仇恨也化為玉帛。這種縱橫係統,言談隱語、手勢均是洪門博學之士所編造的,在世界上並無其他任何秘密組織所能項背。洪門組織對入會無資格限製,僅須有介紹人,加入後彼此以手足相待,所以雖是秘密組織,但發展迅速,由台灣延伸至中華內地及港澳。

忠義總堂,山。

山主;或稱寨主、龍頭大爺。也有稱大排、阿媽。

副山主;或稱副寨主、副龍頭大爺。

內八堂(內八堂皆為京官)

香長;或稱聖堂大爺、開香堂時的主香人,為客卿。有的地方稱白扇。

盟證;或稱中堂大爺、開香堂時的盟誓人,為客卿。

坐堂;或稱左相大爺、總管山寨事務。

陪堂;或稱右相大爺、協助總管山寨事務。

管堂;或稱總閣大爺、負責人事升降賞罰。

執堂;或稱尚書大爺、負責人員組訓工作。

禮堂;或稱東閣大爺、負責教育禮儀。

刑堂;或稱西閣大爺、執掌刑法。

護印大爺

護劍大爺

外八堂

心腹;刑副大爺、領軍武將。

聖賢;聖賢二爺、軍師,負責謀畫。

恒侯;當家三爺、總管財務、糧餉。

金鳳;金鳳四姐。

管事;管事五爺、負責總務,又分承行、執行、紅旗、藍旗、黑旗。

巡風;花官六爺、負責巡查,又分內巡風、外巡風、巡山、光口。

銀鳳;銀鳳七姐。

賢牌;賢牌八爺、登記功過,又分鎮山、守山。

江口;江口九爺、管理人員與升遷,又分檢口、斜口、守口。

麽滿;麽滿大爺、或稱“轅門”,負責雜務的士兵,又分總麽滿、執法、轅門、大麽、小麽、大滿、小滿、銅章、鐵印。

洪門組織按排排亦稱行,幾排又稱行幾。三十六部半管職按排(行)分編製如下:

行一:製皇、龍頭、坐堂、陪堂、盟證、香長,管堂、刑堂、執堂、禮堂、護劍、護印、心腹、新一,共十三位半大爺

行二:聖賢,一位二爺。

行三:桓侯、披紅、插花,共三位當家三爺。

行五:紅旗、黑旗、藍旗、執法、青剛,共五位管事五爺。

行六:花冠(巡風)、鎮山、巡山,共三位六爺。

行八:白旗、八德,共二位八爺。

行九:九江、江口、檢口、守口、鬥口,共五位九爺。

行十:大麽滿、小麽滿、銅章、鐵印,共四位麽爺。

沒有行四、行七。

排行職位職責簡述:

製皇——前任山主,有職無權。

龍頭——統轄全權的山主。

副龍頭——統轄全權的副山主。

坐堂——輔助龍頭辦理全山事務,權力極大,僅次於正副龍頭。

陪堂——輔助坐堂辦理公口上一切事務。坐堂處理公務,須陪堂簽署始能生效。

盟證——盟誓之證人。必須由山堂中元老來擔任。

香長——主香之人。開香堂的主祭者。有的山頭以龍頭兼任。

管堂——負責管理全山之事。

刑堂——處理刑罰之事。刑堂命令由外八堂執行。

執堂——統計本山人數,類似兵部,管理軍事,組織訓練。

禮堂——按洪門禮儀,負責教育大家。

護劍、護印——為龍頭近身的掌劍、掌印者。

心腹——亦稱新服,新福、刑副,具有特殊資格,在洪門中有顯著功績才能充任。

聖賢——劉關張桃園結義時,關聖位於老二的位子,洪門開山立堂必行迎聖典禮。聖賢行伴聖,送聖及迎聖之職。

桓侯——又稱當家。桃園結義,桓侯居三。督管錢糧出納事務,為當家三爺第一級。

披紅——管理局部錢糧收支。為當家三爺第二級。

插花——管理催、督、護糧等事務。

紅旗——大管家。專管外務。能彈劾內八堂大爺,約束外八堂兄弟,有發號召集弟兄的特權。

黑旗——負責內務。防止身份不清者混入會中。

藍旗——負責巡查本山堂內事務,及迎風,接駕等事宜。

執法——為懲戒官。

青剛——幫辦,協助上述四位。

花冠——又稱巡風,負責嚴查奸細。

鎮山——為花冠助手,通風報信,為全山耳目。

巡山——為花冠助手,負責山內外防守。

白旗——又名綱紀,護掌十八本律書,負責記功過。

八德——負責旌鼓旗幟及軍品製造。如會內兄弟有了過錯,負責找保人講情。

九江——負責掌管掛牌,五排以上高掛金牌,五牌以下高掛銀牌。如降級則掛藍牌。

江口、檢口、守口、鬥口——負責盤查外人,防守要隘關口。

大老麽——又稱轅門,專管內八堂收發傳達之責。

銅章——掌管腰牌。

鐵印——負責登記來賓腰牌,複查用印。

小老麽——處理招待賓客的一切雜務。

組織之秘密會冊,隻有組織之高層擁有。內容為組織組成之曆史。現任組織名單。組成結構。入會形式,誓詞。違反組織之刑法。背(隱)語,手語,在公眾地方表達為組織中人之方式。隱語為“海底”,又名“金不換”。

在施琅攻台時(一六八三年),鄭克塽將其祖父鄭成功開山(金台山)立堂(明遠堂)有關洪門天地會中的文件、名冊、印信等裝入鐵箱密封,沉入海底。

據說到了一八四八年(清道光二十八年)事隔一百六十六年後(太平天國前期),在福建有洪門弟兄郭永泰從漁人手上獲得,所以定名為“海底”。以後之三合會會簿,由此演變出來。

除此之外,洪門的規矩也是相當之嚴苛的;

1.自入洪門之後,爾父母即我之父母,爾兄弟姊妹即我之兄弟姊妹,爾妻我之嫂,爾子我之侄,如有違背,五雷誅滅。

2.倘有父母兄弟,百年歸壽,無錢埋葬,一遇白綾飛到,以求相助者,當即轉知有錢出錢,無錢出力,如有詐作不知,五雷誅滅。

3.各省外洋洪家兄弟,不論士農工商,以及江湖之客到來,必要留住一宿兩餐,如有詐作不知,以外人看待,死在萬刀之下。

4.洪家兄弟,雖不相識,遇有掛外牌號,說起投機,而不相認,死在萬刀之下。

5.洪家之事,父子兄弟,以及六親四眷,一概不得講說私傳,如有將衫仔腰平與本底,私教私授,以及貪人錢財,死在萬刀之下。

6.洪家兄弟,不得私做眼線,捉拿自己人,即有舊仇宿恨,當傳齊眾兄弟,判斷曲直,決不得記恨在心,萬一誤會捉拿,應立即放走,如有違背,五雷誅滅。

7.遇有兄弟困難,必要相助,錢銀水腳,不拘多少,各盡其力,如有不加顧念,五雷誅滅。

8.如有捏造兄弟歪倫,謀害香主,行刺殺人者,死在萬刀之下。

9.如有奸-淫兄弟妻女姊妹者,五雷誅滅。

10.如有私自侵吞兄弟錢財雜物,或托帶不交者,死在萬刀之下。

11.如兄弟寄托妻子兒女,或重要事件,不盡心竭力者,五雷誅滅。

12.今晚加入洪門者,年庚八字,如有假報瞞騙,五雷誅滅。

13.今晚加入洪門之後,不得懊悔歎息,如有此心者,死在萬刀之下。

14.如有暗助外人,或私劫兄弟財物者,五雷誅滅。

15.兄弟貨物,不得強買爭賣,如有恃強欺弱者,死在萬刀之下。

16.兄弟錢財物件,須有借有還,如有存心吞沒,五雷誅滅。

17.遇有搶-劫,取錯兄弟財物,立即送還,如有存心吞沒,死在萬刀之下。

18.倘自己被官捉獲,身做身當,不得以私仇攀害兄弟,如有違背,五雷誅滅。

19.遇有兄弟被害捉拿,或出外日久,所留下妻子兒女,無人倚靠,必須設法幫助,如有詐作不知,五雷誅滅。

20.遇有兄弟被人打罵,必須向前,有理相幫,無理相勸,如屢次被人欺侮者,即代傳知眾兄弟,商議辦法,或各出錢財,代為爭氣,無錢出力,不得詐作不知,如有違背,五雷誅滅。

21.各省外洋兄弟,如聞有其有官家緝拿,立時通知,俾早脫逃,如有詐作不知,死在萬刀之下。

22.賭博場中,不得串同外人,騙吞兄弟錢財,如有明知故犯,死在萬刀之下。

23.不得捏造是非,或增減言語,離間兄弟,如有違背,死在萬刀之下。

24.不得私做香主,入洪門三年為服滿,果係忠心義氣,由香主傳授文章,或前傳後教,或三及第保舉,以晉升為香主,如有私自行為,五雷誅滅。

25.自入洪門之後,兄弟間之前仇舊恨,須各消除,如有違背,五雷誅滅。

26.遇有親兄弟與洪家兄弟,相爭或官訟,必須勸解,不得幫助一方,如有違背,五雷誅滅。

27.兄弟據守之地,不得籍故侵犯,如有詐作不知,使受危害,五雷誅滅。

28.兄弟所得財物,不得眼紅,或圖分潤,如心懷意念,五雷誅滅。

29.兄弟發財,不得洩漏機關,或存心不良,如有違背,死在萬刀之下。

30.不得庇護外人,欺壓洪家兄弟,如有違背,死在萬刀之下。

31.不得以洪家兄弟眾多,仗勢欺人,更不得行凶稱霸,須各安分守己,如有違背,死在萬刀之下。

32.不得因借錢不遂,懷恨兄弟,如有違背,五雷誅滅。

33.如奸-淫洪家兄弟之幼童少女,五雷誅滅。

34.不得收買洪家兄弟妻妾為室,亦不得與之通奸,如有明知故犯,死在萬刀之下。

35.對外人須謹慎言語,不得亂講洪家書句,及內中秘密,免被外人識破,招引是非,如有違背,死在萬刀之下。

36.士農工商,各執一藝,既入洪門,必以忠心義氣為先,交結四海兄弟,日後起義,須同心協力,殺滅清朝,早保汨主回複,以報五祖火燒之仇,如遇事三心兩意,避不出力,死在萬刀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