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推出的結論:劉洪與溫嬌才是真正的的原配夫妻,而唐僧則是劉洪與溫嬌所生。隻有這樣解釋,邏輯上才是清晰、通順的。但是,有的朋友可能會有疑問:既然唐僧是劉洪與溫嬌所生,那麽,劉洪又怎麽會要殺掉自己的親生兒子呢?今天就來解答這個問題。
“忽然劉洪回來,一見此子,便要淹殺”。是不是真的如此呢?事實上,劉洪並沒有殺這個孩子。劉洪打殺陳光蕊與家僮的時候,是何等的幹淨利索!那麽,請問:劉洪如果要想殺掉一個嬰兒,究竟簡不簡單?究竟需要耗費多少必要時間?答案是顯而易見的,隻要劉洪願意,可以在任意時間,采用任意手段,馬上令這個嬰兒當場斃命!可是他並沒有這樣做。劉洪如果要殺一個嬰兒,隻要一秒鍾,怎麽可能拖了一個月還不動手呢?嬰兒的下落,究竟是怎樣一回事呢?原文中寫道:幸喜次早劉洪忽有緊急公事遠出。小姐暗思:此子若待賊人回來,性命休矣!不如及早拋棄江中,聽其生死。由此可見:做出這個棄嬰決定的人,並不是劉洪,而是小姐本人。小姐是在背著劉洪的情況下,一個人偷偷跑到江邊去棄嬰的。
那麽,小姐為什麽要棄嬰江中?一般的說法是:小姐擔心劉洪害死兒子。這個說法根本就是說不通的!因為把嬰兒拋棄到江中去,嬰兒在江中隻可能死亡的更快!這個行為所產生的後果,要比她所擔心的可能發生的後果還大些,還快些。所以從邏輯上就是說不通的。各位女士先生們啊,憑良心說,把自己的孩子拋棄江中,聽其生死,還有沒有這個嬰兒活的命?!這個嬰兒能夠被他人撿到的幾率究竟有多少?如果她真的是希望這個嬰兒活,那麽,她至少有以下辦法:
1.她可以向劉洪求情,她完全能夠求得了這個情,反正我已經順了你,你就饒了這孩子一命吧。總要比丟在江裏好得多!怎樣證明她能夠求得了這個情呢?那就是:從孩子一出生就要殺掉,一直到滿月了,還沒有殺掉。這就說明小姐求情很有效,劉洪已經饒了這孩子一命。
2.她可以把孩子放到街上人多的地方去,這樣,孩子被別人撿到的概率隻會更大。總要比丟在江裏好得多!她是怎樣做的呢?她是直接抱著孩子往江裏丟。原文中寫道:正欲拋棄,忽見江岸岸側飄起一片木板,小姐即朝天拜禱,將此子安在板上,用帶縛住,血丨書係在胸前,推放江中,聽其所之。
可以想象得到,要是沒有那片木板忽然飄過來,孩子肯定就直接拋向了江中!就是有那片木板托著,孩子在江中飄蕩,也不是很容易就能被人發現的!隻要有兩三天沒被人發現,那麽,這個嬰兒就會必死無疑!!!
既然她怕劉洪謀害此子,性命休矣,難道她丟棄江中,聽其生死,不一樣也是性命休矣?!甚至,死的還要更加快些!所以,把孩子丟往江裏,就是很有問題的做法。
那麽,溫嬌小姐究竟為什麽要拋棄掉自己的孩子呢?書中有很明確的答案。因為在唐僧出世的時候,有一個叫南極星君的神仙跑來告訴溫嬌小姐說:“此子異日聲名遠大,非比等閑。”這就是告訴她,你的兒子不會死的,將來還很不一般。
南極星君又交代她說“汝可用心保護。”可是,她並沒有用心保護,不但不用心保護,反而還往江裏扔,往江裏扔,就是要他死!為什麽要他死?就是因為南極星君對溫嬌說:“汝夫已得龍王相救,日後夫妻相會,子母團圓,雪冤報仇有日也。”聽到這番話,小姐的反應很不正常,居然是“無計可施。”此子留下是個禍根!將來必然要來找她和劉洪報仇。這才是棄嬰江中的真正原因!所以,溫嬌小姐才做出了一個很艱難的抉擇:背著劉洪,棄嬰江中!因為這個孩子是個災星,他們走到今天這一步,完全是由這個孩子所賜,這個孩子從懷上起,他們就厄運不斷!可以說他們對這個孩子是惡恨之極!而且,神仙明確的告訴了:這個孩子將來還要再次危害他們!所以這個孩子從一生下來,他們就不想要了!留下來必是個禍根!
因此,為什麽要拋棄嬰兒的過程,非常清楚:
1.不是劉洪要拋棄嬰兒。
2.是溫嬌小姐背著劉洪去拋棄的嬰兒。
3.拋棄嬰兒的目的,是怕這個嬰兒長大了再次危害他們。因為這是神仙說的,小姐聽了,“句句記得”。
原文:小姐到了江邊,大哭一場。正欲拋棄,忽見江岸岸側飄起一片木板,小姐即朝天拜禱,將此子安在板上,用帶縛住,血書係在胸前,推放江中,聽其所之。
把孩子放在一塊木板上,推放江中,聽其所之。這就是說,無論這個孩子究竟是會死掉,還是有機會存活,小姐都是可以接受的。聽天由命。當然,出於母性的本能,小姐還是希望他有活命的一絲希望。
小唐僧被丟到江裏,也算是命大,“順水流去,一直流到金山寺腳下停住。”被金山寺一個叫做法明的和尚揀到了。書中寫道:
長老慌忙救起。見了懷中血書,方知來曆。取個乳名,叫做江流,托人撫養。血書緊緊收藏。光陰似箭,日月如梭,不覺江流年長一十八歲。長老就叫他削發修行,取法名為玄奘,摩頂受戒,堅心修道。
這個老和尚的行為實在是叫人費解。有什麽問題呢?我們來分析一下:
既然見了血書,方知來曆。他就應該拿血書去京城告狀,或是去找丞相報信,這樣,隻需要幾天時間,馬上就可以將劉洪繩之於法!根本就用不著空等漫長的一十八年!對吧。
可是,這個和尚什麽也沒有做,他並沒有去聲張正義,竟然私自將血書緊緊收藏。這個問題就太大了。他為什麽不去報案?這隻有以下兩種解釋:
1.說明這個和尚膽小怕事,他知道了真相,也不敢去報案。
2.說明那個血書上根本就沒有寫“父被賊殺,母被賊占,報仇雪恨”這些情況!老和尚不知道真相,所以才沒有去報案。
隻有這兩種解釋。要麽是“不知道真相”,要麽是知道真相而“不敢”。
這個老和尚是不是膽小怕事呢?如果說他是因為怕惹事,怕惹麻煩,才不敢去報案,不敢去聲張正義的話,這個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他後來怎麽又拿出血書唆使、慫恿玄奘去複仇呢?
很顯然,這個和尚根本就不怕惹事!而是很喜歡惹事!
既然可以排除第一種情況,那就是第二種了。可第二種也說不通。如果老和尚不知道真相,又怎麽可能在十八年後唆使、慫恿玄奘去複仇呢?
所以,很難推知究竟是哪一種情況導致了他沒有去報案。但是,老和尚前後的矛盾行為,卻充分暴露出了這樣一個問題,即:他之所以這樣做的目的究竟是什麽。
老和尚的目的,是整個事件中唯一清晰、明確的線索!這是一個非常肯定的確定因素,即:就是為了得到一個像唐僧這樣經曆曲折的小和尚!
他的一切行為,都是為了達到這樣一個目的,所以他才沒有去報案。否則,一報案,他就得不到這個小和尚了!隻有這樣解釋,邏輯上才是清晰、通順的!
那麽,他有沒有達到這個目的呢?達到了。你看:當江流一十八歲的時候,這個老和尚竟然自作主張的給他削發為僧,並取法名為玄奘!
江流長大成人之後,究竟該做什麽,其實是有N種選擇的,不一定要當和尚,(也不是電視上放的那樣,從小就當的和尚)。是十八歲時,師傅叫他當的和尚。
而玄奘自己也很感動地說:“此身若非師父撈救撫養,安有今日?容弟子去尋見母親,然後頭頂香盆,重建殿宇,報答師父之深恩也!”
老和尚再乘機進一步教他如何見母,如何複仇,他在見到母親後的第一句話是這樣說的:“我也不是自幼出家,我也不是中年出家,我說起來,冤有天來大,仇有海樣深!我父被人謀死,我母親被賊人占了。我師父法明長老教我在江州衙內尋取母親。”
一口氣說出來的啊!不需要試探,不需要考證,說的清清楚楚。
這個時候,溫嬌小姐倒吸一口涼氣,這複仇的終還是來了。
小姐自見兒子之後的表現是:心內一憂一喜,喜,當然是兒子還活著,憂呢?當然是她和劉洪的緣分就要走到盡頭了。
小姐問:“有何憑據?”玄奘道:“血書為證!”
小姐在看了這個血書之後,轉變是非常大的,來了個180度的大轉彎,叫玄奘去京城外公家報信來捉拿賊人。因為她知道末日已經來臨。瞞不住了。
小姐為什麽會有如此大的轉變?這個契機究竟是在什麽地方?是在小姐看到玄奘拿出的血書之後!因為小姐當年寫的血書,和玄奘現在拿出的血書應該不是一樣的。
這一點,對於幕後的操縱者來說,簡直太容易做到了!
凡棄嬰,留下的信件,多半不會是真,拋棄的原因,五花八門,最多隻有棄嬰出生的時間是真的。原先的血書並沒有“報仇”內容,而現在的卻有,隻有在這種情況下,小姐才會有如此大的轉變!
否則,就無法解釋:小姐有18年的時間,完全可以寫信回去,為什麽一直都不寫呢?!
現在,無論小姐是什麽態度,那個老和尚都可以繼續指導玄奘去報仇!根本就無法逆轉!
在整個過程中,那個老和尚最為關鍵!因為他也可以去告狀,但是他沒有!他卻一直在導演這個棄嬰長大了當和尚,尋親報仇這一幕!
因此,可以肯定地說,要是沒有這個導演,唐僧根本就報不了仇!並且絲毫不存在半點報仇的可能性!所以說,這個老和尚才是最為關鍵的一個環節!
這個老和尚,應該是這一事件的總策劃者——觀音菩薩安排來的一個人。
最後的結果是:玄奘去京城外公家報信,捉了劉洪,拿到江邊,活生生的剜取了劉洪的心肝!
這個故事究竟說的是什麽意思呢?這個故事真正想要說的是:唐僧親手殺掉了自己的親身父親,逼死了自己的親身母親!
劉洪被捉的時候,丞相請小姐出來相見。小姐羞見父親,就要自縊。玄奘急急將母解救道:“兒與外公,統兵至此,與父報仇。今日賊已擒捉,母親何故反要尋死?”
玄奘啊,他當然不能理解。
後來,龍王送陳光蕊還魂複活,一家人應該算是團圓了,可溫嬌小姐還是自盡了!
為什麽會是這種結局?
因為溫嬌小姐對父親說過這樣一句話:“吾聞婦人從一而終。”
人之將死,其言也善,我相信溫嬌小姐說的是真的。
何況光蕊還魂複活後也說:“更不想你生下這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