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軒被打的事情沒有叫寧王知道,但是卻傳進了李隆基的耳朵了,是不是玉真公主告訴他的,還是別人傳的話,這個不得而知,當時親眼見證的人也不少,而且多是皇家的人,李隆基能知道也不是什麽奇怪的事情。
李隆基是提前從驪山趕回來的,大哥病重昏迷的消息很快傳到了華清宮,本來準備在那裏玩個幾天的,結果隻住了一晚,第二天一大早就趕回了長安城。當看到自己的大哥病情已經穩定,他也放心不少,得知是秦軒所為,而且為了治療大哥的疾病,脫力昏迷,心裏也是十分的感激這個才情絕佳的小子。
對於李琳毆打秦軒一事,其實是玉真公主告訴李隆基的,這事叫他很是生氣,可是想到是自己的侄兒,又是皇族,再說當時的情況的確容易造成誤解。為了皇族的尊嚴,不能懲罰過重,但是也不能不懲罰,這樣會寒了臣子們的心,結果判李琳笞五十,這個笞就是用鞭子或者竹板打屁股。
《唐律疏儀》是大唐的律法,其中有詳細規定:“若以手足傷人者,笞四十,若以他物傷人者,笞六十(這裏的他物不包括利刃、兵器不用刃傷也在此列,傷的定義是見血),如果打鬥中要是拔了對方的頭發那就是笞八十,若將對方打的耳目出血或者嘔血,那就罪加二等,出現骨折就徒一年。不因鬥而毆傷人者,笞四十上加一等,就是笞五十。
李隆基以唐律來懲處李琳,這也是給秦軒一個交代,按理說這種事情,李琳身為皇族,完全可以私下解決,或者就當做沒發生過一樣,因為隻是毆打,並沒有造成傷殘。秦軒不過是比普通的百姓地位高一些,李隆基可以裝作不知,但他目前可是大唐的寶貝,至少是重要人物,如果不給一個交代,萬一惹惱了他,偷偷跑去了別國,那麽大唐損失就大了。
按照唐律懲處李琳,以來顯示李隆基沒有徇私枉法,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表示了自己的公正,再說了,這鞭打一頓李琳,也隻是皮外傷,養幾日就好了,而且也平息了秦軒的怒氣。
秦軒接到宗正寺的判決後,微笑著說了些“秉公執法”等等無關痛癢的話,至於如何鞭打李琳,這個不是他能操心的事情,皇族犯罪,都是由宗正寺處理,至於真打還是撓癢癢,這個對自己不重要。
這是一個麵子問題,判決下來,這李琳就丟了麵子,身為皇族,這個麵子是十分重要的,這事會成為笑柄,這就夠了,至於自己放不放過他,那的去問自己女人。自己不是睚眥必報之人,但是是去給你的父親治病,如果是治療壞了或者什麽的,你心中有怒火可以理解,事後完全不是那麽回事,這都幾天了也不見你來賠禮道歉,真把自己當成一個病貓不成?
李琳是嗣寧王,也就是他爹寧王的繼承者,以後也是一家之主,相對來說,是有點狂妄了,恩將仇報還不認錯道歉,李隆基懲處你那是做給自己看的,真當把你沒辦法,那就大錯特錯了。
李玫倒是在第三天就過來探望秦軒了,還送來了不少的補品,眾女對夫君被打很是氣憤,但是知道和李玫無關,大家相處的還算是不錯,也算是正式開始交往。不過她也算是懂事,不光給秦軒送來了補品,而且眾女也是人人都有禮物,她貴為公主,但是在秦軒眼裏,公主算不得什麽,和普通女人沒什麽區別。
李玫知道這一點,而且也沒敢擺什麽公主的架子,再說郭靜媛也是郡主,如果不是秦軒將滑翔傘的功勞給她,估計她還是個縣主。她是真心愛著秦軒,也知道她有好幾個夫人,雖然不知她們知不知道自己的存在,但是處好關係隻有好處不會有壞處,對於哥哥毆打秦軒的事情,隻是自己道歉,沒保護好他,也並沒有替李琳道歉賠禮。
在這一點上,李玫很清楚不能越俎代庖,秦軒如何報仇,那是秦軒的事情,不會因為他是自己的哥哥而就繞過他,並且他的夫人也說了,就是這事鬧到聖上那裏,也要討個說法。
秦軒要報複自己哥哥真是太簡單了,隨便抽個時間,偷偷的將他“被失蹤”,沒有一個人能找到,把哥哥扔進空間裏的一個角落,叫他自生自滅,誰能查的出來?
正月十五,李玫親自來邀請眾女前往興慶宮裏去觀花燈,一同受邀的還有玉真公主和鹹宜公主,而秦軒則是推辭沒去,一群女人就他一個男的,而且是進皇宮,還是算了。
“玉娘,收拾好了沒?準備出發了”
“老公,我是穿那件白色的裘皮還是披鬥篷好”
“鬥篷吧,這夜晚很冷,鬥篷有帽子的”
秦軒大聲說道,自己不去興慶宮觀燈,不光是因為男人不便進入興慶宮,主要還是為了陪楊玉環去遊玩,她明天就要返回台灣了。自家的女人中,最辛苦的就是玉娘和霜兒花兒了,她們一直在台灣做著那些本該是自己做的事情,不過這次她們不是自己回去,還要帶著二娘和十五個農莊蒙學的孤兒。
這十幾個孤兒都在十五歲以上了,她們這次會坐船前去台灣,開始真正的進入到行政機構裏實習,將來作為台灣的一股新生力量存在。帶這麽多人出去很顯眼,不過李隆基知道秦軒在巴拉望島有商鋪,而且在馬六甲也有正在興建的新城,明麵上足以能叫人信服,而不會去懷疑他有什麽圖謀不軌之事。
自己算不得什麽名人,但是也有不少有心人在時刻關注自己的一舉一動,包括李隆基,這點秦軒十分清楚,在海外設立商鋪是最好的掩飾手段,這樣就可以大明大放的出海,不用采取偷渡,那樣反而更容易遭人懷疑。
台灣的發展是重中之重,這關係到以後大唐未來的路,改變一個人容易,但是改變一個時代很難,秦軒不是那種梟雄,可以不顧及百姓的死活去重典治世。和平年代就要有和平年代的治理方式,亂世時有亂世的法則,如果單純為了改革而不顧及社會,這樣的事情他寧願不做,去做一個閑散自在的富家翁不是更好嗎?
楊玉環拋棄了王妃的貴族生活,毅然隱名埋姓的跟著自己,如果在不為她做點什麽,也枉費了她在曆史上的“四大美人”之一的稱號。周幽王可以為博得妃子一笑而烽火戲諸侯,自己有著比這個時代多了一千多年的見識和超級變態的異能,試著改變這個世界,試著讓百姓過上更好更有民主的生活,試著將大唐推向世界之巔,為什麽不可以做?
台灣是全新的運營模式,邊發展邊改,摸索出一套切實可行的治國之路,有了一個這樣的模式,就算是以後用在大唐的改革之上,也少了走彎路的機會。這是一個漫長的路,不是幾年幾十年就完全改變過來的,也許一個世紀,但是不管多久,至少給後世提供了一個新的治國之道?改革不論成敗,都有它積極的一麵,可以供後世之人參考,減少走彎路的幾率。
“老公,你在想什麽呢?我好了,咱們出發吧”
楊玉環內穿了套.緊身的黑色單皮衣皮褲,腳上穿著一雙黑色的小中腰戰鬥靴,長發披肩,就那麽隨意的散著,一個黑色的麵紗在眼以下係著,如同西域的胡姬一般。
“怎麽樣好看嗎?”
楊玉環抱著秦軒的臉“啵”的來了一下,笑嘻嘻的看著他,那如星辰般黑色的眸子,閃著興奮喜悅的光芒,然後微微退後兩步,旋轉著身子向著秦軒展示。
“嗯,很漂亮,這身打扮有點象西域女王,如果在戴上一頂皇冠,拿著一個馬鞭,那就更像了”
秦軒微笑著說道,她的美隻有四個字適合,那就是“傾國傾城”,微微一展的笑顏,足以顛倒眾生,曆史上的紅顏禍水,就這麽活生生的站在自己麵前,一時的恍惚忘卻了自己身在何處。
“皇冠?那是什麽?是皇帝帽子嗎?”
“是的,也象是一個戴在頭上的頭飾,用黃金鑄造出的一個頭圈,上麵鑲嵌著美麗的各色寶石,無比的華貴,你戴上那一定是最高貴的女皇”
秦軒笑著說道,皇冠在華夏的大地上沒有出現過,華夏的帝王戴的不叫皇冠,而叫冕冠或者王冠,是權利的象征,和歐洲一些君主立憲製的國家帝王加冕的皇冠還是有很大的區別。倒是皇後有專門的鳳冠妝飾,那也是無比的華貴,不過他的形狀和工藝遠遠比起歐洲郡君主國家的皇冠複雜漂亮,不過就是戴起來很麻煩,不如皇冠一樣簡單。
“你說的就和皇後的鳳冠一樣吧”
“不是的,形狀完全不同,倒時我叫工匠給你打造一個,就當做台灣島主的權利象征,你就成了台灣的第一任王,也是第一任女王”
“老公,為什麽不是女皇而是女王”
“哈哈,台灣的格局太小,充其量隻能算是一個小諸侯國的封地大小,想要和則天皇帝一樣成為女皇,那還的努力”
“好,我一定努力,爭做女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