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時期城市居民的收入水平
北宋社會發展雖長期受到邊境戰爭的製約,但還算相對長治久安。國家安定促進了經濟繁榮,城市化進程加快,城鎮數量大幅度增加,城市人口膨脹,城市手工業、商業和運輸業、服務行業逐漸擴張,這些蓬勃發展的產業為居民提供了從業機會與收入來源,也興旺了北宋城市的商品經濟。北宋的官吏階層及其家庭,是城市居民的主要構成之一。北宋官員的“月俸”包括貨幣、糧食、絹、薪、蒿、炭、鹽、茶、紙等物品。“奉錄自宰臣而下至嶽瀆廟令,凡四十一等。”其中貨幣收入,最高的“宰相,樞密使,月三百千”,最低的吏大約每月貨幣收入為500錢。其中有三百千、二百千、百二十千、九十千、八十千、六十千、五十五千、四十五千、三十五千、三十千、二十九千、二十千、十八千、十七千、十五千、十四千、十三千、十二千、十千、八千、五千、三千、二千、一千五百、一千、七百、五百等級別,譬如:“河南府河南、洛陽縣令,三十千。諸路州軍萬戶已上縣令,二十千;簿、尉,十二千。七千戶已上令,十八千;簿、尉,十千。五千戶已上令,十五千;簿、尉,八千。三千戶已上令,十二千;簿、尉,七千。不滿三千戶令,十千;簿、尉,六千。”(《宋史-職官-奉祿製上)
對於縣級以下的官吏來講,月俸9000~3000錢便屬收入微薄之列,假如家庭人口較多,那麽必須“兼農商之利”才能養家糊口,即家中必須有其他的勞動者,從事“農商”等職業以添補生活開。王安石在《上仁宗皇帝言事書》中說:“方今製祿,大抵皆薄。自非朝廷侍從之列,食口稍眾,未有不兼農商之利而能充其養者也。其下州縣之吏,一月所得,多者錢八九千,少者四五千,以守選、待除、守闕通之,蓋六七年而後得三年之祿,計一月所得乃實不能四五千,少者乃實不能及三四千而已。”蘇洵老年時,曾上書韓丞相“乞一官職”。“跑官要官”目的是希望得到微薄的俸祿養活家庭,他說:“洵年老無聊,家產破壞,欲從相公乞一官職。……複有求於相公者,實以家貧無貲,得六七千錢,誠不足以贍養,又況忍窮耐老,望而未可得邪。”(《上韓丞相書》)可以看出,如果城市家庭每月有7000~6000錢收入,雖然不算富裕,但這樣的家庭就能夠維持大致的生活消費了。役夫收入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下層勞動者的生活水平。《宋史-食貨-布帛和糴漕運》記載了元豐四年役夫的收入水平,如均州、鄧州三萬人,為鄜州、延州運輸軍用物質,“日米錢三十、柴菜錢十文,並先並給”;而陝西都轉運司從“諸州差雇車乘人夫”,“人日米二升、錢五十”。《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三百四十三)雲:元豐七年,“詔:鄜延、環慶路如有合興工城寨,許和雇人,日錢百、米二升,禁軍願就雇者聽。”大致是,每個勞役每月可收入1500~3000錢,米60升左右。但是,有些參與特殊工程項目的役夫,工價較高。譬如元祐元年,蘇轍在奏章中說:“臣竊見近歲京城外創置水磨,因此汴水淺澀,沮隔官私舟船。……民間每夫日雇二百錢,一月之費,計二百四十萬貫,而汴水渾濁,易得填淤,明年又須開淘,民間歲歲不免此費。”(《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三百七十)可見,當米價較低時(如鬥米80錢以下),每夫日雇200錢比每日100錢、2升米,其收益顯得要高一些。
醫生也是城市居民中收入比較穩定的群體。王安石在《處士征君墓表》中稱讚一個姓杜的醫生,會寫詩詞文章,行醫則“無貧富貴賤,請之輒往。與之財,非義輒謝而不受”。杜醫生在自己的寓所為人看病,“日得百數十錢則止,不更筮也”。看來杜醫生非常講醫德,不願多收錢,甚至減免窮人的錢,如果願意多看病,收入本可多一些,每月收入在6000~10000錢左右應該不成問題。
城市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工商業活動,商人是城市居民中收入較高的群體,而富商的收入則遠遠高於許多官吏的收入。城市居民的消費水平必然與城市居民的收入水平呈正相關關係。北宋的首都東京(汴梁)是當時是世界上規模最大、人口最多、經濟最繁榮的都市,也體現著當時最高的消費水平。孟元老自崇寧二年(1103)至建炎元年(1127)北宋覆亡,曾在東京共生活了23年,他在撰寫的《東京夢華錄》一書的《序》中描繪東京說:“太平日久,人物繁阜,垂髫之童,但習鼓舞,班白之老,不識幹戈”,“舉目則青樓畫閣,棱戶珠簾,雕車競爭駐於天街,寶馬爭馳於禦路”,“新聲巧笑於柳陌花衢,按管調弦於茶坊酒肆。八荒爭湊,萬國鹹通。集四海之珍奇,皆歸市易,會寰區之異味,悉在皰廚”。蘇軾亦曾指出:“夫京兆府,天下之所觀望而化,王政之所由始也。四方之衝,兩河之交,舟車商賈之所聚,金玉錦繡之所積,故其民不知有耕稼織紝之勞。富貴之所移,貨利之所眩,故其不知有恭儉廉退之風。”(《蘇軾集-策別十七首(之四)》)東京興旺發達的手工業、商業和運輸業、服務行業,不僅為消費者提供了高的消費服務,而且也為從業者帶來高的經濟收入。
通過北宋的商業稅收,可從側麵反映工商業的規模與商人群體的收入水平。北宋的商業稅率是:“商稅凡州縣皆置務,關鎮亦或有之;大則專置官監臨,小則令、佐兼領;諸州仍令都監、監押同掌。行者齎貨,謂之‘過稅’,每千錢算二十;居者市鬻,謂之‘住稅’,每千錢算三十,大約如此。”(《宋史-食貨-商稅市易均輸互市舶法》)崇寧元年,右仆射蔡京指出:“祖宗立禁榷法,歲收淨利凡三百二十餘萬貫,而諸州商稅七十五萬貫有奇,食茶之算不在焉,其盛時幾五百餘萬緡。”(《宋史-食貨-茶下》)崇寧六年,尚書左丞宇文粹中指出:“京師商稅、店宅務、抵當所諸處雜收錢一百餘萬。”(《宋史-食貨-會計》)若采用“住稅”的標準,即“每千錢算三十”來度量,崇寧時期“京師商稅、店宅務、抵當所”反映的工商業的規模大約在3340多萬貫,全國經濟最興盛時期的工商業規模(諸州商稅)大約在16670萬貫左右。
北宋社會的城市消費水平
北宋從建隆元年(960)建立政權,到紹興三十二年(1162)覆亡,長達202年。在這樣長的一個時間段裏,社會發展有動蕩期也有平穩期,年成有豐收期也有災荒期,要係統地探討社會的消費水平,存在很大的難度,這裏隻能擷取部分斷麵,來看處於相對穩定發展階段的社會消費水平。
3.1城市建設的消費水平
水利工程:熙寧十年秋天,黃河在澶州曹村埽決口,大水淹至徐州城,經奮力抗洪,城市得以保全。明年,國家撥專款改建徐州“小城,創木岸四”,填平了為攔洪築堤、在城內取土形成的15個巨型大坑,重修了“澶州靈平埽,水不複至”。蘇軾《獎諭敕記》記載了該項工程的開:“有旨賜錢二千四百一十萬,起夫四千二十三人,又以發常平錢六百三十四萬,米一千八百餘斛,募夫三千二十人。”徐州水毀建築修複加固工程,應該屬於北宋大中型水利建設工程,國家專項開達3044萬,米1800餘斛(宋代1斛=5鬥),累計用工7043人。
北宋時,杭州錢塘江航運,長期以來一直受到潮水與江中礁石的威脅。先是,“章獻皇後臨朝日,以江水有皇天蕩之險,內出錢數十萬貫,築長蘆,起僧舍,以拯溺者”。爾後,為了解決“長淮之險”,又興建了“龜山河”工程,“錢十萬貫、米十萬石,起夫九萬二千人”,雖然減輕了航運之患,但問題未能徹底解決,江中仍有“浮山之險”。蘇軾任杭州郡守,“二十年間,親見覆溺無數”。浮山峙於江中,來往船隻觸礁沉沒,“公私亡失,不知一歲凡幾千萬”。蘇軾根據采訪與實地勘察,提出了開鑿“石門運河”工程,並山而東,由大慈浦北折至小嶺,“鑿嶺六十五丈”,“度用錢十五萬貫,用捍江兵及諸郡廂軍三千人”,大約需要二年能夠建成。福建、兩浙士民,聽說要“開石門”,“萬口同聲,以為莫大無窮之利”。(蘇軾《乞相度開石門河狀》)
(2)文化設施工程:興建學校是北宋時期全國普遍開展的文化工程。慶曆四年三月,“詔天下皆立學,置學官之員”。吉州舊學在夫子廟,校舍狹窄,擬新建學校,籌集到社會捐資“錢一百五十萬”,用勞力“二萬一千工”,“良材堅甓之用凡二十二萬三千五百”,新校建成後,學者常有300多人。歐陽修稱讚吉州學舍說:“學有堂筵齋講,有藏書之閣,有賓客之位,有遊息之亭,嚴嚴翼翼,壯偉閎耀,而人不以為侈。”(《吉州學記〈慶曆四年〉》)蘇軾在《南安軍學記》中談到南安軍郡治的學校建設經過,他說“南安之學,甲於江西”,校舍建設“始於紹聖二年之冬,而成於四年之春”,“為屋百二十間,禮殿講堂,視大邦君之居……又以其餘增置廩給食數百人”。該項工程屬官修民助工程,據稱民間捐贈了大量的錢款(沒有說明具體的數額),而官方投資為“錢九萬三千”貫。
寺院建設。徐州薦誠禪院,建有“鐵浮屠十有三級,高百二十尺”。繼而又建造“五百羅漢”,花費“錢五百萬”,平均每尊羅漢的造價為1萬,蘇軾專門作《薦誠禪院五百羅漢記》,認為:“論首,作事難;作首,成事難。”“論必作,作必成者,其功名豈少哉!”錢塘、臨安縣所管“錢氏墳廟”,由於廟宇舊屋“木植朽損”,“一百餘年不曾修治,例皆損塌”,修複工程費用為“一萬二千八百九十貫九百九十九文”。(蘇軾《乞樁管錢氏地利房錢修表忠觀及墳廟狀》)湘潭縣藥師院建造“釋迦佛、十八羅漢塑像”,歐陽修說“凡用錢二十萬”。(《湘潭縣修藥師院佛殿記〈景祐三年〉》)
(3)公署、營房修繕工程:蘇軾在任杭州知府時,杭州公署“官舍城門樓櫓倉庫”“大段隳壞”,“使宅樓廡,欹仄罅縫,但用小木橫斜撐住,每過其下,栗然寒心”,“軍資甲仗庫,尤為損壞”,“使院屋倒,壓傷手分書手二人”,“鼓角樓摧,壓死鼓角匠一家四口”……蘇軾奏請修繕“官舍城門樓櫓倉庫二十七處”,需要開“四萬餘貫”。(蘇軾《乞賜度牒修廟宇狀》)
元祐八年十月,定州駐軍曾修建營房四所:一是“修蓋營房共四千一百一十七間,據合用材植物料紐估到,計使價錢一萬七千六百九貫六百八十文省”;二是“修蓋營房共三千七百二十間,據合用材植物料紐估到,計使價錢一萬五千五貫二百八十一文省”;三是“修蓋營房一百一十八間,並合添井眼,據合用材植物料紐估到,計使價錢五百五十八貫一百六十七文省”;四是“營房共一十六間,據合用材植物料紐估到,計使價錢七十四貫六百一十二文省”。每間營房的造價大致為4.63~4.03貫錢。(蘇軾《乞降度牒修定州禁軍營房狀》)
(4)城廓建設工程:“宿州自唐以來,羅城狹小,居民多在城外。”蘇軾提出“展築外城”工程,即:“展築外城一十一裏有餘,役兵及雇夫共五十七萬有餘工,每夫用七十省錢,召募雇夫及物料,合用錢一萬九千餘貫,約五年畢工。”(蘇軾《乞罷宿州修城狀》)
(5)漕船工程:北宋為了保證京城汴梁的糧食供應,需要調撥江淮大米,南糧北運要仰仗江南的漕運業。漕運一般以“十船為一綱,揚州差軍將押赴河陰”。載重量“一千石”的漕船,“每造一船,破錢一千貫,而實費不及五百貫”。(蘇軾《論綱梢欠折利害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