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起波斯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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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章 你是我嶽父

“伏……千歲……”

當舒柏安見到闊別幾年的趙伏波時,起初想像早先那麽稱他為伏波。不過此刻的趙伏波,身上穿著新式軍裝,更加襯托起他高大而又強壯的體格。隻不過他的皮膚繼承父親趙緯南多些,居然沒有那麽旺的體.毛,胳膊雖然粗壯倒也幹淨。

舒柏安看著跟隨在趙伏波身後的成群的官員,他原本打算叫“伏波”的聲音縮了回去。雖然趙伏波沒有稱帝,但顯然他肯定是已經繼承了“濟王”的名號。他身後那麽多的官員,如果叫他的名字是不是太過托大了呢!尤其自己那個“伏”字剛剛出口時,這時還站在船舷邊上的王文統的眼睛就看向自己。

固然舍柏安也不算是大宋傳統的官員,但他還是頗頗的讀過些宋人的傳統書籍。因此才一出口,就轉了風向。因為他還看到的是,附近那一群群的,穿著新式盔甲的槍騎兵。這些槍騎兵,會在亞丁舉行一次演習。目的是告訴亞丁附近的勢力,固然華夏島在黃沙城吃了一點小虧,但華夏帝國的力量還是強大的。別的不說,海軍射程達到12000米的“追魂炮”絕對是令人擔憂的。

海軍火炮犀利的原因在於,近時主要升級和裝備的是陸軍,海軍的升級將會在回大宋之前了。那恐怕是最少3年之後,華夏軍回中國之前的事情了。相信看過這樣的武器裝備的火力之後,任何勢力再想打華夏的主意,就不得不好好想想才成。

趙伏波猛然一見柏安,卻不由的心中一陣辛酸。看得出來,這一向因為舒鈺兒的事情,讓他擔了許多心。原本烏黑的頭發,此刻居然已經有了些花白。倘若透過他去看身後的亞丁,城市裏馬車是車來車往,大平板車拖著沉重的貨物,在奔向民用港口。

與民用港口相配套的,是軍用港口。這是華夏帝國所有沿海城市港口的一個特征,同時具有民用與軍用港口。相對而言,民用港口大軍用港口小些。而且軍用港口一定連接著海軍基地,包括了有倉庫、炮台碉堡等等防禦設施。華夏帝國的每個港口裏,必然有一支5艘軍艦的艦隊。它們將會在港口附近50公裏海麵巡邏,這裏不許非本城人員打漁,不許任何船隻路過,除非接受檢查。敢於武力相向者,就地擊沉。

這隻是諸如亞丁這樣的非華夏領土的規定,倘若是華夏島的話,那麽方圓100公裏之內,不允許任何船隻打漁、路過,除非是在華夏島領過允許執照的船隻。否則就不是打沉一艘的問題,那是要到他該船所屬勢力去,掠奪之後要求對方承諾,永遠不再違反時為止。

原因在於《華夏律》對於領海主權極度關注,別說是戰艦路過,就算是漁船打魚誤闖,都必然會引發戰爭。至於說軍艦誤闖,限期道歉立即賠償巨額款項,否則華夏軍就會發動進攻,直接到對方的地盤裏去取了。而且必然會推翻對方的政權,另外換一個願意親華夏島的人來成為君主。

毫無疑問,這是霸權主義,可在國際政.治鬥爭裏,華夏島政權沒有“人道主義”這個選項。因為按照憲法的規定,這個選項僅僅及於華夏帝國之內,至於國境領海之外,原則上永遠是敵人。除非肯給華夏帝國巨大利益,否則都是遲早要消滅的敵人。

至於說像埃及這樣的盟國,那就得是更加誠懇的盟國,否則處罰力度會超越其他國家10倍不止。因為他們相對其他國家廉價采購的裝備,比起其他國家那是要厲害得多了。也就是說,華夏島支持他搶別人,但倘若他們的君主不識相,那就滅了換一個。

也可以說,趙伏波的目標是自己的盟國將來都是地區性強國,然後他們掠奪附近國家,用他們的掠奪所獲來華夏帝國采購裝備。當然,倘若他們發現有人侵犯了華夏帝國的利益,主動予以攻擊。就像是那位敘利亞的蘇丹——阿紮姆.突蘭沙,又或者說像埃及的國王——拜伯爾斯.奔杜格達裏那樣,自然能夠從華夏帝國在軍火裝備上的獎勵。

趙伏波從軍港以及街上的人流,輕易就看得出來舒柏安在亞丁所費的心思。這裏作為趙伏波當年賣掉亞丁行省多數內陸城市之後,使用一部分投資建立起來的城市,此刻在整個阿拉伯帝國來說是最欣欣向榮地方。有了這樣的的成績,趙伏波還能說什麽。

陪同在舒柏安身邊的是寧馨兒,作為一個亞丁日報的主編,此刻的她風采卻更勝往昔。雖然目光裏依然隱隱的透露出某種憂慮。但柔韌的女人,承擔起壓力的時候,往往要更勝男人一籌。

“嶽父、嶽母!”

一聲嶽父、嶽母,立即就為舒柏安夫婦奠定了身分。當然華夏帝國不存在什麽太師之類的職務。作為女方的父母,能夠得到貴族的稱號,但事實上擔任什麽官職卻是要憑自己本領的。畢竟爵位與官職那是兩碼事,而且華夏帝國的爵位除過一定的補助之外,並沒有多少真正的利益。

而且這還牽扯到一個最為主要的問題,那就是土地的問題。關於這件事,華夏帝國有著最為嚴厲的法規。即土地國有,買賣都必須以國家作為中間人,同時將會足夠的稅賦。這是製止土地兼並的前提,當然此刻的華夏事實上更注重的是工業,但農業在一定的時間之內,還會起到相當的作用。

因此華夏帝國的土地不允許被大量兼並,對於在土地上的違法,處罰結果唯一。沒收財產,無論買賣雙方皆斬。這對於此刻華夏島上的人並沒有什麽影響,作為工商業起家的他們,對於地產原本就不大上心。倒是將來回到中國之後,或者會出現這樣的問題,那就牽扯到了土地的贖買問題。

但總之一條,不會因為金錢多就擁有土地多,就成為地主,這一發展方向是絕對不允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