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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威爾遜爵士

或許這幾天下過雨,小鎮的道路有些泥濘。泥路兩旁時不時能看見家畜的獸圈,味道很重。秦倫拉低從旅人那裏搶來的小氈帽,稍稍遮擋住麵容,彎腰挎著一個小包囊朝鎮內走去。

蒙特鎮跟這個時代北美大陸所有的移民城鎮一樣,建設才剛剛起步,城市規劃顯得工整而簡潔。這裏暫時還是一個以農業和畜牧為主的農業城鎮,除了種植園的黑奴之外,其他白人鎮民大多擁有自己的土地和牲口。

小鎮地廣人稀,每戶人家除了住人的主建築,大多還有草料庫,牲口欄和工具屋。特別是草料庫,幾乎比糧倉還要重要。沒有糧倉,人不一定餓死,沒有自己的草料庫,別人是不會拿草料幫你養大牲口的。

秦倫一邊走,一邊留意觀察。他發現小鎮隻有一條大路,泥路的盡頭是一座教堂和一個小廣場。

與其他建築相比,這座教堂算是最宏偉的了,三層哥特式結構,頂上是鍾樓。小廣場周圍則有好幾口水井,一群膀大腰圓的村姑在水井旁聚集成幾個小圈子,嘰嘰喳喳說得熱鬧。

秦倫走到這裏,已經發現了自己的目標。他腳步一頓,拐進泥路左側一家招牌上雕刻著橡木桶的酒館。

大概因為現在的時間還算早,酒館裏沒有很多人,吧台後麵的調酒師正拿著一塊髒兮兮的抹布,擦拭著紫褐色的胡桃木吧台。

“咄咄!”秦倫靠上吧台,敲了敲桌麵,提醒調酒師自己的到來。

“要點什麽?”調酒師是一個大約二十多歲的年輕人,他沒有停下手裏的工作,隻是抬頭看了一眼秦倫,隨口問道。

秦倫掃了一眼這個年輕人,他穿著一件亞麻汗衫,上麵滿是無法徹底洗幹淨的汙漬。小臂上卷起的袖口露出了數個線頭,捏著抹布的虎口長有老繭,手背的皮膚粗糙蛻皮。

無論從年紀上,還是穿著上,他都不像是酒館老板,否則即便經營不善,他也會給自己弄一身體麵點的衣服。酒館老板不在店裏並不稀奇,現在還不是營業高峰期,老板說不定在補覺,準備傍晚時分的營業。

“給我一杯啤酒!”秦倫取出一枚10先令的銀幣放到吧台上,用手指按住推到調酒師麵前,“除了酒之外,再回答我幾個問題,它就是你的。”

年輕人看著銀幣喉頭一動,臉上露出一絲討好的神情,低聲說道:“您想問什麽都行,但我這裏聽到的消息都是傳聞,不保證都是真的!”

這個世界是地球的影像世界,很多方麵與其相同。以英格蘭的比值而論,一英鎊等於20先令,10先令的銀幣差不多是半英鎊。

別以為錢少,在第一次工業革命時期,一個紡織女工的周薪就差不多是一英鎊,換而言之,她們每個月就隻有4英鎊多一點。

當時的紡織工也算技術工種,雖然是女工,但是報酬也比一個殖民地酒吧的服務生多。除去那杯啤酒,秦倫這枚10先令的銀幣,也是調酒師四五天的收入。

以現代3000月薪為例,那就是好幾百大洋。代價隻是回答幾個酒館當中流傳的消息,年輕的調酒師當然暗暗欣喜。

“嗬嗬,我的問題並不難!告訴我,這個小鎮裏誰最有錢,誰以前是服過役的老兵……騎兵、水兵或者軍官?”秦倫目光閃爍著問道。

秦倫救下的黑人女孩戴娜雖然發現了卡門的屍體,但她並沒有見到過凶手,所以秦倫不知道殺死卡門的凶手是一個紳士打扮的人形生物,他隻能利用手頭的線索進行推理。

卡門致命的傷勢有兩處,一處是胸口被挖出來的大洞,另一處是切口平整,被斬首的脖頸。光從斬首的傷勢來看,凶手顯然是一個擅於使用利刃,對人體結構有一定了解的人。

這類職業有很多,不太引人注目的有廚師、屠夫、醫生和士兵等等。如果這個人在蒙特鎮,那麽他最有可能就是一個打過戰,殺過人的老兵,其他幾個職業的可能性要低很多。

蒙特鎮是一個英國殖民者開發的新大陸小鎮,這裏的移民除了過來創業的莊園主、黑奴之外,其他基本都是破產的農民、小手工業者、無產者等等。

英國在這個年代已經在海洋上打敗了諸多競爭者,有了今後日不落帝國的雛形。國力強盛,國內並無戰亂,廚師、屠夫、醫生這些人都擁有一技之長,其中技能優秀者很少會移民來新大陸討生活。

何況廚師、屠夫、醫生盡管都會用刀,可是菜刀、剔骨刀、手術刀可沒辦法將人幹淨利落地斬首。斬首用的刀具一般都是長刀,短刀具雖然也能將人斬首,但那需要很強的力量,以及嫻熟到極點的殺人技巧。

因此,凶手最大可能是打過戰的老兵,而且是佩戴騎兵刀或者彎刀的騎兵、水兵和軍官。這個年代的普通士兵使用火~槍和槍~刺,長匕首的槍~刺不方便用來砍人。

“哦,那肯定就隻有威爾遜爵爺了,他不僅是這裏最有錢和地位的人,而且聽說以前還跟法國人和奧地利人打過戰。”年輕人毫不遲疑地脫口而出,他感覺這個問題意外地簡單。

有錢才能安排出儀式場地,擁有殺人技巧才能準備好祭品,年輕人口中的威爾遜爵爺完全符合了秦倫對於凶手的側寫。

“威爾遜爵爺?勳爵,還是爵士?”秦倫目光一閃,謹慎地問道。

這個年代的英國貴族跟幾個世紀以後不同,爵位還是比較值錢的,不像今後什麽阿貓阿狗都能從英國王室那裏弄個爵位。

不過,勳爵和爵士又有不同,前者是對國家做出過重大貢獻,由王室特許且不能世襲的榮譽爵位,後者是世襲爵位。至於爵士以上的高等貴族,顯然不可能親自來新大陸做個農場主。

“這個……好像是爵士吧!”年輕人有點不太確定,他平時沒有注意過別人用什麽樣的正式稱呼,來招呼那位大人物。就算聽到過,印象也不深刻。

秦倫點了點頭,爵士就對了。爵士盡管是世襲爵位,但這種最低階的貴族往往家道中落,才有可能來新大陸重新創業。而勳爵盡管不世襲,可憑借當代對國家的重大貢獻,他們一般都是名利雙收的大人物。

這種大人物在新大陸的產業可能隻是一項投資,本人不會長期逗留。而且他的一舉一動都受人矚目,很難想象會去親自做某種邪教的血祭儀式。

“最後一個問題……那位大人物住在哪裏?”秦倫將手指從銀幣上鬆開,露出一個優雅的笑容。

一個多小時後,秦倫就見到了一座鄉村莊園。

威爾遜莊園位於蒙特鎮郊外五裏處,是由一座四層的哥特式主建築和一片平房組成的小建築群。它的後方有一片小山坡,左側是一片榨糖作坊和一個小小的跑馬場。右方和前麵就是茂盛的甘蔗地了。

莊園前麵有一條壘砌的泥路通往蒙特鎮,秦倫就是走這條路來的。沿著泥路,他時刻都能見到一些膚色黝黑的奴隸在地裏辛勤勞作。

那座哥特莊園估計是主人家住的地方,而那些毛坯平房應該是奴隸們住的。按這片甘蔗園的麵積來看,恐怕至少需要百人以上的奴隸才能照顧過來。

秦倫遠遠注視著威爾遜莊園,沒有再繼續靠近。他身上的衣物來自於一個旅行者,粗糙的做工和質地顯示這身打扮並不那麽體麵。

穿著這一身行頭,他能肯定莊園的管家不會為他引見主人。

威爾遜爵士全名托馬斯·威爾遜,年近40歲,正當壯年。正如秦倫推測的那樣,威爾遜家族在20餘年前就已經家道中落。

托馬斯·威爾遜為了重整家業,年輕時選擇了從軍。不過,因為沒有金錢上下打點,即便他有一個世襲爵位在身,依然隻能從底層軍官做起。

在軍隊裏摸爬滾打了七八年,並且還參加了殘酷的七年戰爭,依然不能爬上高位,心灰意冷之下選擇了退役。

隻是沒想到他在退役之後卻時轉運來,在熟人眼中消失數年後,再出現時已經娶了一個大商人的獨生女為妻,並且還有了一子一女,在南卡羅來納州繼承了一個偌大的甘蔗園。

“這樣一個人真的會成為變態殺手嗎?他身上存在著什麽樣的神秘力量呢?”在大感興趣的同時,秦倫忍不住懷疑自己有沒有找錯人。

“該用什麽樣的方式接近這位大人物呢?”秦倫掃了一眼自己身上不起眼的裝扮,不由地撇了撇嘴。因為時間關係,他顯然不能再妥善準備了,必須采用直接一點的行動。

“這樣一身樸素的衣服,偏偏又是個白人。既當不了客人,又當不了奴隸……”秦倫的眼珠子咕溜溜直轉,“像以前假扮醫生或者公務員也是不行的,蒙特鎮太小,威爾遜肯定認識鎮上所有有身份的人,所以我隻能選一個不引人注目,但必定能進入莊園的角色。”

秦倫盲無目的地掃視了一圈,終於在莊園左側的馬房上停下了視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