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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紀歐洲貴族的生活

中世紀歐洲貴族的生活曆史上有很多名詞,由於人們大量使用其引伸義和比喻義,結果是它們的本義反而變得模糊不清了——“封建製”[feudalism]就是這樣的一個名詞。今天,我們對於壓迫人民的政府、貪得無厭的地主和殘酷剝削工人的業主,都會冠以“封建的”[feudal]這個形容詞,而且往往帶著很強的貶義。

然而這種做法對於“封建”這個詞來說其實是有失公平的。另外,人們在提到封建製的時候,往往會聯想到把農民束縛在土地上的莊園製度,並且把這兩者混淆起來。有時候,封建製還被用來代指所有中世紀歐洲國家的政府形式——這種觀點並不準確。中世紀歐洲的某些地區,例如斯堪迪納維亞地區和愛爾蘭,幾乎就沒有受到多少封建製的影響;在意大利,封建製和其他的政體形式混在一起,難以區分。而另一方麵,日本曾經發展出的那種政府形式倒是完全可以稱為封建製的。

封建製是整個社會的一種組織形式。它明確規定了每個人的社會階層,以及不同階層之間的關係。它包括了一種建立在土地基礎上的經濟製度,一般而言,一個人在封建製下的權利是和他對土地的所有權直接相關的。它還確立了一種政治體製的框架,以法律為基礎,涵蓋了社會和經濟生活的方方麵麵。在中世紀的封建社會裏,從理論上來說,領主在社會地位、經濟和政治權利等各方麵都是高人一等的。他會把他的一些封建特權分給自己的侍從[vassal],也就是一些同樣是貴族出身,地位與他相當或者比他低的人。領主給予侍從種種封建特權的具體形式就是把對於一塊土地的支配權給予侍從——這塊土地就是侍從的封地(亦稱采邑,[fief])。在這種權利交接的背後,隱含了這樣一個交易:領主對自己的侍從有照管和保護的責任,而反過來,侍從則對他們的領主負有軍事上的義務。

因此,封建製是一種包括了軍事、政治、社會、經濟和法律等諸多方麵的一個龐大體係。它是在卡洛林王朝的廢墟上生長起來的。從各方麵來說,它都和當時的社會現實適應的很好:當時的通訊方式非常落後,政府管理隻能由上級對下級當麵進行,同時由於流通的貨幣非常稀缺,無法給官員們發放薪俸。封建製是一個由權利和義務構成的體係——然而還不僅止於此,它還是一種帶有神秘氣氛的生活方式。

封建製作為一種政體可說是簡單而合乎邏輯的。國王從國土裏分出一塊作為自己的領地,親自管理——這塊土地就是王室的收入來源。國王將其餘的土地以封地的形式分給向王室效忠的貴族侍從,讓他們成為封地的領主,當然收入也就歸這些領主所有。從理論上來說,封地是隨時可以被國王收回的,而且在領主死後必須交還給國王。但是事實上,中世紀的君主們的權力一直就小得可憐,根本不足以收回已經分封給貴族們的采邑,這些采邑最後成為貴族的世襲產業。作為接受封地的回報,這些貴族承認國王是他們的領主,而他們就是國王的侍從,對自己的領主負有義務——特別是必須在領主作戰時,向領主提供一定數量的武裝騎士。貴族們身為國王的侍從,同時自己也可以是領主:他有權將自己的封地再次劃分,然後將這塊土地,還有這塊土地所包含的權利和義務一起分封給自己的侍從。

封建領主通常在他自己的領地上享有司法權,隻有某些特定的大案才需要提交給國王仲裁。他有權征收包括通路稅在內的各種賦稅,但同時也要負責領地內道路、橋梁和城堡的建設,還要保護領地內的窮人和孤兒寡婦。領主和他的侍從們一起構成了貴族階層,這個階層有別於為數眾多的農民、神職人員和城鎮居民,但是這種區別直到公元12世紀才正式確定下來。貴族們要麽是戰士,要麽是戰士的後裔,他們對自己的侍從身份是相當引以為榮的,盡管我們今天提到這個詞的時候都帶著貶義。但是我們不要忘記,在今天的世界裏,我們當中的大多數人都已經是,或者是將要成為雇員——而作為一個雇員,其實是沒有資格鄙視侍從的。

封建製的協約完全建立在土地的基礎之上,因為在那個時代,土地是唯一的資本和生活來源。正如當時的法國法律所說:“沒有哪個領主沒有土地,也沒有哪塊土地不屬於領主。”但是,一塊封地又決不僅僅是一塊土地而已,它還代表了接受這塊土地的侍從必須接受的全部權利和義務。

領主和侍從之間的這種緊密聯係通過效忠儀式[homage]而得到一次又一次的確認:侍從跪在領主麵前,把握緊的雙手放在領主的手中,宣稱:“大人,從此我向您效忠。”隨後他向天國起誓,忠實於自己的領主。然後,領主把侍從扶起來,並且禮節性的在他麵頰上親吻一下。從此,侍從就必須遵從自己的誓言,“以領主的朋友作為自己的朋友,以領主的敵人作為自己的敵人,堅決摒棄任何會使領主不快的言行”。

除了提供一定數量的軍隊以外,侍從還向他們的領主負有其他形式的義務。例如,當他的領主屬下的其他侍從被人指控時,他必須出席由領主組織的一個法庭,參與判決。因為根據當時的觀念,任何人都有權讓與自己同等的人來作自己的法官。如果領主的法庭不能作出最後的判決,那就隻能用比武的方式,交給上帝裁決了。根據13世紀諾曼人的習俗,控方和辯方——一般是他們麾下的騎士——選定一天的正午碰麵。比武的雙方身穿有襯墊的皮甲,頭戴鐵盔,武器則是一根杖子。比武之前,雙方都要宣誓,申明自己沒有攜帶任何符咒,也沒有服用任何魔法藥水,也不會向魔鬼求援。比武一般要延續整個下午。如果到了日暮時分,辯方仍然沒有被擊敗的話,他就被無罪開釋,而控訴他的人則會被關進監獄;但是如果辯方被打倒或是被迫喊出“饒命”來的話,往往會被立刻絞死。(有趣的是,甚至到了公元1818年,一位英國的年輕人還提出他有權以決鬥的方式來判斷自己是否有罪。不過這項法律很快就被廢除了。)

侍從們還有義務取悅自己的領主和他龐大的隨從隊伍。他還必須準備支付各種名目的“救濟”和“讚助”。當某位侍從的繼承人繼承了先人的地產後,往往必須把第一年的收入繳納給自己的領主。領主通常會為侍從的寡婦挑選丈夫,還會為年齡幼小的侍從充當監護人——當然不會是無償的。當領主的大女兒出嫁,或是長子受封為騎士,又或者是被敵人囚禁需要贖金的時候,侍從們都要向他支付一筆額外的貢賦。除此之外,還有些匪夷所思的古怪規定。例如,一位肯特郡人在渡過英吉利海峽的時候,必須“在船艙裏抱著國王的頭像”。更加古怪的一項規定是要求侍從們在每年聖誕節的時候,在自己的領主麵前“跳一大步,吹一聲口哨,放一個響屁”。

封建製和莊園製度之間也有一定的區別,前者定義了領主和侍從之間的關係,而後者則定義了侍從和他莊園裏的佃農之間的關係。莊園一般包括一個村莊和它周圍的土地。土地作為農耕的對象,其曆史遠遠超過作為軍事據點和封地的曆史。理想化的莊園是完全自給自足的,但是即使在“黑暗年代”中最黑暗的那段時間裏,它還是要從外界輸入一些貨物——食鹽、石磨,以及鍛造武器和工具所需的金屬。農民們被束縛在土地上,是屬於他們的主人(也就是莊園主)的產業之一。農民可以租到一小塊土地自行耕作,然後從收成當中分得自己的一小部分。這種製度在今天的南美洲還可以見到。

莊園裏最重要的部分是領主自己的私有領地,也就是沒有租給農民而自己享用的一塊土地。莊園裏的人們必須每周在這塊土地上耕作兩到三天,在餘下的時間裏才能回到自己的土地上去勞作。

農民要負擔無數古老的習俗和賦稅。曆史學家馬可·布洛赫[MarcBloch]寫道:“在某些日子,佃農們要向領主的管家繳納一些東西——可能是一些銀幣,不過更有可能是一些實物:從田裏收上來的幾捆玉米,農家院裏養的幾隻雞,從自家的蜂房或者附近的樹林裏采來的蜂蠟……在其他的日子裏,佃農們又可能要到領主私人的領地裏耕地除草。偶爾,我們還可以看到他們替領主把一壇壇的酒和一捆一捆的穀物搬運到住的很遠的人家那裏。他們還是修繕城牆和護城河的勞動力。如果領主要招待客人,農民們就要把自己的床拆下來,為的是給領主提供足夠的床單。到了打獵季節,農民要負責所有獵人的吃喝。如果爆發戰爭,他們還要在當地長官的率領下,在軍隊裏充當步兵或者勤務。”

領主壟斷著一些利潤豐厚的行業。隻有他才有權經營磨坊、釀酒作坊、麵包房和鴿舍。任何從他莊園裏出產的東西,他都要分得絕大部分——甚至連村裏魚塘裏捕到的魚也不例外。他的權利名目繁多,而且有不少讓人覺得很煩。有一種稅稱為租地繼承稅,還有一種稱為死亡稅的:佃農死的時候,莊園主可以拿走他養的最好的牲畜,當地的教區長可以拿走次好的。如果這個佃農沒有養牲畜,那麽被拿走的就是他最好的衣服,或者是他的銅鍋,甚至就是他臨終的那張床。博學的學者G.G.庫爾頓[G.G.Coulton]曾經描述過一個和死亡稅有關的有趣的實例:“在公元19世紀末,洛斯希爾爵士[LordRothschild]買下了一處地產。這塊土地依據官冊,屬於牛津地方一所新建的大學。從這個角度來說,這所學校的學監和評議員就都成了他的領主。洛斯希爾爵士不得不盡快將這塊土地脫手,因為他擔心在他死後,根據死亡稅的規定,他的這些領主們會把他‘最好的牲畜’帶走——這個所謂‘最好的牲畜’其實是一位著名的田徑運動員,他的身價在兩萬英鎊以上。”

明白了這些以後,當我們再來看一些其他的封建製規定的時候,就不會覺得有多奇怪了。庫爾頓有過這樣的記載:“一隻母雞,在受驚的時候如果可以越過花園的柵欄或者跳上枝頭的話,不論領主是否認為它有病,都必須收下……磨坊的主人要控製好他的水壩攔蓄的水位,使得站在樁上的蜜蜂不必弄濕翅膀就可以喝到水……”在德國,可以將砍伐的木材交給領主,充作賦稅。對於如何捆綁這些木材,也有規定,要“讓野兔可以豎著耳朵從當中穿過”。如果莊園裏的一個男奴隸要娶一位女奴隸,他必須“把一口銅製的平底鍋交給自己的主人作為補償。這口鍋必須大到足以讓新娘毫無阻礙的坐在裏麵”。

封建製是協調了需求和實力的一種製度。它滿足了強者對於權勢和統治的渴望,也讓弱者得到保護,得以生存。它也是一種等級森嚴的製度。人們認為,神創造了貴族和平民這兩種截然不同的階層,每個人的地位都是與生俱來,並且將永遠存在下去。人們甚至相信,貴族的血和平民的血在構成上有很大的區別。

中世紀的教會擁有大量的地產,因此也不可避免的處於封建體製內。在當時的西方世界,教會名下的土地占全部土地的三分之一左右。主教和大修道院的院長就這樣進入了封建社會的等級世界裏,履行自己的義務,也行使自己的權利。

作為極端的例子,有些神職人員甚至履行了他們作為侍從而應盡的軍事義務。公元1356年,三位法國的主教在參加了在普瓦捷與英格蘭軍隊之間的戰鬥戰,有一位大主教戰死在阿根科特。直到法國大革命前夕,卡奧爾[Cahors]地區的主教都享有一項特權:在主持彌撒時,他可以把自己的頭盔、佩劍和胸甲放在祭壇上。

在封建製度剛剛出現的時候,它的一個作用是處於弱勢的國君將權力分配給處在強勢的侍從,讓後者代行管理和國防的職責。這個製度衍生出了大量的地方統治者,他們大多粗野而喜好惹是生非。它所體現的下級向上級效忠的模式並不可靠,而當時屢屢發生的背信棄義的行為使之更加脆弱。當時的司法體製有很大的隨意性,整個社會的經濟體製則更是很難當得起“繁榮”二字。封建製存在的理由本來應該是土地和軍事義務之間的交換關係,但是到了公元14世紀的時候,封建製軍隊已經成了過時的古董,新興的雇傭軍取代了原來的烏合之眾。而隨著貨幣的大量流通,以及隨之而來的商業的興起,傳統的基於土地的封建製經濟形式的地位也被削弱了很多。在中世紀後期,貴族們越來越無力支付高昂的開銷,不得不變賣土地,關閉自己領地上的作坊(因為城鎮裏大量的作坊使得這些鄉間的作坊不具有競爭力),甚至讓農奴贖買自由。在英格蘭,獲得自由的農奴們以租賃的方式獲得可以耕作的土地,或者幹脆為領主工作以獲得報酬。領主要和為他工作的人簽訂合同。雙方將協商好的條款寫在一張紙上,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其一。為了防止可能出現的偽造文書,分開這兩份文書的時候不是沿直線裁開,而是沿著一條鋸齒線——就像是被咬開的一樣。“合同[indenture]”這個詞也就是這樣產生的。

正如曆史學家J.J.巴格萊[J.J.Bagley]所指出的,公元14世紀“標誌著真正意義上的封建製的終結,強大的君主國、民族國家和民族戰爭開始嶄露頭角,並且最終在16世紀大行其道。很多14世紀的‘中世紀精神’已經是人們刻意為之的了:人們已經開始對它感到好奇,更多的將它看作一件古董,而很少有認為它還是行之有效的。很明顯,它已經不可能作為現實世界裏的一種生活方式了。”最初的封建製是一種交易:以義務和忠誠換取安全和穩定。但是這個交易並沒能一直保持下去。最後,一方仍然能夠效忠,另一方卻已無力提供保護了。

貴族——或者稱為紳士——這個詞在不同的時代和不同的地區,有著不同的定義,而他們生活方式的特點也不盡相同。在威尼斯乃至整個意大利,所謂的貴族往往就是一位富裕的商人或者銀行家。在不少意大利的城邦裏,這些貴族們都居住在高大的要塞裏,周圍有城牆保護。在公元13世紀中葉的佛羅倫薩,這樣的高塔多達275座,高度甚至超過200英尺。不過意大利的情況是一個特例,在大多數地方,貴族往往是封建製的戰士或是戰士的後裔,他們的居所也不在城鎮裏,而是鄉間的城堡。

在中世紀的曆史上,也不是沒有社會階層的起起落落。偶爾,會有一些小人物,由於他們的精明、勇敢,或是僅僅因為國君的恩賜,而平步青雲:在戰場上奮勇殺敵的戰士會被冊封為騎士,富裕的商人可以通過購買地產和聯姻的方法躋身貴族之列。而另一方麵,不少德國的騎士窮困潦倒,淪為農民,或是幹脆以搶劫為生。在13世紀的錫耶納[Siena],人們甚至在沿街乞討的人群中發現了幾位貴族。不過總體說來,中世紀社會的各階層之間涇渭分明,並且人們普遍相信,這種差別來自上帝的意旨,而且將永遠存在下去。15世紀的朱莉亞納·伯納斯夫人[LadyJulianaBerners]就曾經記錄下了當時的人們對於階層差異的普遍看法:塞特[Seth]和亞伯[Abel]是亞當和夏娃的兒子,也是最早的貴族;而該隱[Cain]則是個下賤的家夥,也是後世一切賤民的始祖。至於基督,按照伯納斯夫人的看法,從他的母係來看,是個紳士。

在中世紀社會裏,貴族和貴婦組成了一種類似於俱樂部的團體,這個團體以著裝和談吐作為其成員的標誌。他們對於自己所屬的階層的忠誠有時甚至超出他們對於國家的忠誠:在法國,直到17世紀,這種事情仍然時有發生。

貴族們在國君麵前擔當仆役的角色,要照管國君的獵犬,負責國君的服裝。在盛大的宴會上,某位貴族要把國君的銀質酒杯親手遞給國君,這隻酒杯往往就被國君賞賜給這位貴族。他們偶爾表現出的這種謙恭不是沒有回報的:他們以此為理由,要求自己的下屬向自己表現出更大的恭敬和順從。

貴族的生活並不安穩,而且往往過得頗為辛苦。由於當時新生兒的死亡率極高,貴族女子不得不在剛剛成年的時候就結婚,並且要生養相當於今天三倍數目的子女。年僅12歲的孩子就要結婚生子,生下的後代素質如何也就是可以想見的了。被汙染的飲水、不潔的食品、潮濕的石室(這往往是風濕和肺炎的誘因)、傷口的感染、各種流行病(傷寒、痢疾、天花、流感和黑死病)對本來就很脆弱的生命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貴族們還大量飲酒和吃肉,在冬季經常不能攝入足夠的維生素C,結果是正如阿爾多斯·赫胥黎[AldousHuxley](英國小說家——譯注)所說,他們常常會產生各種各樣的幻覺,自以為得到神示,或是以為被惡魔附體。

貴族的生活以家庭為單位,個人必須服從家族的整體利益。大家族之間經常爆發私人性質的戰爭,那些比較小的家族在爭鬥時往往會把同族的人都集中起來。年輕的貴族夫婦一般都是和新郎的父母,還有一大幫的親戚住在一起,家族的族長則是他們當然的領導人。當時的婚姻體現的是兩個貴族家族的聯合,至於個人的喜好,在婚姻裏是沒有任何地位的。聯姻的背後是產業的聯合,因為女繼承人的地位就是來自她所繼承的采邑。當一個女孩子還在繈褓之中的時候,兩位貪婪的父親就已經完成了許配的工作,而當她認識到自己的命運之後,往往也就順從了父輩的安排。

兩個家族聯姻的象征是新郎將戒指遞給新娘。當時的觀禮者們往往在見到這一幕的時候要互相敲打一下,以加深自己的記憶:因為當時幾乎沒有官方的記錄,他們以後很可能會被要求作證,證實這一婚姻關係確實存在。兩位新人站在一個特製的帷幕下,如果其中的任何一方在此之前已經有了孩子的話,新婚夫婦就在這個帷幕下麵抱一抱這個孩子——他從此就被視同為這場婚姻的婚生子。在婚禮上,新郎和新娘要分吃一塊麵包,合飲一小口葡萄酒。偶爾,新娘還會拿出紡紗杆,展示一下自己的技藝。在場的朋友們大喊“多啊!多啊!”,並且把事先準備好的種子灑向新婚夫婦——種子的含義就是“多產”,後來逐漸改成了用米和五彩的紙屑。接下來還有舞會,還要讓教區的牧師用聖水和熏香為新人祝福。最後,大家散去,新人入洞房。

新婚夫婦居住的環境,用今天的眼光來看是一團糟糕,估計會讓不少人覺得難以置信。幾乎沒有哪家貴族有超過兩個的房間,而就是僅有的幾個房間還都住滿了家庭成員和家族的侍從。曆史上的英國國王甚至留下了在他的床上召開禦前會議的記錄,而當時王後就坐在床上看著——因為她無處可去。用餐的時候,所有的人都集中在大廳裏。一些無家可歸的孩子們晚上睡在樓梯底下,吃飯的時候排成一列,和狗爭東西吃。貴族的孩子們晚上和父母一起睡,或者就和傭人們一起睡在大廳裏。“隱私”這個詞可以算是近代的一個偉大發明。

貴族家庭的主婦並不是一個無足輕重的人物。因為她對於她繼承的土地擁有封建製的主權,所以她可以統治一塊土地或是管理一座修道院。當她的丈夫外出的時候,她就是城堡的女主人,要應付可能的外敵入侵,甚至還要和人們一起外出打獵。她的工作繁重而細致,因為很多東西必須很早就預備好——當時的商業還沒有能夠處理“應急采購”。但是從法律上看,她的地位低於她的丈夫,其實是置於她丈夫的監管之下。他被容許——其實毋寧說是被鼓勵——打自己的妻子,目的是“為她好”。作丈夫的常常會供養一個或多個小妾,並且會把他在外麵的私生子帶到自己的城堡裏來接受教育。而做妻子的,按照當時的慣例,對於打罵城堡的下人也是毫不留情——可以這麽說,當時的貴婦大部分都是潑婦。在極少數的情況下,做妻子的會愛自己的丈夫,而丈夫也愛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