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林蕭步步逼近,紅發美女開始慌了:
“你你你......,你想幹嘛?殺人是犯法的,你別亂來啊!”
林蕭眨眨眼睛,依舊微笑著道:
“所以我剛才說的都是自殺的法子啊,你的死亡跟我沒有任何法律上的關係,你自己選擇一個唄。”
“鬼才會選啊!”這一刻所有人齊翻白眼。
這完全是教唆小學生犯罪好麽,哪能這麽簡單就作死啊,警察叔叔,就是這個人!
拎著那把灰蒙蒙獵猹的叉子,林蕭走到紅發美女身邊:
“兩個選擇,要麽你自殺,要麽我把你打死!”
紅發美女瞪著林蕭,一幅武藤蘭視死如歸的模樣。
林蕭卻是微笑著道:
“一些殺手殺人隻需要幾秒鍾,另外一些則需要幾分鍾,還有一些需要幾個小時。我曾經看過一部恐怖片,殺手用勺子花了幾年的時間活活打死了一個人。”
“這是用極度低效的武器進行的慢得可怕的謀殺。故事設定是有點雷(當然,雷是目的),但是驚悚氣氛絕對不低嘛,要不咱們來試試?我會讓你嚐嚐什麽叫崩潰的滋味~~”
紅發美女慌亂無助,越發的楚楚可憐,三分嬌柔、待雨梨花,小聲哀求道:
“別殺我,你要做什麽我都答應你......”
林蕭不語。
“我,我警告你,我母親是艾米麗.辛德勒!我奶奶是金.佩格......”
聽到這話,德意誌紳士和剪刀手終於有所動作,轉頭看向林蕭和紅發女郎。
“嗬,一場交織貫穿了三代人的恩怨情仇啊。”林蕭吐槽一句,右手卻很沉穩,淡淡道,“你和死去的男人是什麽關係?是不是你殺了他!”
“怎麽可能,我和老王是真心的......”
林蕭也懶得廢話,須知待得時間越久,被別人發現的幾率也就越大。他戴上無菌衛生手套,手一翻又取出兩柄手術刀,就在這昏黃的路燈之下,伴隨著一片鄙夷驚恐的目光注視下,對中年老王進行了最簡單的手術解剖與證物提取......
“食管堵塞,肝髒腫大,未發現血凝性反應......不是中毒,而是......”
好吧,這種簡單的解剖手術林蕭早已經是駕輕就熟了,從一開始的喪屍到後來的舔食者,再到其它亂七八糟的生物,積累的手術經驗足以讓最高超的技師汗顏。
值得一提的是,這過程中竟然完成了一個可挑戰成就。
“可挑戰成就:靈長類殺手。親手擊殺並解剖一具靈長類生物,並且熟練掌握其內部構造。”
林蕭如有所思,“原來隻是身體休克,而腦子並沒有死亡嗎?......唔,不過我是不會幫你裝回去的。”
兩分鍾後,林蕭就已經大致判定老王的死因。
他站起來,沉默著看向了身後的兩名白胖、黑瘦二人組,輕輕道:“你們為什麽要殺人?”
兩人臉色一變,怒哼道:“放屁,撲街仔!老子什麽時候殺人了?”
“嘛,其實很簡單啊。”林蕭聳聳肩,“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不管你做什麽,自以為手段多高超,總會留下些蛛絲馬跡兒。而我要做的就是從這些蛛絲馬跡中抽絲剝繭,最後將目標鎖定......不不不,你誤會了,這並不是無端端的憑空揣測,而是‘一切靠證據來說話’!”
“首先,可以排除鬼魂殺人、心髒病發、腦血栓、心肌梗塞等等自然發病原因。”
“其次,我檢查過屍體,並未發現明顯的下毒與毆打跡象,也基本上排除食物中毒的可能。”
“再次,這裏總共就我們幾個人,必然有一個是凶手!”
“最後,通過反向思維來推斷,從最沒有嫌疑的人來思考,最後得出的結論便是你們了。”
“放屁!”白胖男人臉紅脖子粗,“我們壓根就沒有動手好麽!”
“沒錯,你們是沒動手,但你們點的菜卻很不對頭呢,又不是瞎子,為什麽會專門點一份棒子國料理?”聽著主宰的提示聲,林蕭嘴角勾起一抹微笑,擺了擺手,“如果我猜的沒錯,上你們抽的香煙和棒子國料理,混在一起會形成一股很獨特的氣態物質吧?就好像有人對花粉過敏一樣,聞到後會引發過敏性休克,從而製造無證據殺人的假象。”
“叮:完成支線任務,‘未知死亡’。獎勵五點軍銜值。”
胖瘦二人組臉色終於變了,惡狠狠盯著林蕭,道:
“老子是金四胖,他是黑巴馬,敢惹我們,你是活膩歪了是吧?”
“啊,抱歉,是我的錯。”林蕭聳聳肩,“我應該第一時間猜出你們身份的,能給張簽名嗎?”
“......”這跳躍幅度也太大了吧!
“你們慢慢玩,我還有事,先走了。”林蕭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解謎是我的興趣,但是打打殺殺什麽的多無聊啊。”
掏出一遝錢遞給閏土大叔,林蕭轉身瀟灑離開,將手裏的鋼叉隨意一拋,劃出一道弧線正好將紅發美女叉中......
“原諒我從來都不是憐香惜玉的人~~”
......
第二天早上十點,麥哲倫灣仔碼頭。自從昨晚林蕭隨手一叉將紅發美女給串成肉串後,他便受到了來自剪刀手愛德華和德意誌紳士的追殺,一路狼狽逃竄,且退且戰,終於在黎明時分將敵人甩脫。
潛回地下舞廳,和大蘿莉溫存一番之後,林蕭便走向了稍遠的麥哲倫灣仔碼頭。
小鎮南端便是一片廣袤的大海,但氣溫卻詭異的灼熱,再加上一些膚色黧黑,奇裝異服的商賈工人,仿佛撕開了時空的畫卷,帶林蕭來到了古埃及尼羅河兩岸。
那麽,一提起古埃及,大家的第一印象通常是什麽?
——廣袤浩瀚的金色沙漠,鬱鬱蔥蔥的沙漠綠洲,碧波萬頃的地中海;滋養萬物的尼羅河,高大雄偉的金字塔,魔影籠罩的古老神廟,英姿勃發的少年法老,妖豔性感的女祭司,陰森恐怖的木乃伊,劇毒致命的眼鏡蛇,狼頭人身的阿努比斯神……粗看上去貌似很精彩!
但理想與事實的差別總是很大,入眼所見全都是人,亂七八糟的的生物完全沒有......
首先,這裏的人都是不穿衣服的,唔,和全裸海灘還不一樣,你可以選擇穿或不穿。但來到這裏,在登記處就有兩名黑人歐巴桑,強行將你的衣服剝掉~~
於是,林蕭明白了一個道理。在領略古埃及的萬般風情之前,首先必須要丟掉自己的羞恥心!
為什麽必須要你們丟掉自己的羞恥心?因為入鄉隨俗嘛。
雖然離鎮子不過七八公裏,但氣候卻是兩個完全的極端。酷熱,幹燥,沙灘也不是潔白細膩,而是黃沙漫漫。這裏的行人膚色黧黑,不穿衣服,性格粗狂。從說話到布料服飾,完全的古埃及風格。
這裏林蕭就忍不住吐槽了:“說好的麥哲倫灣仔碼頭呢?你怎麽著也得選擇南非的好望角吧,怎麽來到古埃及了!”
古代埃及的氣候十分炎熱幹燥,怎麽樣也凍不著,而古埃及時代的紡織和染色技術還很原始和落後,其產量實在是個悲劇,從而導致布匹價格昂貴得令人發指,染色的布匹更是成了貴族的專利。
所以,為了勤儉節約,古埃及人一般都穿得很少,甚至是什麽都不穿,並且從不認為裸體是什麽恥辱——古埃及的小孩子們,無論是男是女都不穿衣服,直接光著屁股滿街跑。直到他們長到十幾歲或者結婚時,才會置辦一件亞麻衣服,縱然是不差錢的貴族家庭也不例外。
在古埃及人的眼中,小孩子就應該是裸體的,穿衣服的小孩子都是怪胎。
林蕭雖然不是天體露營愛好者,但羞恥節操什麽的,早就拋棄的一幹二淨了。所以對光屁股這件事並不抗拒......光就光唄,誰還沒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