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再許芳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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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之——秋霜與晴空

已是一年三月,鶯飛草長的時光,京中女子的腰身又再恢複原本的窈窕,南風一送,浮香遍市。

還是榕樹街,當中二進宅院,青瓦一角尚且沐於斜暉。

長衫男子,下頷已蓄寸須,他一手摁扶門上鐵環,卻又顯然遲疑,遠遠的夕陽,照在他的側麵,緊抿的唇角尚仍深刻。

那負於腰後的另一隻手,不自覺輕輕握起。

一扇相隔,不大的院子裏彌漫著米飯清香,梳著雙螺的兩個丫鬟正在忙碌,院中榕樹下,一張方桌,挽著圓髻的婦人放下手裏的一碟煙薰肉,似乎心有靈犀,眼睛就盯向了虛掩的青油門。

婦人腳步剛才一動,門扇也“吱呀”一聲輕響。

那一個丫鬟,且才放下一鍋肉湯,便迎上福禮,微笑道聲“總管歸來”。

秋霜還未福身,卻已被晴空伸手扶住,她隻笑道:“今日倒早。”

“我以為娘子是在等我。”男主人略帶調侃的言語讓聞聲而來布置碗碟的小丫鬟翹了唇角,暗暗打量女主人的一半麵頰忽然像是被遠天的霓霞染滿嬌色。

不是貴族之家,自然沒有許多規矩教條,一餐飯下來,笑語融融。

可飯足,晴空顯然仍有酒興,他揮手,讓兩個小丫鬟退下自在,又讓乳母將兒子帶去後院玩鬧,他袖口輕挽,執壺向盞,卻是替秋霜斟酒,不管這時月上梢頭,天光昏暗,那清酒注滿後,他唇角無笑,極為鄭重地說道:“我聽說了,二嫂又來尋你一事。”

晴空是孤兒,雖後被王府家仆認養,養母一家早被楚王妃遠遠安置去楚州,自過生活,口中二嫂無有旁人,便是秋月兄長之妻胡氏。

秋霜微有愣怔,眼眸輕垂,掩去莫名的情緒。

“是我拖累你了。”晴空歎息未盡,秋霜卻又抬眸,伸手過去握住擱於桌案的拳頭:“為你之妻,我隻覺慶事,夫君休得如此。”

月色未明,然暮色已重,秋霜的眼眸是這個黃昏最早明亮的星宿,光華顯然。

她當年作此抉擇,就沒有後悔過。

親眼目睹晴空與堂妹秋月,打打鬧鬧至兩情相許,那時的她是旁觀者,淡然視之。

當時的秋霜,未動兒女之私,不曾情竇初開,她對自己的定位是將來王妃身邊的親信,內管事的適合人選,唯一的“勁敵”隻有夏柯。

她甚至提醒過秋月:“倘若你真嫁予晴空,將來再不能近身侍候王妃了,最多,也就是小娘子或者小郎君的保母。”

秋月當時戳著她的額頭:“我的好姐姐,仍在王府當差,又能嫁如意郎君,豈非兩全其美的事兒,我可不想做那內管事,有多繁重,我這性情,更不適合。”

可秋霜當時所思所想,唯願與王妃分憂而已,夏柯雖更能幹,一人卻難免顧及不周,世上不是有左膀右臂之說?

當時她對晴空,極早就視為準妹夫,每當聽秋月說得越多對晴空的了解,從情投意合到心生憐憫,她隻為秋月覺得慶幸。

能得王爺信重的人,品性自然不會齷齪。

有時候秋霜也會不由自主地想到今後,她的丈夫會是什麽人?她並不以嫁予官家為榮,甚至不想得配良民,實際上能得王妃庇護,就是一生榮幸。

秋霜從未想過秋月會遭意外,驀然之間,再見時妹妹就成為冷冰冰的屍體。

她猶記得那個元宵夜,劇變發生之前,姐妹兩人躺在被窩裏,當時秋月與晴空婚約已定,妹妹說起與晴空花前月下的點滴,那樣幸福的笑容。

而後,她也目睹了晴空的痛不欲生,借酒澆愁那段慘淡時日。

很多次,她躊躇不遠,看見晴空拉著灰渡,一邊回憶秋月的言行,一邊痛哭流涕。

她才是秋月的親人,但她深深感到原來晴空更加了解妹妹,一切喜好,諸多愛恨。

妹妹下葬,晴空曾在墳前徘徊不去,並堅持將秋月牌位供奉,上麵刻下“吾妻”。

愛慕,原因如此。

從那時起,秋霜認識到自己再不能將晴空歸於普通。

關注,逐漸深入。

她不能容忍晴空的幹娘與“妹妹”對他別有用心。

她想,如果有那麽一個人,能完全替代秋月,全心全意對待晴空也是好的。

祖母也想讓晴空另覓良緣,開始觀注王府家仆。

偶然,秋霜聽到旁人的議論——晴空雖得王爺信重,不過誰不知他供奉著秋月牌位,把個死人當作妻室,偏偏秋月與王妃又是那樣的關係,誰敢說三道四?閨女嫁過去,也是持妾禮,一輩子抬不起頭,雖奴籍卑賤,但晴空說到底也是王府家奴,沒得嫁個同樣為奴者,還被當作妾室的道理。

秋霜因而勸過晴空,雖與秋月已定婚約,到底未曾下聘迎娶,何必堅持供奉?有這份心,便已足夠。

可晴空通紅了雙目,良久不語,最終也是一揖而已。

無論秋月生忌,抑或死忌,晴空銘記於心,祭拜懷念,數年如一。

後來,她聽晴空對祖母承諾:長輩愛惜,我感念於心,不敢自暴自棄,但從此視秋月為妻,此心更專,若旁人不能接受,我亦不願勉強於人。

於是那年中秋,她約晴空共去流光河,放燈盞為念,禱秋月泉下安樂,那時,秋霜便說,我願嫁,也不在意秋月妹妹長在爾心,即使此生此世,在你心頭我永居次,無怨。

這一生,甘願奴籍,自居次位,唯一願景,白首不離足矣。

這就是秋霜的愛慕與決心。

她也想到,此話一旦由她提出,晴空多半不忍拒絕。

她是一廂情願,也許終生如此。

可就算永遠不得那人的心,她也要代替妹妹,照顧陪伴他,生兒育女,使他香火得續,這才不負,晴空對秋月的泰山之諾。

秋霜當時所想,如此簡單堅決,而已。

可是生活永遠會促不及防,給人出那麽些,雖然不足輕重卻不堪煩擾的難題——

比如她與秋月的嫂嫂胡氏。

秋月死後,王妃歸來,因王妃堅持,亦因秋霜與秋月的兄長自幼隨蘇荇受教,當官製改革施行科舉,兩人皆有可能入仕,所以,楊嬤嬤最終痛下決心,接受王妃恩許,全家皆脫奴籍。

唯秋霜執意要嫁晴空,晴空雖已成為王府總管,但身份始終還是家奴,屬賤籍,秋霜既為晴空之妻,戶籍隨夫。

可眼下,楚王虞渢貴為輔政王,軍政重務握於手中,帝未親政,輔政王威鎮大隆,做為楚王府總管,便是那些勳貴重臣,誰也不敢怠慢就是了。

胡氏之夫為秋月兄長,在家行二,是秋霜堂兄。

當年,刺帝被廢,當今聖上以稚齡登基,科舉並未受抑依時而舉,秋霜與秋月長兄分別考取功名,因大隆與北原開戰,再兼打擊秦氏逆黨,官場上出現不少空缺,楊嬤嬤兩個孫子分別外放,秋霜兄長甚至前往邊域為官,秋月兄長也去貧脊之縣任一縣之長。

秋月兄長是考取功名後才定的姻緣,胡氏本為鄉紳嫡女,雖為耕讀之家,但實際上因其父祖不善經營,兩代遠離官場不說,日子也過得捉襟見肘,但因秋月之兄原為奴籍,胡氏總以為自己是低嫁。

她打聽得小姑子秋月是因王妃被擄而死,越發以為輔政王夫婦應當補償,毫無自覺。

胡氏自打成姻,不願隨夫往貧脊之地,一直留在京都,並且多回逼迫秋霜,想借她之口,教楚王妃向王爺轉達讓“二哥”調回京都之意,秋霜自然不會聽信,胡氏操縱,但也不願胡氏之行泄露,惹人非議,是以敷衍了事。

可這一回,胡氏竟然找去王府,並當著長樂公主侍女的麵,抱怨不已。

長樂公主是誰?

便是虞渢與旖景的嫡長女莞晞,也即曉曉。

當年秋霜嫁給晴空,因而失去內管事之權,但因她堅持,旖景也甚為不舍,雖然給秋霜、晴空另賜了私宅,依然還是讓秋霜做了獨女的保母,但是莞晞一年約有百餘日被太後召入宮廷與欣安為伴,秋霜就有了許多閑睱,不過幾日前,當胡氏找去王府時,長樂公主正好也在,秋霜雖有心理準備這事會張揚出去,免不得驚動王妃,怎麽也沒想到晴空這麽快就會聽聞。

她想起二嫂胡氏當日的言行。

也是二十來歲的少婦,胡氏雖因娘家困窘,卻仍有些底子,到底不曾如農人般苦勞,自嫁後,更是養尊處優,日子過得比普通官宦媳婦更加悠閑,十指養得有如水蔥一般,捏著一方絹帕,輕輕那麽一揚,阻止了秋霜打發奉上茶點的婢女離開。

“也沒什麽見不得人的話,霜娘何必顧忌?要論來,你始終還是王府家奴,在這兒見娘家人已經不合規矩,再把人都打發出去越發顯得不識體統,我是當嫂嫂的,提醒你周道自為應當。”話說得也還有理有據,可字裏言間,眉梢唇角,無不顯示對秋霜的譏諷鄙夷。

“我今兒個來,實因心裏鬱堵,要說來,姑爺雖是奴籍,好歹是這楚王府的總管,任誰也不敢小看,更休提你那二兄,眼下已為官身,二話不說就依了王爺,一頭紮在鳥不拉屎的地方,拚死拚活的把個貧脊之地治理得這般繁榮,總算不負王爺提攜之恩枉擔了提攜親信的汙名兒,可有的人,偏就看不起我們,我娘家也算耕讀之家,東明時候的大族,出過高官重臣,哪知道,就因為你嫁的是奴籍,竟被人嘲笑!”

胡氏說到這兒,拽著絹帕往案上直拍:“那薛家算啥?論來東明時還不如我家,不過就是攀結金逆才得了大隆的官兒,早該被滅族,如今倒好,薛家郎君不過中了個舉人,尾巴就翹上了天,不把咱們放在眼裏,就這樣,薛三還想與你二哥爭戶部主事的缺兒,人家可是口口聲聲,無非一家奴,還敢枉圖權貴?這傷的可不是咱們,是姑爺,甚至王爺的顏麵!”

實在是,胡氏甚喜虛榮,偏又有那些清高孤傲者,對胡氏自仗王府親信的跋扈尤其鄙夷,時以家奴譏之,與秋霜並無幹係,偏偏胡氏每當受辱,就把帳算在秋霜頭上,好些回登門抱怨,明為泄憤,實際不過是想逼迫秋霜進言,助其夫君調為京官而已。

與胡氏對比鮮明的是秋霜之嫂董氏,論家世,重前也為奴籍,比胡氏不足遠矣,可眼下她隨夫君在任,在當地頗負賢名,便是最近因功加爵入京的鎮原候,他的夫人提起董氏也不無讚歎,從不曾以家奴鄙之。

這要論來,董氏是秋霜的嫡親大嫂,若依連累之說,怎麽也比胡氏更甚。

故而,秋霜從不將胡氏之說放在心上,這時竟聽晴空因而自愧,心痛不已。

但她還不及更多勸慰自責,身子已然失重,胳膊的力量環繞肩頭,鼻端頓時被溫暖熟悉的氣息填擁,一刹時,心跳如搗,呼息卻如停止一般。

那一盞酒,斟滿卻無人飲。

秋霜卻覺幸福襲來之勢是如此洶湧又沉穩。

而在不遠之處,楚王府的角門前,紫檀車駕才剛停穩。

金冠紫氅,鳳釵紅裙,一雙人攜手而下。

這是輔政王夫婦剛剛出宮回府,但王妃還不及稍微欣賞一下祟正坊外的薄暮時分。

一個小人兒飛奔而出,重重撲向——

旖景看看自己空蕩蕩的手臂,轉臉,見到的是有如久別重逢的父女團聚情景,頓時失落不已。

曉曉兀自不覺,在輔政王的懷裏一陣撒嬌,又繞去王爺身後,才伸出半張麵孔來,可憐兮兮地神情。

虞渢暗自好笑,摸了摸女兒發頂,看向須臾間嚴肅了麵孔的妻子,咳了一聲:“沒用的,曉曉,你又惹了啥禍,趕快交待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