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妃不要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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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轻而易举

那女子身材高挑纤瘦,如同弱柳扶风,一身淡紫衣衫飘逸出尘,衬得她肤白胜雪,乌发如墨。长长的乌黑发亮的垂直秀发半挽了个圆髻,头上也没有多余的饰品,唯有美人尖上淡紫色的月牙形饰品。与衣衫同色的发饰与耳环,丝毫没有大俗之物,看着只觉得清新可人。

她和众人点头微笑,仪态端庄。

“原来是鼎鼎大名的纪君芙姑娘。”方信宏笑着迎接,“远道而来,路途辛苦了啊!”

纪君芙欠一欠身,有礼而矜持:“今日前来的前辈皆是远道而来,君芙一点劳累奔波算不得什么。”

周围响起一片夸赏之声。

潮笙不认得她,但对纪君芙的名字确有耳闻。陈国著名才女,同时还是个相当传奇的女子。她懂奇门遁甲之术,据闻连朝廷对她都敬让七分。

嘲杂声中,铃铃声复又响起,一些年青姑娘走了进来,每隔几位身上便有系铃铛的,或挂在腰上,或系在脖子上,仿佛今夏姑娘家流行戴起铃铛。

且这些铃铛竟长得一模一样!

潮笙的眉拧了起来。是为了转移视线,所以许多人戴起了同样的铃铛么?信中只道要留意一个戴铃铛的少女,如今戴铃铛的少女何其多,哪个才是司辰要的?

方信宏朗声又起,原来是所有宾客到齐,要进行大赛规则宣读。潮笙继续看着一楼。

此时放眼望去,身上戴了铃铛的少女有六名,戴在脖子,腰间,脚踝和手腕不等。每个铃铛几乎都一样,没有近身去看,约莫是分不出区别的。

一楼宾客到了密密麻麻的程度,放眼望去,花红柳绿的衣衫,黑压压的人群。潮笙的位置甚好,因是正对大门,也意味她能看清大部分来者的面容。

那几名戴铃的少女年纪都在十六至十九之间,所穿衣饰、发型皆无共同之处。

目光在她们身上游移着,他们所在的位置也没有什么稀奇。

潮笙不免纳闷,六七个人身上都戴着铃铛,不知司辰要的是哪一个,她要如何下手?

拧眉细细思索。倘若是为了转移视线,要么,这六七个人中有一个铃铛是司辰所要的那个;要么,就全不在。

她的目光在宾客中扫荡。

一楼约莫围了一百多人,在人群中想看出个所以然来,需要的不单是非凡的眼力,还需要有情报网。

潮笙如今可谓是孤军作战。

她环望二楼。二楼人不多,大多是像她一般瞧热闹的。不经意间,她看到在最西边倚栏而坐的,可不正是司辰么?

他今日穿了身浅金色的衣衫,头上同色冠巾。他正目视前方思索什么。他身后一左一右站着孟华与王冲。

他们似乎都不曾发现她的存在。

她的目光离开司辰,开始打量起别桌的人。靠近司辰那桌坐着的,竟是个熟人!白色长衫,温润如玉。

是多年未见的傅明琛!

再往别处看,皆是不认识的人了。二楼没有什么线索,目光重回一楼。半刻钟后,她站起身,几道或疑或好奇的目光朝她看来。她恍若未觉,欣然下楼,混入人群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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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辰的目光跟着潮笙。

方才上楼时,还真没发现她已经混进来了。二楼是雅室,只有一定身份的人方能订到位子,她是怎么来的?

她化了男子装扮,细看不难看出她是女子,但举手投足间,真有股男子英姿勃发之感。

不知她下楼去,是有何发现?

此次是她第一次回京,也是他第一次给派任务。他期待她的表现。

孟华喃喃自语,“那公子有点儿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

司辰闻言莞尔。

王冲也极小声道:“似乎是。说不出的熟悉,可仔细想,又想不出是谁。”

傅明琛微微一笑。

司辰侧头看他,“你笑什么?”

“很有趣啊。”傅明琛轻声笑,“多年不见,若不细细分辨,实在难以认出。”

司辰折扇在手中轻轻一敲,“明琛你过目不忘的本领也应在人身上。你统共也没见过她几次啊。”

傅明琛摸摸下巴,无奈道,“天生记性好,没办法。”

司辰唇角微勾,目光在人群中寻找潮笙的身影。奇怪的是,竟然毫无她的踪影。

莫不是觉得拿到铃铛无望,自己先撤退了?

如此可能性也未必没有,毕竟第一回任务就遇到棘手情况,选择退缩也能理解。但倘若她真的选择了遁走,司辰未免要失望六年的栽培了。

约莫过了小一刻钟,年青的女子里混入个身材高挑的姑娘来,浅绿色的衣衫,清爽利落,长发随随便便绾了个髻,插着根带了流苏的白玉簪子。

纵然打扮随意,在人群中她也比周遭的姑娘更起眼,一张绝色容颜,引得不少年青才俊的目光频频。

司辰微皱了眉头。

她……为何换回了女装?

潮笙站在个“蓝衫公子”身边。

“蓝衫公子”穿了身男装,过于白嫩的脸蛋有着天生的脂粉气。她专注地听着方信宏说话,浑然不身边站着的是谁。

脸上忽然一痒,“蓝衫公子”伸手一摸,竟然摸下一块黑漆漆的墨。她大惊,捂着脸东张西望,发现大伙儿都在认真听大赛规则,唯有身边一个绿衫姑娘正望着她,小声地问她:“发生何事?”

“蓝衫公子”摇摇头。

潮笙的目光停在她的脸上,指了指左脸颊。

她神色窘迫,“很黑么?能看得出来?”

潮笙点点头。“趁着大赛还未开始,不如我带你去洗一洗。”

“有可以净脸的地方么?”

“有。请随我来。”

潮笙带着“蓝衫公子”往右边的一条走廊里去。这条走廊是朱雀楼中厨娘所用的,只通往厨房所在的院子。

潮笙见有木盆,便净了木盆打水给她,“洗洗吧。咦,怎么脖子上也有。”

她闻言很尴尬,潮笙便笑道:“反正都是女子,你也不必拘礼。把扣子松了洗一洗吧。”

她瞪大眼睛,“你……看得出来我是女子?”

“你皮肤白皙,相貌秀美,仔细看看便能看出端倪了。”

她不好意思地红了脸,解掉了脖子上的扣子,低头洗脸洗脖子上沾着的墨汁。

蓦然间,她的后颈处一阵钝痛,整个人还来不及反应,就软软地倒了下去。潮笙从她的脖子上牵出一条红绳,手中翻出一个小刀叶,割断红绳,一颗精致可爱的铃铛落入她掌中。

随即,她把被打昏的“蓝衫公子”拖到厨房,净了手,慢步离开。

潮笙回到二楼雅厅时,已换回男子装扮,司辰和傅明琛都向她投来目光。她仿佛不认识他们,径直坐下,白扇一开,轻轻地扇着,好一副倜傥公子的形容。

司辰疑惑地望向她,她好整以瑕地望着一楼苦思冥想的才子佳人们。一楼忽尔响起鼓掌之声,原来身负才女之名的纪君芙做了首诗,不论好与不好,那些捧着她的人先吆喝起来了。

忽然间,一楼安静下来,潮笙看到纪君芙抬头望着司辰,他亦含笑望着她,纪君芙道:“公子的诗比君芙的好,君芙自叹不如。”

司辰摇摇扇子,淡笑道:“我的诗词只是浅作,比不得姑娘的得体大方。”

又是一群人起哄纪君芙如何文采斐然,字写得如何大气磅礴。

一直到晌午,司辰,傅明琛等人起身离开,潮笙也跟着离去。那些争天下第一才子之位的才俊们还不知累,苦思冥想着最好的佳句对联,或凝思皱眉,或踱来步去,好一副痛苦模样。

司辰在朱雀楼门口和傅明琛道:“在望月轩定了一桌会佳肴,用过午膳再回去吧。”

傅明琛回头问潮笙,“你去不去?”

潮笙一怔。他……难道认得出她?

司辰瞥了潮笙一眼。“想必她远道而回,还有别事,不宜同行。孟华。”

潮笙明了地对司辰抱一抱拳,转而对傅明琛道:“改日一定登门拜访。”

傅明琛一笑,做个“请”的动作。

孟华先策马走了,潮笙随后跟上。在烈日下约莫驾了一刻钟的马,方才到达一座府邸。

宽大威严的府邸,连绵的院落,高高的墙,黑黑的瓦,只是靠近,便闻到浓郁的茉莉香。司辰他,真是数十年如一日地喜爱茉莉。

他们是从侧门进的府,孟华牵着马回头朝她笑,“你打扮成男儿样子,还真是认不出来了。”

潮笙唇一抿。

“你是怎么混到朱雀楼二楼的?”他好奇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