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妃不要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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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狭路相逢

他没料到她会这样问,顿了顿,才道:“很稀奇么?我向来不容易动情,动了情也不容易忘情。”

他的话真真正正噎到了她,瞪大眼睛,随即脸颊发热起来,她别开他灼灼的目光,“不管你是玩笑还是认真的,都别再傻了。我与你是两条道上的人。”

“哦?现在不是站的一条路上吗?”他指了指空阔无人的街道。

“纵然现在站在一条路上,也会殊途陌路。”她望着他的眼睛,“就此别过吧。”

赫连勋挡住她的去路。她攸然抬头,眸子里有一丝不悦。

“宁潮笙,你和他是什么关系?”他抱起双手。

他?她挑眉:“哪个他?”

“你知道我指的是何人。”

她想了想,她身边的“他”除了司辰就没别人了。“与你有什么相干?”

“自然有关系。那直接决定了我往后该不该做某些事情。”

那是什么意思?她听不懂。“我与谁有什么关系,都与你没有半分干系。赫连勋,于你而言,我就该是一个路人,一个陌生人,知道了么?”

“什么是‘就该’,”赫连勋道,“人生本没有什么就该,很多事是会变的。今日你觉得我们该是陌路人,可也许将来有一天,我们的关系会变。”

潮笙的胸口微热,“你也说那只是也许,也许是以后我们不会再碰面。”她避过他,朝着悦来客栈的方向大步走去。

虽然没有回头,但她知道他在她身后不疾不徐地走着。她有些懊恼,有些烦躁。这么多年来,她很少哭,纵然在福临山实在是觉得太累太苦了,也是在被窝里偷偷流眼泪。在司辰身边七年,他也没有见她哭过。

可今晚,在这个人面前她哭得那么失态。不习惯在别人面前示弱,也不喜欢别人看到她的弱点。她在一个被抄家的将军府里哭得那么伤心,他只要稍加联想就可以猜出很多事情。他会拿这个来要挟她么?

如果齐国当朝知道她是宁威的女儿,是当年满门抄斩的漏网之鱼,应该会下追杀令吧?

赫连勋会去告密?

这个疑问很快她给了自己答案。他不会。对他哪来的信心她不知道,她直觉他不会,他不是那样的人。

她拐进另一条巷子,不希望赫连勋一直走在他身后,那灼烫的视线令她非常不自在。黑幽幽的巷子里蓦然窜出个衣衫滥缕,披头散发的男人,他喝得醉醺醺的,抬头见到潮笙,怔了怔,立刻眼放金光。“咦,姑娘,哈哈,天上掉下来的姑娘。来,陪大爷我玩玩。”

他还未靠近潮笙,就猛然一声惨叫。

潮笙看向他,他正捂着脑袋,一丝鲜血从指缝流下来。她迅速回头望了望,赫连勋四处张望,好像方才出手的不是他一样。她不领情,把堵路哀号的流浪汉丢在一旁,自己往路的尽头走去。

“纵然身手高强,你是个姑娘,到底该想想自己的安危。”有人在身后絮絮叨叨地说,“难道你不知道夜路走多了,总有中招的时候?”

她置若惘闻。

“好端端的大路不走……”

她蓦然回头,从齿缝里挤出几个字:“关你——屁事!”

他被她噎到了,随即眼里绽出笑意,望着她更加迅速地往前走,急于甩掉他的样子,他的笑意更加浓烈。

也许她没有发现,和他相处的时候她面无表情的脸常常会出现龟裂,常常一副被他气到要暴走的样子,那样的情绪起伏,看在他眼里是绝美的一副画卷。

当个有情绪的姑娘比当个冰山美人可爱多了。

☆☆☆☆☆☆☆☆☆

潮笙以为自己会睡不着觉,却不曾想,一沾枕头便睡到了天亮。神清气爽地起来,昨晚阴霾的心情也稍稍晴霁了。

之前原是想在临旬多留两天,但是她想,多留恐怕多生枝节。还是走吧。

她早早地就驾马出了城门,一路顺畅,往梁国的人似乎不多,放眼官道,几十里都找不到一丝人烟。纵然路上没什么可看,太阳也烤得厉害,潮笙的心情却比昨天愉悦地多。

哭过累过,总要回到现实中来。复仇的事曾经在她心中萌芽,但很快那种子就被她掐灭了。纵然杀了齐国皇帝,人死了能复生吗?更何况,她现在的身份不容许她行差踏错。如果有一朝她离开司辰,又难以释怀齐帝对她的伤害,届时再入宫,一剑刺死他了事。

现在,她唯有把那些事看淡才能好好过下去。

父亲眼中蒙着泪握住她细瘦的小手叮咛她不管怎么样都要活下去的话言犹在耳。不管离开家后有多波折有多苦,她都不曾放弃过活下去的希望。因为她答应过父亲的。

从前她总是不听话,她想听他的话一回,长长久久地听他一回,活下去,好好的活下去。

热辣的太阳毫不留情地炙烤着,潮笙裹得严实,戴着纱帽,仍然觉得太阳晒得冒烟,才知道此前司辰选马车出行是多么明智。

太阳实在太晒,只好在官道附近找个林子坐下来休息,喝点水。

一进入树荫底下,清凉感迎面扑来。潮笙解了纱帽扔到马背上,额头一层汗珠,她随手抹了抹,又将衣领松了松,才感觉那热得快死掉的感觉稍稍缓解了。

要是现在有一方凉水可以让她浸一浸该多好。

可惜的是,附近没有瀑布也没有湖,有个林子缓解炎热已经算很好的了。她打算就在此处休息休息,等到太阳不猛烈了再上路。

将身边的草拔了一束在手中把玩,潮笙理了理思路。她此去梁国,是为了查赫连勋。其实若与他结伴更容易查到他是否是将军这件事,但是,与他同路会惹出许多麻烦。

他既然说喜欢她,在一起行走就难免有不便,若是他不但不被她的冷漠打击到,反而迎难而上可怎么办。想到他说喜欢她这件事,她怔怔地想,她分不清他说得究竟是真是假。明明他们也没什么交集,他怎么可能会喜欢她?这世间哪有毫无道理的喜欢呢?

正如她,她喜欢司辰是因为司辰救过她,在她孤独无助的时候给过她许多关怀关爱。她想,如果那个关怀关爱她的人换成孟华,她也有可能爱上孟华。

瞧,她是因为这些喜欢着司辰,那赫连勋呢?总不会因为她救过他一次,他就以心相许了吧。所以,也许他多半是说着玩儿的。

忽然,一声细微的脚步声窜入耳中。

潮笙竖起耳朵,听着声音来的方向,树枝折断的声音,经过干草叶子发出的扑朔声。似乎是从林子里面传出来的。

盛夏是蛇虫最爱出没的季节,她对蛇又有恐惧,故而格外关注,死死地盯着绿意森森的密林深处。

不期然地,一个毛绒绒的小东西出现在她的视野里。它一直摔倒,又坚持着要爬起来,可惜的是收效盛微。

潮笙止不住向它走去。那是一只雪豹,通体白色,身上有浅浅的斑纹。看它的身形,只有她半截手臂长,瘦小可怜,大约出生没多久。

她警觉地看了看四周,幼豹在此处,多半母豹也离得不远。

她张望着,没有看到母豹的身影,那只幼豹仍然在挣扎着,一直爬起,一直摔倒,嘴里发出呜呜的鸣叫。

潮笙警觉地朝它靠近几步,地上滴滴答答的血迹蔓延了一路,小豹子的右后腿一片血肉模糊!怪不得!原来是受伤了!潮笙怕母豹在附近,也没打算救它,谁料那小豹子竟然发现了她,像看到救命稻草似的,竖起身子,用一只前足挥舞着,望着她的眼里,竟然湿漉漉的,像是眼泪。

那么黑幽幽的一双眼睛,幼童的眼睛似的蓄满了泪,瞬间就击软了潮笙的心坎。

她走过去,俯身将它抱起。

好小的一只豹子。恐怕出生才没多久,这时的小幼豹应该是被母豹好好地守护着,为何会出现在这里,还把一条腿弄伤成这样?

潮笙也来不及细想,把它抱到远离树林的地方替它查看伤势。右后腿一道极重的伤,像是被捕兽夹所伤。它怎么从捕兽夹逃出来的,倒是个悬案。细细检查一番,发现骨头断了,怪不得它乌幽幽的眼里都是泪,那该多痛呢!

潮笙把它的伤口洗干净,接骨,上药,在树上砍了几个树枝做夹板,将它的右后腿捆得严实。

那幼豹倒也争气,纵然疼得满地打转,也没有啃咬潮笙,而是用它温软的小舌头不断地舔着潮笙的手。它的舌头带着细微的刺,刮在手心麻麻痒痒的。

“好了。”她收回手,摸摸它的小脑袋,“我只能帮你到这儿,你走吧。”

它根本听不懂,只是用头拱着她的手以示亲昵。

潮笙把它的两只前足拎起来,像拎小猫一样,与它对视半晌,它忽然伸出舌头舔了舔她的鼻子。

她嫌恶地擦了擦,“别再舔了,恶心!我走了。你自己回家吧。”

她不是心慈善良的人,救它纯粹看它可怜,不可能再带着它离开。明明知道纵然替它接了骨,这么弱小的它如果没有母豹守护大约很快就会变成别的动物的腹中餐,但她没有办法带它走。更何况,或许母豹就在附近,它正等着幼豹回去呢?

潮笙把豹子带回捡到它的树林,它也不往森林里去,起劲扒拉着潮笙的鞋子,抱住她的腿,一副讨抱的姿势。

看它用后腿支撑,刚刚接好的骨恐怕会歪斜,只好把它抱了起来。它甘愿了,倚在潮笙怀里,安心地闭上了眼睛。她哭笑不得。难不成它把她当成母豹了啊。

见它睡得香甜,潮笙想了想,决定把它送回巢穴。虽然有点儿冒险,也未必能找得到它的巢穴,但她仍然打算一试。

潮笙翻身上马,策着马到林子里转了一圈,并没有发现豹子的巢穴。想来也是,这么浅显的林子,怎么会有豹子安身为家,那么,它是从森林深处来的了?可它还那么小,是怎么长途跋涉过来的?

忽然间,一阵马蹄声响,伴随着女子被捂住口鼻的呜咽声响从林子另一头传来。潮笙下意识地往那边望去,只见一个男子骑着匹黑马,扛着个状似女子的东西,一溜烟就消失在了视野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