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其他地區亦有像利澤太太這樣人體自燃的事例,而且自燃的形式多種多樣,有些人隻是受到輕微的灼傷,另一些則化為灰燼,更令人不可思議的是,受害人所睡的床、所坐的椅子,甚至所穿的衣服,有時候竟然沒有燒毀。更有甚者,有些人雖然全身燒焦,但一隻腳、一條腿或一些指頭卻依然完好無損。在法國巴黎,一個嗜好烈酒的婦人在一天晚上睡覺時自燃而死,整個身體隻有她的頭部和手指頭遺留下來,其餘部分均燒成灰燼。西方社會最早的人體自燃現象,出現在1673年的意大利,有一名叫柏裏西安的男子躺在草墊上差不多全都化成灰燼了,僅剩下頭骨與幾根指骨,但令人吃驚的就是草墊除了他躺的地方被燒以外,其他地方全都保持著原狀。1959年一個秋天的夜裏,倫敦市區的一個狂歡的小舞廳裏忽然響起一聲驚叫,人們看到一名20歲的年輕人,慌張地看著麵前的一支正熊熊燃燒著的巨大火柱。與這位年輕人伴舞的女友忽然發生了自燃。有人飛速地找來了滅火裝置,可是在這使人望而生畏的藍色火炬麵前,救火裝置一點作用都不起,隻得眼巴巴地望著她變成了骨灰。人體自燃
1958年,夏威夷的一位77歲的老人躺在搖椅上麵消遣的時候,忽然身冒藍火,房東太太發現以後,立刻報了警。當救援人員趕到的時候,搖椅上麵隻剩下一堆灰燼了。屍體也會自燃。1973年12月7日,美國威斯康星州的一位50歲的婦女,煤氣中毒死後的第三天,親友們為她舉行葬禮。突然,棺內起火,屍體頃刻化為灰燼。當時百餘人目睹。在以前發生過的人體自燃事件中,男女受害人的數目比例大致相同,年齡從嬰兒到114歲的老人都有,其中很多是瘦弱的。他們有的人是在火源附近自燃,有的人卻是在駕車或是毫無火源的地方行走時莫名其妙地著火自燃的。但是,時至今日,現代科學界和醫學界都否定人體自燃的說法。有人雖然曾經提出一些理論,但是一直沒有合理的生理學論據足以說明人體如何自燃甚至於化為灰燼,因為如果要把人體的骨髓和組織全部燒毀,隻有在溫度超過華氏1648.9度的高壓火葬場才有此可能。那麽,至於燒焦了的屍體上尚存有未損壞的衣物或者是一些皮肉完整的殘膚就更令人覺得有些神秘莫測了。人體自燃
自燃是由於可燃混合氣體(或蒸氣)自身熱量或與無火花、無火焰的熱表麵接觸,使溫度升高,以及化學反應速度急劇增長而引起的著火現象。在燃燒理論中自燃分為熱自燃和鏈自燃兩種。熱自燃理論認為可燃混合氣體化學反應的熱量牛成速率超過係統的散熱速率,從而有過剩的熱量加熱可燃混合氣體,使化學反應隨著溫度升高而迅速加快,進而使混合氣體的溫度迅速升高,直至引起混合氣體燃燒。鏈自燃理論認為使化學反應自行加速不一定是依靠熱量的積累,而是通過鏈鎖反應,迅速增加活化中心來促使反應不斷加速,直至著火燃燒。自燃是一種複雜的化學和物理現象。對可燃混合氣體,在發生自燃時總是需達到一定的溫度。我們生活在一個危險的世界裏,身邊有各種易燃、易爆的東西。那麽,我們的身體會不會突然起火?這種想法存在已久,一些莫名其妙的燃燒現象似乎也證實了人體自燃的發生。人體自燃———這是真實事件還是憑空捏造?不論相信與否,我們將一同檢驗證據,看看科學與超自然現象會碰撞出怎樣的火花。
編輯本段燭芯效應
“人體自燃”似乎一直存在,為何自燃卻一直沒有答案。1986年3月26日傍晚,美國紐約州北部的消防員接到報案,請他們去調查一起讓人摸不著頭腦的火災。那個叫喬治·莫特的人上床睡覺的時候還好好的,一個原本有180磅重的人,最後被燒得隻剩下三磅半的骨頭,可是,火卻沒把房子燒掉。幾十年來,火災研究員們一直百思不得其解。什麽樣的火可以吞噬一個人卻不會燒掉他所在的房間?看到自己的身體燃燒起來,這個人一定會設法滅火。除非,火勢太猛,來不及撲救。這不是惟一的一起人被神秘的火燒死的事件。幾個世紀以來的觀點一直認為吞噬這些人的火焰來自他們自己身體裏麵。支持者把這稱為“人體自燃”。拉裏·阿諾德撰寫的《燃燒》一書,講的就是人體自燃。反對的人則認為,人體自燃純屬無稽之談。在極少數事件裏,有目擊證人,而且自燃者在燃燒之後活了下來。2002年元旦,在比利時布魯塞爾北麵,阿黛兒·瓦達克正和家人一起從海灘揀了一些貝殼後,開車回家,突然發現自己的大腿冒出火焰。她從腰部到膝蓋被嚴重燒傷。她的醫生至今無法查明起火的原因。為了尋找真相,拉裏·阿諾德,全球知名的異常火災研究員和法醫生物學家馬克·貝尼奇決定對此進行調查。人體自燃
燭芯效應成功地解釋了為何有人連骨頭都化為灰燼,關於這些怪異的燃燒案例,17世紀的歐洲,有些醫生認為答案是酒精!但如果真是這樣,那麽身體應該是從裏麵開始燃燒。在缺少氧氣的體內,這種事顯然不會發生。最近出現了一種相對合理的解釋,被稱為燭芯效應。有時,最離奇的謎題有著最平凡的謎底。科學家認為,我們可以把一個穿著衣服的人,設想為裏外反轉的蠟燭,衣服是燭芯,人體脂肪是蠟。即便是很小的火苗也可能會穿透皮膚,點燃脂肪,而後慢慢地、持續地燃燒。法醫生物學家馬克用一塊布和一塊豬肉演示了這種效應。豬的脂肪與人類脂肪十分相像。如果條件符合,脂肪和布就會像蠟燭一樣,燒到幾乎什麽也不剩。燭芯效應幾乎是個完美的答案,它證明了人體自身就有燃燒源,隻要環境條件符合,人體就可以自我毀滅。然而有一點疑問是燭芯效應未能回答的:用豬做實驗時,常會留下不少完整的骨頭,而在被認為是人體自燃的事件中,骨骼多半都化為灰燼。人類學研究生安吉·克裏斯滕森專心攻克這個問題。安吉發現,人體自燃的受害者與最容易患骨質疏鬆症的人群的基本情況非常相近。而骨質疏鬆的人骨在火葬時更容易被燒盡。燭芯理論也解釋了這些案例中的一個怪誕現象:為什麽腿腳常常完好無損?腳和小腿上的脂肪很少,而且通常沒有被布料包裹——也就是說,沒有燃料、也沒有燭芯。研究者認為,燭芯效應顯然是導致喬治·莫特死亡的原因。
編輯本段事件回顧
阿黛兒事件中導致自燃的是貝殼上沾有的鈉,燭芯效應或許能說明喬治·莫特的死因,卻無法解釋阿黛兒·瓦達克的遭遇。她的大腿在目擊者麵前燃燒起來。在比利時,拉裏·阿諾德和馬克·貝尼奇在阿黛兒一案中將有重大突破。在調查的過程中,貝尼奇仔細查看了有關阿黛兒的衣物及貝殼的分析報告,結果發現了一條被忽略的線索,那就是鈉。鈉是不溶於水的蠟質金屬,遇水會有強烈的反應。鈉跟水起反應後,會產生一種非常活躍的物質:氫氧化鈉。反應過程釋放出熱量,繼而使衣物和布料開始燃燒。火花到處亂竄,這也許就是他們看到的火花。這種火很難撲滅,這也跟目擊者的說法吻合。從這一點來看,這起事件應該與超自然現象無關。事情經過可能是這樣的:沙灘上四散著煙火,阿黛兒放進口袋裏的貝殼上沾有煙火殘渣中的鈉。後來,她把濕手絹放進了同一個口袋裏,鈉也因此被點燃。阿諾德和貝尼奇向阿黛兒說明了他們的發現。馬克說:“檢驗結果明確顯示現場有鈉,有什麽東西沾到了鈉。如果把鈉放進水裏、就會生熱,在某些情況下,這股熱量足以讓東西燃燒起來。”拉裏說:“現在我們可以肯定這是自燃,毫無疑問。”人體自燃
“人體自燃”的受害者大多年邁、體重超標、吸煙,而且獨居,關於神秘火災之謎,科學已提供了部分答案;那麽,能否解釋喬治·莫特的遭遇?還有一個問題尚未解開:會是什麽引發了這場致命的火災呢?貝尼奇說:“關於莫特先生的意外遭遇,有幾種可能的解釋。”被認為是人體自燃的案例中有一條經常出現的線索:吸煙。沒有人知道那天晚上,他是否曾吸煙,但貝尼奇相信有這個可能。貝尼奇說:“有報告指出,他原來是吸煙的,後來戒掉了;也有報告說,他仍在吸煙。我們必須把這種情況考慮進來。當時他正躺在床上。他可能意外點燃了什麽,最有可能是床上的東西;接著,他被一氧化碳嗆昏,在後來的整個過程中始終沒有醒來。”悶燃的床單散發出無味的致命氣體一氧化碳,他可能因為吸入一氧化碳而昏迷。接著,火燒進皮膚、點燃脂肪,把他變成了緩慢燃燒的蠟燭。他的衣服和床單就像是燭芯,他的脂肪是蠟。火的熱度不夠高,所以沒燒掉房間裏的其他物品。燭芯理論是一項重大突破,這顯然就是喬治·莫特事件的原因。確鑿的事實是:從沒有人親眼目睹一個人或是一個動物自行燃燒、並化為灰燼。更糟的是:在被疑為人體自燃的案例中,受害者大多是年邁、衰弱的人,常有體重超標、吸煙等問題,而且都是獨居。人體自燃
狄更斯小說《荒涼山莊》中有一個名叫克魯克的邪惡酒徒最後自燃而死,作家認為惡人自燃是“上帝的懲罰”,然而自燃到底是什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