搖滾扳機,“福音”第十人,身居全球天位榜第七十六名,是當之無愧的大神級人物。
他身為偷獵專家,擅長各種槍械,精通追獵、消除蹤跡的技巧,對於各種怪物的屬性更是了如指掌;他酷愛搖滾樂,愛到了不聽歌就無法戰鬥的地步,簡直是患了音樂依賴症。他擅長抓住敵人弱點,是全《乾坤》公認的、攻擊效率最高的大神,一出手就帶來死亡,因此得名“死訊”。
在《乾坤》諸多大神中,屬他最喜愛偷襲,就連八卦教主在這一點上都甘拜下風,所幸的是他偷襲的對象99%以上都為怪物。他一向獨來獨往,是絕對的自由主義者,根本不受他人邀請,也不愛參與陣營衝突(這點又是和自由頭等艙截然相反的),甚至還不能用金錢收買。因為這種性格,所以他的朋友也不多,一直為其打造槍械部件的百寶袋勉強算半個朋友吧。不過他當然不在乎有沒有朋友,他有槍和搖滾樂就夠了。
在“末日交鋒”之中,搖滾扳機死守鐵索山脈“鑰匙山”上,堅持了三個半小時後犧牲,時值71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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穠麗山莊內部,一個頗為空曠的偏廳,狄塞爾在此改造純白憎惡。
由於沒有憎惡工廠的緣故,就算他有數以百計的助手,改造效率也低得可怕,更重要的是他本人還並非死靈法師,很多細節處都處理得比較粗糙,導致憎惡的耐久度狂掉。他的助手都是死靈生物(因為血精靈寧死都不參與這種工作),或手持刀具,或手持針線,按照他的指令,圍著偏廳中央的龐然大物團團亂轉。
這頭被改造的龐然大物就是昨日大出風頭的憎惡獨眼巨人,進度條走了30%後,任何人都看不出它曾是一位巨人。它的每一條肌肉都是一具抽去骨骼和內髒的屍體,現在這些軟趴趴的肌肉堆在地麵,就像一堆即將被捐獻的冬衣。僵屍將屍體拖到指定位置,骷髏則拿起前臂大小的鋼針和專門拴住船隻的纜繩,將屍體縫合。總的來說,這些都是力氣活,所以幽靈不用來幫忙。
作為指揮者,狄塞爾也很辛苦。他按照斯考爾的吩咐,一直在工作,連飯都顧不上吃,這使得他那張被死氣熏得憔悴的臉更加憔悴。雖然天氣還不暖和,但他時不時就拿袖子擦汗。
“怎樣了?”
狄塞爾回頭,隻見清沂走進偏廳。縱然地麵都是碎肉與屍水,但陛下的步速一如既往。而穿著白色睡衣的葛蘭德跟在陛下身後,目光立刻被滿地屍體吸引,嘴巴微微張開,眼看就要淌出口水。
“大概有85%的進度了吧。再調整一下頭部形態,裝好牙齒就行。”狄塞爾指著那些堆積在牆邊的大腿骨。
清沂當即折下幾根肋骨,交給狄塞爾:“‘聖骨’比較堅硬,可以粉碎岩石,以此製作的純白憎惡性能應該會更好。”
狄塞爾接過這些價值萬金的稀有材料,麵上卻不見欣喜之情:“陛下,是不是有什麽變故?”
清沂點頭:“某個英雄級冒險者來了。”
被半路淘汰出局的搖滾扳機不需要再為明日+比賽養精蓄銳,所以他選擇來到穠麗山莊,這種意外事件立刻使得局勢一邊倒。而更讓人驚訝的是白頭鷹的戰術布置——他壓根就沒想著藏起這張王牌,而是直接用出來,使得死靈一方忌憚、可得戰果變小。
雖然白頭鷹與搖滾扳機曾有不和(據說的),雖然大神總是自由來去、不大服從指揮,但清沂更願意相信,白頭鷹這麽做是在表現一種態度:沒錯,我這裏就是有站在巔峰的戰鬥職業者,有本事你就攻過來,沒本事你就躲在城裏、等到暖春吧!
對方已經把刀鋒頂在清沂喉嚨上,可清沂不得不繼續往前邁步。就長期而言,死靈與任何一個物種都耗得起;就短期而言(特別是對精靈極為有利的春夏兩季),死靈將大大的不利,何況對方還有個白頭鷹?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在解決樹人後,憎惡獨眼巨人就毫無戰略價值,因此斯考爾決定將其改造為更適合陣地戰的東西。清沂也知道這一戰的重要性,因此很慷慨地削減自身屬性、獻出稀有材料。
“添加‘聖骨’不會對純白憎惡本身造成影響吧?打著打著忽然自己散架什麽的?”清沂問。
“嗬嗬,不會的,又不是‘卑劣之血’,5000耐久度以上的純白憎惡都承受得住。”
“那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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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
兩棵枝葉交纏的大樹之間,掛著一張吊床,搖滾扳機就舒服地躺在吊床上,一邊搖頭晃腦,一邊給雙管獵槍上子彈。他還在腦袋後的樹幹上掛了一盞魔法油燈,這玩意兒有著不滅的火焰,很多時候是火係魔法師用來代替魔杖的,現在就純粹為了照明。在漆黑的森林中,這盞油燈吸引了無數的“飛蛾”。
上好子彈,搖滾扳機拿起靠著肋部的水囊,呼呼痛飲。他左手還抓著水囊呢,右手忽然舉槍,對著右側砰地射擊,雙管獵槍的轟鳴聲震得樹葉都在顫抖。當他放下水囊時,又一筆經驗進賬。在同一片森林中,別人點燈是找死,他點燈卻是為了升級。
“爽!難怪頭等艙喜歡參加陣營衝突,原來真的比刷怪的經驗更高!”搖滾扳機胡亂擦擦嘴,伸著懶腰。
那盞油燈晃動一下,似乎同意主人的說法。燈火搖動間,搖滾扳機的影子也搖動一下。
然後嗖地一下,搖滾扳機的姿勢變換為蹲坐,臀部離開吊床。受力點變小,吊床底往地麵沉,拉得兩棵大樹樹身嘎嘎作響。他的臉在發光,因為他的血液開始奔湧。他知道,魔法油燈有預警作用,剛才無風卻也晃動,說明有些什麽東西出現了。
地麵的影子搖動得愈發頻密,仿佛在聽搖滾樂,這說明燈火跳動得很厲害。搖滾扳機也感覺到,地麵在微微震動。喊叫聲從森林對穠麗山莊的入口傳來,明顯是有人入侵。
“呦,不對,這震動和那幫家夥不是一碼事。”搖滾扳機莫名其妙地笑了起來,忍不住摩挲了一下槍管,就像摩挲女友的大腿。“大家夥,絕對的大家夥!”
地麵劇烈震動一下!遠處爆發出一聲他從未聽過的悶響,爾後還有慘叫聲與淅淅瀝瀝的聲音。
搖滾扳機以能追打蒼蠅的速度,調轉槍口,一槍射去!讓他錯愕的是,他沒有收到任何攻擊提示,很明顯他打空了。開完槍後,他一邊麻利地上子彈,一邊思考那些聲音的意義。
嘭!又一個方位傳來悶響,以及樹木斷裂的吱嘎聲,最後則是意猶未盡的慘叫與淅淅瀝瀝的雨聲。在悶響傳來的瞬間,搖滾扳機便舉槍射擊——他完全能在聲音傳到耳膜後0.1秒便做出反應(哪怕他正在思考),水準與奧運射擊選手持平。可惜這一槍又是落空,因為子彈被多棵樹木阻攔,減緩了速度,待射過去的時候那家夥又跑了。
不過,搖滾扳機已經充分掌握情報了。那家夥在地底穿行,因此移動時會在局部地區產生震波;悶響是那家夥破土而出的聲音,淅淅瀝瀝的碎響則是他(它)掀起的泥土落地的聲音。這家夥體積不小,不然也不會引發強烈震波,數目並未判明,姑且可看做隻出現了一隻吧。
搖滾扳機撮起兩指,吹了個極其尖銳的口哨。他的老馬喘著氣,從森林深處奔來,一路被樹根磕得跌跌撞撞。幸而它的速度不快,摔起來也不至於折斷腿。
“切歌,Rhapsody的《Dawnofvictory》。”
在老馬接近的一瞬間,搖滾扳機從吊床上躍起,兩棵大樹被巨力扯得左右搖曳,樹葉嘩嘩喧雜。沒有管吊床、魔法油燈和水囊,搖滾扳機一屁股壓在馬鞍上(老馬頓時悲嘶一聲),戴好牛仔帽,拔出兩把小手槍,揚天放了幾槍,興高采烈:“噫——哈!!!Fireisragingonthebattlefield,whileArwaldisfightingthewarofthekings……”
他雙腿一夾馬腹,靴上馬刺便紮在老馬皮肉裏!
【狂野衝鋒】!
老馬噴著粗氣,眼瞳蒙上一層鮮紅,速度驟然提高,再不複頹頹老態!任何一個有頭腦的騎士都不會在密林中發動【衝鋒】,可搖滾扳機偏偏這麽做了,而且最見鬼的是,老馬總能預先做出微調,與一棵棵樹擦肩而過,偏偏撞不上去,仿佛樹木都在躲著他似的!而這種高速運動中的微調對騎術一般的騎士來說也意味著一場大危機,因為身體動作若有那麽一點不協調,坐騎沒事,但騎士就會被樹幹掃斷鼻梁。搖滾扳機大呼小叫地,身子隨顛簸忽起忽落,活像在參加PBR(ProfessionalBullRiders,美國職業騎牛大賽),可他也——真是和他的坐騎一樣的見鬼,他也險之又險地從障礙物間繞過!如果有人留心,就會發現他的呼吸恒定為兩秒一下、兩秒一下!
倏忽之間,這個冒失的牛仔便趕到目標第一次出現的地點。那兒有著一個直徑三米的大坑,坑內是一大團冒著死氣的新鮮泥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