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妃不要大王

第一百二十六章 朝朝暮暮

潮笙躺在床上翻來覆去。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白天睡多了,晚上難以入眠,一些往事就和潮水一樣不斷地湧進腦海。

她發現,在澤荷的二十多幾天,她很少想以前的事,心境難得地平和。她常常想,沒有人知道她在這裏,沒有人找她,她是自由的一個人,可以一直這樣快樂地過下去。

可,瞧,平靜不了多久,有人找來了。

是蘇晟?蘇洛?還是別的什麽人?

終歸,都是不想讓她安靜的人。

跟著赫連勳到山裏去,可以換得幾天平靜的日子麽?她可以,永遠地躲開紛紛擾擾麽?

大清早,開還未大亮,赫連勳就來敲她的房門。她就帶了個簡單的包袱,赫連勳倒是背了不少的東西,兩人步行,帶著閃電往那座不大的山上走。

雖然是陽春三月的天氣,但因為常常下雨,清晨還有早春的寒意。

山路難行,但景致迷人,潮笙常常走著走著不自覺地望著山腳下,再充滿興致地往山上爬。看著不怎麽高的山,到達山頂時,竟然已經中午了,他們爬了將近三個時辰。

山頂除了那間小屋,便是大片大片的空地,雖然崎嶇不平,偶有雜草叢生,看起來山景怡人。他說的瀑布竟然是一條小溪流,可憐兮兮地從山澗往下流淌。

“你們梁國沒有像樣的瀑布嗎?”

“沒有。梁國以山為壯麗,不像你們齊國以海為美。”

潮笙憐憫地望著他:“你應該去宋國看看什麽叫做最美的瀑布。不行去陳國也行。”

赫連勳道:“最美的風景也要有人陪著一起看,比如現在,我覺得這座山頭就很美。”

潮笙別開了頭。

閃電在地上打滾,自娛自樂。赫連勳說:“去看看屋子。”

三間很小的小屋,一間廚房,兩間小屋,都鋪了被褥。潮笙疑惑地問他:“你時常上山打獵?”

“一年來十來天吧。”

“就為了這十來天特意建了這個屋子?”

“我很閑。”

果然是富貴閑人,可他一個王爺不愛繁華似錦,喜歡這鄉山野嶺是個什麽意思?

“赫連勳,大多數男人都愛富貴,愛權利,何以你不愛?”

赫連勳看她,“我幾時不愛?別把我想得高尚,我不過是不喜歡被困在皇宮,才選擇來的軍營。追求權利和野心是男人的共性,不過端看用哪一種方式去追求自己要的生活罷了。”

潮笙想想,他說得沒錯。她對他的了解,彼止於表麵而已。

安排妥當之後,赫連勳背著弓箭,帶著閃電進山,說在天黑前回來。

潮笙爬了一早上的山頭,不想再動,坐在院子裏的藤椅曬太陽。山頂的太陽很猛烈,照得她睜不開眼。

迷迷糊糊間,感覺有人向她走過來。月白的深衣,外麵罩著一件如煙一樣的薄紗。他黑發半束,撐著把七十二油紙傘。

她欣喜地站了起來,走向他,“你,怎麽來了?”

他微和地笑望著她,“你在這裏,我就來這裏。”

她心裏甜蜜又酸楚,“可你不是不理我了麽?”

他伸出手來撫摸她的臉,“我怎麽會不理你?”

他將她擁進懷裏。兩人的背後是青山層巒,煙霧繚繞的山頭。天地之間安靜如廝,仿佛世間隻剩了他們二人。

那畫麵太美,以至於睜開眼時,陽光刺痛她的眼睛,她才發覺自己做了場白日夢。

嗬,夢裏的司辰,是她十四歲時情竇初開時的樣子。眉目如畫,黑漆漆的眼珠,筆挺秀氣的鼻子,不點而朱的唇。

她吸了口氣,覺得胸口疼得厲害。她想起一句詩,“玲瓏骰子安紅豆,入骨相思知不知。”那時她還覺得相思為何會入骨?此時才明白,不懂,不過是因為不曾經曆過。

她的一腔柔情司辰已經不在乎了。他的入骨相思,可曾給了別人?那名他新納的側妃,可是他遠了她,冷落了她的原因?

她覺得有點兒冷了,明明太陽這樣大。

她呆呆地坐著,及至傍晚,赫連勳帶著滿身是血的閃電回來了。他把閃電拴好,見她縮在藤椅裏,便走過來:“你就這樣對著太陽,也不怕灼傷了眼。”

她幽幽地問,“赫連勳,你愛過哪個姑娘麽?”

他頓了頓,望向遠方:“就愛過一個。”

“如果有一天,不愛了呢?”

“沒到那一天,我不知道。”

赫連勳望著她,她少見得空洞,像那天晚上他在破舊的將軍府裏看見她哭時一樣,少了幾分靈氣。他在她身邊的位子坐下來,“愛情不是活著的全部。有很多事情都比它重要。”

“這個我當然知道。”她說,“愛情這個東西,也許根本不存在。”

“怎麽不存在呢?它在每個人的身邊,隻是有人抓住了,有人錯過了。”

如果她伸手,能抓得住嗎?如果她委屈求全在他身邊,不求名分,或者最後掙個側妃的名分,他們可能地久天長嗎?

“赫連勳,你的雙胞胎兄長,就是赫連功——他可有三妻四妾?”

“身為太子,怎麽可能沒有。”他說道,“怎麽,你是因為他有三妻四妾所以離開了?”

她望著遠方,“不是。”

“那是為什麽?”

要怎麽回答呢?說,因為他已經不愛她了,連讓她當一把刀也不需要?把她藏在深宮裏,那個像冷宮一樣的地方?

“你說你愛著那個姑娘,她如果不是皇室貴族,你不能娶她,當怎麽做?”

赫連勳說:“我素來很任性,什麽都可以不要,就是不能不要她。隻是她沒有給我機會讓我娶她。”

潮笙笑了起來,卻是帶著點嘲諷,“說說而已吧,真要做,你會舍不得你背後的光環。”

他眯了眯眼,望著遠方,“子非魚,焉知魚之樂。每個人追求的都不一樣,有人追求權利巔峰,有人追求金錢,有人追求世間最美的女人,但也有人,就想要簡單平凡。”

“也許剛開始你會覺得為了她放棄那些權利會值得,時間久了呢?厭棄她了呢?”

赫連勳唇角微微揚起,“潮笙,我發現你一個缺陷。”

她轉過頭看他,“什麽?”

“你有沒有發現,你在做什麽事之前,都會想一個最壞的結果。”赫連勳道,“有時人生是一場冒險,你無法預料以後會發生什麽事。有些事承諾也不會有用,因為承諾的當下,都是滿滿的誠摯,而三年五載,人有可能會變,但,也可能永遠不變。未來是未知的,若帶著樂觀的心情去探索,也許它就是樂觀的結果。反之,結局也可能是相反的。”

潮笙想了想,“你說得也有道理。”

“所以,讓一切隨遇而安。已經遠去的事情,不要再想,近在眼前的事,不要錯過。”

赫連勳不知道幾時走開了,潮笙想著他說的話,覺得說得容易,做到太難。忘記司辰,那太難太難了。

七年,占據她人生的一大半時光。他的好,他的情意,他的冷漠,他的冰冷,想起來都是苦澀。

“潮笙,來吃飯。”

潮笙站起來,走近赫連勳。桌子上有兩菜一湯,一犖一素,湯不知是什麽肉湯,放了些枸杞,有清甜的香氣。

“你做的?”他看起來不像會做菜的人。

“這裏除了我和你,還有別人嗎?不是你,當然就是我。”赫連勳對她的疑問感到好笑。

“你平時下過廚嗎?”

“偶爾吧。”他說,“別太質疑我的水平,勉強吃吃還行。”

潮笙笑了。“你真是個奇怪的人。”

“會嗎?”

他是王爺,又是將軍,拋棄尊貴的身份,甘當一個平民。他要什麽山珍海味沒有,偏要自己來做?

這些,她不會說出口。他再奇怪,那都是他選擇的人生。而她不過是一個過客而已。

赫連勳做的飯菜確實隻能勉強吃吃,潮笙決定明天由她來下廚。看樣子,他們要在山裏住十天半個月,想想,住在山裏也沒什麽不好,很符合她的要求了,世外桃源,隱隱於野。

“今天我讓閃電自己去捕了一隻小鹿。”

“成功了?”

“沒有。它隻當做好玩,還不知道怎麽去捕食。它馴養太久,不知道怎麽攻擊。”他說,“從明天開始我不會給它喂食,讓它自己去尋找。它們是天生的王者,幾天就能適應屬於他們的森林。”

“等它嗜血了,會不會反回頭咬你一口?”

赫連勳說:“也許會,也許不會。誰知道?”

“如果會,你是什麽感想?又會怎麽做?”

赫連勳看著她的眼睛:“如果是你,你怎麽做?”

她想了想:“它如果回頭反咬一口,我也不意外。它們畢竟是野獸,當嚐到了殺戮的刺激,鮮血的美味,也許它也會想要嚐一嚐人是不是也很好吃。它來攻擊我,我會躲避,躲避不過,就殺了它。”

“和我想的一樣。”赫連勳微微一笑,“也許從某一些方麵來說,我們倆很像。”

潮笙不置可否。

夜裏山間挺冷,潮笙要洗碗,赫連勳拒絕了,讓她進屋去暖著。潮笙也沒有進屋,而是站在空曠地,望著滿天繁星。

這片山雖然不高,但澤荷本身處於地勢較高的高山,天空離他們很近,大有手可摘星辰之感。

肩上一沉,那襲披風又到她肩膀上。

潮笙說:“謝了。”

“這裏的夜空如何?”

“和福臨山比起來差一點。”

“福臨山?”

潮笙和他婉婉到來:“嗯。我十歲的時候被司辰收留,他找了最好的劍師教我學劍,三年後,我拜劍聖蕭正為師,十六歲才下山。我在福臨山待了整整三年。”

“蕭正?”他想了想,“前兩年我還見過他。”

“是嗎?”

“你一個人,和蕭正那個脾氣古怪的老頭子住了三年?”

“嗯。”

赫連勳雙手環胸:“那你沒變成一個脾氣古怪的小老頭可真是奇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