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遊連忙低下頭,“我、我我怎麽了……”
權子墨冷笑,“如果我沒記錯,那雙皮鞋,是你爸獎勵你的禮物吧?你從小就是個窩囊廢,幹啥啥不成,吃啥啥不剩。你爸天天說自己生了個廢物,還不如去生一塊叉燒。那是你頭一次做出了點成績,你爸誇獎了你獎勵你的禮物。就是睡覺,你都舍不得把那破皮鞋給脫下來。我沒說錯吧?”
諸遊耷拉著腦袋,哼唧了一聲不說話。
扯了扯嘴角,權子墨覺得好笑的不行,“你說咱們仨,怎麽就折在那林妹妹的手裏邊了?”
不就是個林妹妹麽,以前讓他們仨把最重要的物件連眼皮不眨就給了她不說,現在還讓他們仨都跟瘋了一樣。
二愣子暫且不提,好歹他也是萬花叢中過片葉不沾身的花花公子啊,葉特助那更是個冷血的動物。
“真不知道那林妹妹有什麽好的,值得咱們這樣兒。”
“她很好。”諸遊抬起頭,認真的看著權子墨,“林軒,值得我們為她這樣。”
“是啊……”權子墨看著自己的手心,喃喃的自語,“為了咱們仨,林軒連命都不要了。”
諸遊心尖兒,抖了一下。
不疼,也說不上來是什麽滋味。
那天送走了承樞之後,晶晶回家之後其實問過他。
林軒到底哪裏好了?到底她哪裏值得他們這樣對她。
一個承樞,一個子墨,還有一個他,怎麽都為了林軒瘋魔瘋癲了呢?
可明明他們對林軒又不是男女之情的愛。
他也不知道該怎麽回答。
可能……是因為那小丫頭咬著嘴唇,抱著瘦小的肩膀,義無反顧的衝了進去,那個畫麵,讓他們想忘也忘不掉,就那麽被刻在了心尖兒上,然後他們也不知道怎麽了,就鬼迷心竅的把林軒放在心尖兒上了吧。
其實最開始的時候,他們並不喜歡林軒。甚至,還有點討厭林軒。
承歡自然不必說,她是承樞的寶貝妹妹,更是葉家唯一的小公主。
沒有人會不喜歡她。
他們幹什麽,都會帶上承歡。因為不帶承歡,也不成啊!那丫頭最會告狀了,承樞也最心疼她。
而且承歡那丫頭的確性格特別討喜,她嘴巴甜,會撒嬌,還很懂事兒。
不像林軒,隻會脆生生的叫著哥哥哥哥,跟在他們屁股後邊。一點都不如承歡懂事兒,不管什麽時候,她都要跟在他們身後。根本不分場合地點。連男廁所,都要追著他們一塊進去。
簡直啊,讓人煩透了。
林豹是商賈之家,林軒也不在大院兒住。他們平時基本上沒什麽機會碰麵。他也忘記了,第一次見到林軒是在什麽宴會上,反正就是一個不大不小的宴會,出席的都是江南省的豪門世家,名流顯貴。
他跟承樞子墨是從小一塊兒玩大的,這種場合他們自然是抱團,根本不屑去搭理別人。唐棣因為是私生子的身份,這種場合,他沒資格出席。承歡那時候還小呢,連路都走不穩。肯定不會讓她出席這種場合。
說實話那場合,忒沉悶了。
大人們三三兩兩的聚在一起,推杯換盞之間,就又決定了風向哪裏吹。
小孩子,也被大人當成了聯絡感情的工具。
不是他不要臉,這的確是事實。
他們仨,那絕對是所有家族都要巴結的對象。
所以當林軒軟黏黏的叫著哥哥貼上來的時候,他們的第一個反應是厭惡,第二反應就是躲。
可林
軒太有毅力了,他們跑到哪兒,她都能找上來。
也不說別的,就是一聲聲哥哥,又脆又甜,甜的能蜜死個人。
從那之後,林軒就總喜歡往大院兒裏跑。鼻涕蟲似得黏在他們身上。連最冷靜的承樞,都給林軒黏的差點發火兒。可想而知,那時候林軒有多討人厭。
唐棣是子墨不知道跟哪兒認識的朋友,唐家也不在大院兒裏住,林軒自然也沒機會認識唐棣。
有時候諸遊不禁在想,如果從一開始唐棣就跟他們一起認識了林軒,林軒……會不會就不會愛上唐棣了?
因為,他們對林軒那麽好,掏心窩子的對林軒好,也沒見林軒愛上他們三個裏邊的哪一個麽。
在林軒心裏邊,他們再好,也隻是她的哥哥。嗯,蠻純潔的哥哥。跟現在子墨嘴巴裏的好哥哥,絕對是兩個意思。
林軒越是粘著他們,他們就越是討厭她。
覺得她比盛夏裏的蚊子還要讓人頭疼,讓人想一巴掌拍死。
哥哥,哥哥,這麽天天的叫著。
連大院兒裏站崗的小哨兵都忍不住調笑了,問林軒是不是以後要嫁給這三家的哪一家。不然,她怎麽這麽喜歡往大院兒鑽。
葉小夫人、諸小夫人、權小夫人。
小哨兵每天挑著來稱呼林軒。
當然,承樞用了點手腕,讓那嘴欠的小哨兵去鳥不拉屎的地方站崗了。
其實啊,到現在他們也沒能搞清楚,當年林軒怎麽就看上他們三個人了?
明明那場合裏的小崽子多的要死,可她就獨獨盯上了他們。
要是……林軒真能入了他們三家的其中一家,也比入了唐家好。
天上掉下個林妹妹,飛花入唐家。
這是他們三個人心頭最深的傷疤。
為什麽會把林軒放在心尖兒上了呢?
記憶太久遠了,如果不是前天他媳婦兒問起來,他自個兒都快忘了。
“子墨,你還記得吧?”
“記得什麽?”
“林軒嚇得都尿褲子了,卻還是一頭紮了進去——”
權子墨一抬手,不忍心的閉了閉眼睛,示意他不要再說了。
那畫麵,是僅次於色妞兒蹲在停車場抱著膝蓋嚎啕大哭第二位的,他這輩子想要忘記的畫麵。
承樞再冷靜再穩重,但年他也不過是個半大的少年。
少年心性,男孩子麽,本來就喜歡惡作劇,頑皮的不得了。
承樞還好,反正他跟諸遊湊在一塊兒,那絕對能讓整個大院兒翻了天。
照例又是林軒來粘著他們的一天,他們仨是真的煩不勝煩,連承樞都主動說了,要給林軒點苦頭吃吃,不然那小丫頭記不住疼,以後還會過來煩他們。承樞牽頭,他跟諸遊早就想這麽幹了。於是一拍即合。
他們仨把林軒騙到了大院兒的後山,對,就是老葉家、老權家,還有老諸家祠堂所在的那個後山。
也是林軒不見了之後,他們在石頭上找見林軒的那個後山。
這麽些年,走走來來,就不知道是哪家的祠堂給空下了。
林軒小姑娘怕鬼,怕黑。
他們三個壞小子故意把林軒騙去了後山,說要跟林軒玩捉迷藏,讓林軒來捉他們。如果林軒能抓到他們其中的一個,那他們以後就不躲著林軒,絕對帶著她一塊玩。
地點就在那個被廢棄的祠堂,他們不能出祠堂,就躲在那祠堂裏。
明明害怕都發抖了,但林軒那個小笨蛋,還是滿口答應了下
來。認真的不行,許諾一定會把他們三個全部給找出來。
因為,她想跟他們一起玩兒,想讓他們帶著她一起玩兒。
然後……也沒什麽了。
把林軒一個人扔在後山的廢棄祠堂裏,他們仨就回大院兒了。
說來也是天道好輪回,他從小就不學好,小小年紀就學大人抽煙,還感覺自己倍兒帥,倍兒酷。
秋天的山上,有多幹燥?
一個沒有完全踩滅的煙頭,都能燎了整座山。
當他們走到半道兒,還沒有走回大院兒的時候,身後,就開始冒煙兒了。
葉特助不愧是站在金字塔頂端的男人,他當時就知道,後山起火,是因為他的那個煙屁股。如果真把整座山燎了,他們仨誰都得脫一層皮。畢竟……各家的祠堂,那可都是在後山的!
最重要的……
那是小笨蛋還在後山的祠堂裏傻兮兮的跟他們玩捉迷藏!
雖然很討厭那個跟屁蟲,但他們也不想讓林軒受傷。
他們仨瘋了一樣轉身就往後山跑。
然後——
他們仨就看到了這輩子都無法忘記,無論怎麽努力,都無法忘記的畫麵。
已經從祠堂裏跑出來的林軒,哭的已經隨時會昏厥過去了。
她就站在那已經被猩紅的火焰全部覆蓋的祠堂門口,一邊嘶聲裂肺的哭,一邊……當時林軒說了什麽?
那小笨蛋是不是說她以後再也不會來煩他們了,要他們快點出來?
那小笨蛋是不是一直在跟他們道歉?明明,她什麽都沒做錯,是他們在捉弄她,錯的,是他們。
真是個小笨蛋呐……
還以為他們在遵守遊戲規則,不為了被她抓住,所以還藏在那已經被火焰吞噬的祠堂裏。
簡直……笨的讓人心疼。
還不等他們把林軒給叫回來,那小笨蛋雙手抱著瘦小的肩膀,義無反顧的衝進了那祠堂裏,衝進了那已經被火焰吞噬的,沾著火焰的木頭簌簌向下掉,濃煙四起的祠堂。
她,是怕他們真的被燒死吧?
心尖兒,狠狠的抽搐的疼了一下。
不尖銳,卻持續不斷的鈍痛。
權子墨舔了舔發幹的嘴唇,聲音前所未有的沙啞,“那是我第一次見承樞發那麽大的火兒。”
“可不是咋地?”諸遊忍不住笑出聲來,“不但是承樞第一次發那麽大的火氣,也是他人生中第一次罵髒話。”
“也是他人生中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動手打了女人——不對,是小女人。”
“不怪承樞,我當時也想揍林軒。媽的,咱仨都快把命搭上,才把她從那火焰裏扯了出來。”
“林軒那麽一頭漂亮的長頭發都給火星兒燎成了短發,小臉兒黑漆漆的,可隻有一雙大眼睛明亮的不行。”
諸遊補充,“白色的連衣裙也破破爛爛,小皮鞋也不知道掉在哪兒了,光著的腳丫子都給燙爛了,後背,也給掉下來的木頭砸到,那麽一大塊皮膚,全給燒禿嚕皮兒了。”
那被塵封了太多年,已經有些褪色的記憶,重新鮮活了起來。
猩紅的火舌子,也露出了它原本有的猩紅顏色。
權子墨又想到了什麽,樂嗬嗬的補充,“好好的公主裙,愣是給燒燎成了性感的抹胸超短裙。”
“對對對!”諸遊連連點頭,“可咱仨的模樣也好不到哪兒去,一樣的……好笑。”
好笑麽?
當時啊,他們一點都不覺得好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