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文武兼修
雲敞的學問很紮實,在山中生活十年不僅沒遺忘“六經”原文,而且記憶還非常深刻,幾乎到了倒背如流的程度。明誌真的用心讀書之後,他就依靠記憶開始教授六經原文並詮釋其中奧義。
為了讓明誌兩年內讀通六經,雲敞代為製訂了一個很“繁重”的學習計劃,每日三讀兩講,三讀是明誌讀背六經原文的三個時間段,各為一個時辰;兩講是雲敞講解經文、明誌聽學的兩個時間段,各為半個時辰;按照這個規劃,明誌每天需要學習四個時辰。
雲敞覺得學習時間有點長,擔心明誌承受不住;他不知道對方曾經曆過昏天黑地的初、高中學生時代,在題山書海遨遊多年,根本沒把這點強度放在眼裏。
早訓、早讀、晨訓、晨讀、午講、午訓、午讀、晚講、晚訓。。。。。。
正值冬閑,沒有多少活計,明誌的生活單調而有規律,每天學習四個時辰外,還能抽出兩三個時辰獨自訓練,讓人非常滿意。令明誌更為欣喜的是,這種生活能讓雲敞振奮,能讓雲裳時不時的驚喜,還能讓明媽欣慰滿足。親近的人要求如此簡單,何樂而不為呢?
沒過多久,明誌背熟了四十七篇《禮記》。雲敞繼續講解《禮記》奧義之餘,開始傳授他《詩經》。
與《易經》《禮記》相比,《詩經》是六經中明誌比較有興趣也最容易接受的一門功課,以至於一百六十篇《國風》隻用了十幾天就背得滾瓜爛熟了。這種飛速進展更讓小院另外三人喜得眉開眼笑,成天價合不攏嘴。
日子就在這種充實歡愉的氣氛中無聲流逝,寒冷的冬天很快隻剩下一個尾巴。這一天上午辰初,明誌完成晨訓從石台返回小院,路過小溪時看見雲裳正蹲在溪穀裏剜黃花苗。
黃花苗就是野生雛菊,葉、莖、花、根都可食用,味道很不錯;難得的是,黃花苗生命力極旺,一年四季都可生長;哪怕是在冰雪寒冬,隻要太陽一出來,不消一天,冰雪融化後的原野上就能開出滿山滿坡的黃花。稱得上是一味窮苦人家熬冬的救命野菜。其中稍微有點瑕疵的是,黃花苗水分太大,無論是炒是煮,一遇熱便萎縮得厲害。明媽、雲裳辛辛苦苦剜一天,也僅夠四人食用一天。
明媽大概做飯去了,溪穀裏隻有雲裳一人。
此時陽光正好,明亮亮地射下來,雲裳白皙的俏臉被曬出兩抹紅暈,微醺的玉麵被旁邊竹筐裏星星點點的小黃花一襯,十七歲的俏麗少女瞬間生動起來,散發出濃濃的讓人窒息的美麗。
明誌看得出神,忽兒聯想到新學的一篇《國風》,忍不住脫口吟誦道:“參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琴瑟友之;參差荇菜,左右芼之,窈窕淑女,鍾鼓樂之。”
雲裳聽到聲音站起身,轉過身嗬嗬笑道:“小誌,你好厲害,念得真好聽,快過來給我說說是什麽意思。”雲裳隻學過孝經,沒學過詩經。
明誌依言踱了過去,離得近了,看得更加清楚,明誌能從對方黑亮亮的眸子裏看見自己的身影,能看見對方鼻翼翕動微微香喘,能看見酡紅雙頰下一根根纖細而又脆弱的經脈;看著看著,他不由得有些情動,探手拉住雲裳雙手,身子慢慢靠過去,想親吻對方。
“小誌,你怎麽不說話,給我講一講嗎。”隨著明誌越靠越近,雲裳的眼睛也是越睜越大,睜大的眼睛裏除了好奇,卻沒半點動情入巷的模樣。
換作現代女孩,此時多半已星眸微闔,靜靜等待愛人的親吻;就算古時女子多半也會羞澀地低下頭,欲拒還迎;偏偏雲裳不是這種反應,她和小明誌太熟了,既背過也抱過,拉手什麽的肌膚接觸乃是家常便飯;兩人就像親人一般,熟得不能再熟,彼此很難產生朦朧、羞澀的愛慕之情。
望著近在咫尺、照妖鏡一樣明亮的眼睛,明誌猛一泄氣,停下前湊的身子,哀歎著抱怨:“雲裳——好媳婦。你怎麽不配合一下。。。。。。”
“媳婦”這個稱呼似乎讓人浮想聯翩,雲裳臉頰上的紅暈刷地一下擴張開,不一會就將額頭、頸項、耳後以至所有裸露在外的肌膚上都浸染得通紅通紅,適才還明麗爽朗的女子一轉眼成了嬌羞無限的尤物。
明誌暗地一樂,心裏有癢癢起來。誰知不等他有所表示,雲裳已揚起臉,半真半假地教訓道:“笨!小誌你現今是儒生了,怎麽還像粗鄙人一般,媳婦媳婦叫得難聽死了。”原來她把明誌當作不懂事的孩子,盡管內裏十分羞澀,還是強裝著糊塗應付。
明誌更加樂了,忍不住調笑道:“原來媳婦很難聽啊,那怎麽叫才好聽?雲裳最聰明了,你快告訴我吧。”
“嗯呀。。。。。。”
雲裳越發羞怯,支支唔唔了一陣,終究不忍拒絕明誌的懇求,低聲回道:“你是白衣時,應該叫人家‘妻’的,日後若有了功名,叫人家‘夫人’才對。”
“妻?”明誌眼光一閃,試探著喚了一聲,忽兒發覺雲裳眸子亮晶晶的,似在遐想期盼著什麽,當即湊近一些,輕聲喚道:“妻——愛妻——”
“嗯。”
雲裳輕聲低應,聲音沉迷陶醉,仿若情侶間的呢喃。不知不覺間,她被明誌引導著進入到伴侶的角色。
明誌心中一熱,雙手用力,一把將雲裳拉進懷裏,下頜一探就向雲裳左耳親去。兩人個子差不多高,還未等碰到目標,明誌雙唇先貼上雲裳臉頰。肌膚相觸的那一刻,他清晰地感受到雲裳臉頰如火滾燙滾燙,顯然也是動情動心了。
就在這時,雲裳反應過來,伸手在明誌胸前猛地一推,借力跳出去。緊接著像受驚的小鹿一般,連著又跳出幾步,直到與明誌拉開距離,這才緋紅了臉又是跺腳又是伸手作勢想打明誌,一邊氣急叫嚷:“小誌。你好壞,恁大了還不知道修身,爹爹教的《禮記》算是白教了。”
“啊。。。這個,雲裳,你看啊,你是我的那個。。。。。。。”
明誌口中喃喃無措,很有些尷尬。
雲裳俏臉一沉,斬釘截鐵地說道:“小誌。雖然我們終歸會成為夫妻,沒成親之前卻不可逾矩,這就是禮。人不守禮,焉能為人!”
明誌一呆,繼而說道:“啊?是這樣啊,雲裳,我知道了,下次不會了。哎喲,晨讀時間到了,我得走了——”話音未落,他像被馬蜂蜇了一般,跳起來轉身就走,再不回頭。
雲裳望著明誌匆忙離去的背影,冷冽的麵容漸漸融化,慢慢化作似嗔還喜的笑容,最後喃喃嘀咕了一句:“這個小東西好壞,剛長大就學會煩人了。”似乎想到什麽,兩朵紅霞再次飛上臉頰;雲裳輕啐一口,蹲下身子繼續去剜黃花苗。
明誌慌裏慌張地逃回小院,其實他對雲裳的舉止不僅不懊惱,反而生出不少敬佩,隻是麵子被削得難受,讓他不好意思繼續呆下去。
回到小院明誌先在廚房門口瞄了一眼,明媽在廚房裏拾掇,在準備做飯;雲敞也在廚房灶下忙乎,隻是臉上東一道西一道塗抹了鍋灰,看起來十分狼狽。
“嶽父大人,你這是。。。。。”明誌好奇地問了一聲。
“小誌稍等,一會兒就好。”
雲敞說著在灶下掏摸了幾把,然後直起身,拎著一個小陶罐向外走,一邊走,左手一邊在陶罐裏攪拌。等到了門口,明誌發現陶罐裏烏黑混沌,裝了大半罐子黑水,雲敞正試圖將黑水攪拌的均勻一些。
雲敞沒有注意到臉上的汙漬,走到門口時,他揚了揚手中陶罐,興致勃勃地對明誌說道:“小誌,從今兒起,晨讀時間改為練習書寫。”
“書寫?”
“是啊。沙盤隻能認字,不能練習書寫,你若不會書寫篆刻終究不能稱為儒生;這段時間雲裳就用狼尾製了兩支筆,讓你練習書寫,可惜沒漆,隻好用黑水將就一下了;還有就是刻刀不好打磨,篆刻之道隻好暫時作罷;好在現今用筆越來越多,用刀的反而少了,不會篆刻一時也沒什麽。”
雲敞絮絮叨叨,口氣中時而滿意時而又流露出些許惆悵,似乎在為明誌感到委屈。
明誌心裏暖烘烘的,適才在溪穀受挫的尷尬轉眼間無影無蹤,唯唯諾諾跟著雲敞來到乘涼石板前。
雲敞將‘墨汁罐’放到石板一角,伸手從袖中掏出兩支竹製的纖細‘毛筆’,遞給明誌一支。“來,拿著,我們就以石板為簡來練習書寫。”
明誌接過‘毛筆’細細一打量,發現這確實是毛筆。一小束狼毛被一條細麻整整齊齊捆紮在一起,牢牢嵌進竹管裏。除了竹管比較粗糙,沒有進行拋光加工,這支毛筆並不比前一世見過的毛筆差多少。
“不知道雲裳怎麽能將如此多的狼毛捆縛到一處而且還這般熨帖?想來她隻能憑仗慢工出細活了。”明誌暗歎一聲,岔開五指,小心握住了毛筆。
“咦!小誌怎麽會握筆?”一旁的雲裳看見明誌的動作,忍不住驚疑出聲。
明誌一怔,這才發覺自己走了神,不知不覺泄露了前一世的經驗。腦中急速一閃,他幹脆充傻裝楞到底。“嶽父大人,是這樣握得?我覺得順手就這樣握了,難道真的就是這樣?還真是巧。”
“哈哈哈,小誌,這哪裏是巧啊。”雲敞大笑,愉悅地說道:“這分明是天賦嗎,小誌你天生就該為儒啊。”
明誌一陣無語,因為前世的心智不時流露,他的舉動落在雲敞眼裏盡皆成了天賦。
“小誌的握法非常工整,我就不再教了,記住,以後就這樣握。”笑過一陣,雲敞探出手中毛筆,在墨汁罐裏蘸了蘸,隨後一手挽袖,一手懸空,從乘涼石板右邊向左邊一道道依次畫起來。
雲敞的手極穩,隨著毛筆一次次移動,石板上現出一道道筆直的黑色線條,黑色線條相互間隔極窄,像後世豎格信箋。
當黑色線條達到十三條時,雲敞停筆住手,指著線條彼此相夾的縫隙說道:“小誌,我畫的這十二個豎格寬窄和十二支書簡大致相仿,以後我們把豎格當作書簡練習書寫,注意,練習之初一定要嚴格,書寫之時不可逾越到左右邊線上,否則寫滑了手以後再改就難了。”
豎格確是很窄,若是不逾越左右,必須使用小楷大小的字體才行。小楷以上的毛筆字明誌還能將就著寫,小楷卻是不行。不過,他沒說什麽,探出毛筆在墨汁罐裏蘸了蘸,又在罐沿掭了掭筆鋒,點頭說道:“我知道了,嶽父大人。”
一邊說著,他伏下身子,小心翼翼地在豎格間寫道:風雨淒淒雞鳴喈喈既見君子雲胡不夷風雨瀟瀟雞鳴膠膠既見君子雲胡不瘳風雨如晦雞鳴不已既見君子雲胡不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