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本郵冊就是這一切曾經真實發生過的證據,警方卻置若罔聞,硬要當做一起自傷案件結案。也許他們認為一樁精神病人的自傷案件,比一樁離奇的他傷案件要好交差得多。
精神病院的日子還算輕鬆。醫院對我們這種間歇性“發病”的病人主要是觀察和控製,當然吃藥是必須的。發藥的時候,大家在大廳裏排成長隊,一個一個到護士麵前領藥。護士看著你把藥放進嘴裏並且吞下去,然後讓你張開嘴巴、抬起舌頭,拿著手電筒往裏麵照一照,確定嘴裏什麽都沒有了,才會讓你離開。所以,想要蒙混過關還是比較難的。除非吃完藥以後,到廁所把藥摳出來。不過,廁所上方全都有監控攝像頭,被發現的話會被關進小黑屋。對精神病人來說,首要的問題是控製,隱私在這裏是沒有的。
一開始,醫生下的藥很重。總覺得特別困,隻要後背挨著床,立刻就能睡著。每天除了吃藥就是睡覺,連飯也吃不下去。睡覺中途起來唯一做的兩件事就是喝水上廁所,喝完撒完繼續睡,體力直線下降,有一次竟然在廁所暈倒了。然後,來了一群醫生會診,經過商量,他們決定減輕藥量,慢慢幫助我恢複進食。這以後的生活自由多了。每天除了吃飯、做操之外,還能在大廳裏和其他病人下下棋。
老邵是我在這裏發掘的一個正常人,他和我一樣是被誤診送進來的,罪魁禍首是他的老婆。他早年同老婆一起做生意,小日子過得紅紅火火,還生了個大胖兒子。就在兒子八歲那年,他遇到了一個女人。兩個人一見鍾情,相見恨晚,一來二去就成了情人關係。那女人是個郵票迷,成天要他買各種各樣的珍惜郵票。有一次,老邵為了給女人弄生日禮物,花了20萬在拍賣會上拍到一套民國時期的老郵票。老婆知道以後,找了打手把女人狠狠的教訓了一頓。事情發生後,老邵主動要跟老婆離婚。哪曉得老婆早有準備,第二天便聯係了精神病醫院把他送了進來。這一住就是十年。這十年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因為,從他被送進來的那一刻,老婆就成了他這個“精神病人”的唯一監護人,沒有老婆的簽字,他永遠出不去。
我也跟他說了自己的離奇經曆,本以為他會和其他人一樣,一口咬定那些事情是幻覺。沒想到他聽完故事後,神秘地一笑,說:“那本郵冊是不是棕色的封麵,四周鑲著金邊,裏麵的郵票非常老,很多已經開始褪色,但是仔細辨認還是能看得出來?”
我心裏一驚,難道他見過那本郵冊?
“你怎麽知道?”
“哈哈哈,你不知道的事情還很多。我們做個交易,你幫我從這裏出去,我告訴你那本郵冊的秘密。”
真是無奸不商,用一個秘密就想換自己的自由,他以為自己家開的是閻王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