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珀爾斯先生?你準備好沒有?”
卡爾子爵走到貴客房門前,輕輕敲門,但嗓音可不小。他今天似乎特別有精神,興致高昂。他身穿黑色禮服,袖口、領口都有著蓬鬆花邊,銀紐扣更是閃閃發亮,襯得他整個人都氣度不凡——當然他臉部還是大得有些礙眼的。他還特意噴了一些香水。即使身體強壯得不需要手杖,他還是將之拿在手上。
這位落魄貴族之所以打扮得如此光鮮,正因為今晚薩姆?蒙哥馬利邀請他參加生日宴會。薩姆?蒙哥馬利是貴族中的實權派,也是貴族議會的喉舌,所作所為、所言所行都關乎著整個貴族階層的意誌。他的宴會邀請可是萬金難求的呢。
房門被拉開。卡爾嚇了一條:“您!……”
“我怎麽了?”珀爾斯笑問道。
“您,您變老了!”卡爾努力組織語言,但也隻能說出這句簡單的話。
珀爾斯的臉上多了好幾條皺紋,他的眼皮略有些耷拉,而鬢角更是銀白一片。從相貌估計的話,他起碼有四五十歲,再看不出任何年輕人的跡象——可一直以來他就是個年輕人嘛!他微微一笑:“人類總是有偏好與歧視。在他們看來,隻有年齡大的人說話才有信服力,就連‘華夏’大陸古話也這麽說:‘連胡須都沒有的年輕人,辦事肯定不可靠’(嘴上無/毛、辦事不牢)。為了讓其他高官貴族更信任我,我便對相貌修改了一下。這也是為了行事方便,您無須驚訝。”
“太,太神奇了!我一直以為,黃昏教是不存在法術的!”卡爾眼都直了。他想到什麽,連忙道:“那麽,青春呢?是不是能讓人的容貌也變得年輕?”
“當然可以,靈魂之神是萬能的。一旦成為神職人員,別說容貌,能連身體也能恢複年輕時的健康強壯。”
卡爾連聲讚歎著,眼裏透出火熱視線。兩人並肩出門,乘上漂亮精致的鬆木馬車,前往赴宴。
即便到了車上,卡爾子爵仍然表現出對黃昏教法術的極大興趣,開始問這問那:“珀爾斯先生,這種法術能延長人壽命嗎?”
“可以的,它甚至能讓你永遠不會被疾病困擾,無時不刻都有著用不完的精力,甚至能讓你不眠不休地投入到工作或享樂中。”珀爾斯點點頭,心想:總算上鉤了,你這隻老狐狸。
他話鋒一轉:“卡爾大人,法術的事情我們隨時都可以討論,現在應該把注意力集中在宴會上。這次赴宴,您準備了什麽對策嗎?”
“對策?反正我和蒙哥馬利家族沒有仇怨,薩姆也不是政敵,我這次去隻不過是要表態而已,思考對策也是白搭。不管怎麽說,我必須爭取到新的權力與地位,所以我會站在薩姆那一邊。說句不敬的話,就對國王陛下的忠誠而言,我還比不上薩姆呢。”卡爾扯了扯嘴角,笑得相當嘲諷。
“嗯。”珀爾斯隨口道,權當是接過話頭。
兩個人都沒有說話,隻是各自思考自己的事情。不一會兒,馬車就來到薩姆的宅邸。宅邸前院鋪了一條長長的紅地毯,由大門口一直鋪到屋門,橫穿了整個院落。院落中的花木都修剪得整齊美觀、各式各樣,可見園丁的素質高,工資也高。一名管家帶著幾名還沒成年的女仆守候在門前,站姿一絲不苟。
接到車夫遞上的邀請函,管家便鞠躬道:“歡迎您,尊貴的卡爾子爵,請您與您的朋友移步,老爺已在客廳等候。這位閣下該怎麽稱呼?”
“他是黃昏教會的教長,珀爾斯。你這麽說就可以了。”
卡爾自矜地點點頭,先行抬步。珀爾斯也安靜地跟上。屋門兩側站著衛兵,他們目視前方,連瞳孔也一動不動,似乎是兩座會呼吸的雕像。由此可見,大貴族家裏的衛兵素質也是極高的,恐怕都是高級戰鬥職業者吧。
一踏入門,就有侍者大聲宣布道:“前奧斯吉利亞城主、卡爾子爵,及黃昏教會教長、珀爾斯閣下入場!”
客廳很大,地板全是光潔照人的大理石。一張鋪著白布的長桌很是顯眼,上麵擺滿了珍饈美食。頂上懸掛著美輪美奐的水晶吊燈,水晶將燭火光亮折射得到處都是。在璀璨燈光的投射下,大廳簡直是金碧輝煌。而近十位賓客正三三兩兩地交談什麽,一聽見侍者的話,全部將注意力集中到門口兩人身上。
“就是這種被人注視的感覺……太美好了,教人難以忘記!”抓緊手杖,卡爾略有些激動地道,當然聲音隻被身旁的珀爾斯聽見。
薩姆?蒙哥馬利已笑眯眯地走上前來。這位權貴的模樣你隻要看上一眼就絕不會忘記,特別是對於那些已見過卡爾子爵的人來說。薩姆的臉圓圓的,眼睛也是圓鼓鼓的,全然無害,一點兒也不會得罪人。他的身軀也相當圓潤,手指都胖乎乎的。他和卡爾子爵站在一起時,剛好是一圓一正,相映成趣。
“卡爾子爵,您能赴宴,我非常高興!”薩姆熱情洋溢地伸出手來。
“承蒙閣下邀請,我也非常榮幸!”對於人情世故老到之極的卡爾怎麽會被這種開場白難倒,應對得也是熟門熟路了。“我帶了一枝精靈秘製的‘花蜜酒’,我想它應該襯得起您的宴會!”
“哦,這是連畢格鮑沃帝王都列為珍藏的美酒,是精靈族皇族專用的貢酒!您是怎麽弄回來的!”薩姆嘖嘖稱讚,雙手接過美酒,讓侍者置於冰桶冷藏。
“哈哈哈,那就有段很長的故事要講了!”
“我洗耳恭聽,不過現在嘛,賓客已經齊聚,我們這就開始晚宴吧!”薩姆親昵地拉著卡爾的手臂,放大音量:“各位!各位能在百忙之中抽時間參加我的生日宴會,我感到非常激動和開心。你們都是我忠實的朋友,蒙哥馬利家族會是各位的後盾!”
生日,誰信呢?除了薩姆,所有人都這樣想道,然後一起鼓掌。正在這時,一個胖乎乎的小男孩跑出來,吸引了全場目光。
薩姆對大家介紹道:“嗬嗬,這是我的犬子。嗯?寶貝,怎麽啦?”
“爸爸,波比死了……”小男孩抽抽噎噎地說道,然後大哭起來。他懷裏緊緊抱著一隻斷氣的小狗,看來它就是波比。
“兒子,生老病死是自然規律,不要太難過啦。”薩姆道。他慈愛地摸摸小男孩的頭:“爸爸再給你買一條,好不好?”
“我,我就要波比,我不想讓它死!”小男孩執拗地大叫,眼睛亮晶晶的直往外掉眼淚。
薩姆皺眉,略有不悅,但還是和顏悅色地道:“好孩子要聽話的,知道嗎?你乖乖地回房間去,爸爸幫你買一條一模一樣的小狗,也給它起名叫波比,這樣不就行啦?”
“不同的!世界上隻有一個波比,就算還有一條和它長得完全一樣的小狗,那也不是我的波比!”小男孩哭得更厲害了。
一旁的賓客感慨道:“我的女兒也是這樣,當初貓咪死的時候哭了足足半個月啊。小孩子嘛,總要從寵物身上意識到死亡的殘酷,才能學會長大。”
“讓我試一下吧。”
這時,珀爾斯走近小男孩。他蹲下將手摁在小狗屍體上,然後吟唱著,眼裏冒出紫色的光輝:“睜開眼睛,世界劇變。愛恨還在糾纏,但已藕斷絲連。哪有什麽絕對,又有什麽永遠?無法記得過去,也不會憧憬明天。回來吧,誰能忍受枯寂長眠!”
小狗嗚嗚著,睜開眼睛,然後舔了一下小男孩。
“什麽!”眾人驚呼出聲,不敢置信。
小男孩高興得跳起來,將小狗舉過頭頂。而眾位賓客都感到驚奇,連連讚歎“神跡”。這一瞬間,珀爾斯已隱隱成了宴會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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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更深了。
貴族們圍在一起,小聲、隱秘地商談著。珀爾斯不便參與其中,於是拿著一杯香檳,來到露台。習習涼風吹過臉麵,送上花木與泥土的清香。
這時,小男孩怯生生地跑過來,對珀爾斯鞠躬:“謝謝您救活了波比,。”
“不用感謝我,因為以後你必將憎恨我。你對波比的愛也將消失得無影無蹤,那時你隻會恨不得它早些死去——它已是不老、不死、能走到時間盡頭的存在了。”珀爾斯溫和地笑道。
小男孩有些驚慌地退開:“我,我不懂您在說什麽……您有些可怕……”
珀爾斯收起笑容,認真地說:“當你長大的時候,你就會懂的了。這隻低等生物卻有著比你長得多的生命,這會讓你妒忌、不解、怨恨,直到你理智崩潰。你會打心眼裏希望從一開始就沒複活過它,你迫切期待著它腐朽、發黴;你對它的愛意涓滴無存,但你對它的殺意卻是日積月累,直到比‘鑰匙山’還要高、比星輝洋的海水還要多。你永遠地失去了這個朋友。當你長大的時候,你一定會明白我說的話。”
“不,不……聽起來,‘長大’好可怕!我不想長大!”小男孩害怕得跑開,消失在房間中。
珀爾斯也沒理會,而是繼續看著寂寥夜色。
一位賓客走來,笑著問:“堂堂的黃昏祝禱者,恐嚇一個小孩子做什麽呢?”
“你是誰?我記得自我介紹時,可沒向你提起‘黃昏祝禱者’這個詞。”珀爾斯冷冷地轉過臉來,眼裏紫芒凝練。
對方笑意不改:“別緊張,鄙人也來自‘等待之城’。鄙人名叫奧斯科爾,是死靈諜報專家,按陛下的吩咐,前來與您接頭。雖然這副軀殼是生靈的,但以您的洞察力,還是可以看見鄙人身上冒出的死氣吧?死氣就是鄙人的證明哦。”
珀爾斯這才鬆口氣,與之握手:“原來是神子大人的特使,沒想到會在這樣的場合見麵呢。神子有什麽話交待麽?”
“有。他吩咐鄙人與您合力對付鐵蹄騎士團。一旦教廷插手奧爾奎拉的事務,局勢肯定變得更加複雜,就連您也會有生命危險。”奧斯科爾也靠著露台扶手,舉杯讚歎道:“多美的月色,最適合安靜地欣賞了。”
兩人默契地望著月亮,不發一言。晚風有如女性的手,溫柔地撩起他倆的頭發和衣服。某種連死靈生物也能領略的清新感滲入倆人鼻腔,喚醒他們對生命的眷戀,以及記憶中那些美好的事物。
“你說,是一個人的生命重要呢,還是一群人的生命重要?”珀爾斯忽然問道。
“這個問題很難回答。”奧斯科爾笑笑:“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標準,用以衡量哪邊重要、哪邊不重要。從普世價值觀來看,當然是兩邊都很重要啦!生命是無價的嘛。”
“那麽你的價值觀呢?我很想聽聽你的看法。”
“鄙人?嗬嗬,鄙人能有什麽看法呢。鄙人也覺得,一個生命和一群人的生命是相等的。”
珀爾斯搖頭苦笑道:“這不是你的真心話。你心想的,是‘隻要我一個人活下去就好,無論誰死了都沒關係’。”
“哦?”
奧斯科爾的眼神驟然銳利。他眨眨眼,很好地掩飾住殺意:“為什麽這樣說呢?鄙人應該沒有您想得那麽壞吧?”
“這並不是壞事,也不是罪惡。我沒有任何批判的意思。在‘華夏’大陸有句話叫做‘人要是不為自己活著,那天地自然也會來誅殺他’(人不為己、天誅地滅)。‘想要活下去’是一種強大的欲望,無論種族、無論國籍、無論陣營……這世界上的所有生命形態,不,就算是異界生物,也都渴盼著活下去,繼續享受生命。抱著這種欲望而行動是很自然的,沒有需要苛責的地方。如果人格中不存在利己性,那麽隻能說您是一個進化道路上的失敗品了,嗬嗬。”珀爾斯望向遠方,淡然說道。
奧斯科爾也嗬嗬兩聲:“您對生命真是有獨到見解啊,鄙人就從來不曾站在這種高度思考過呢。”
“每個人的見解都是獨到的,誰都可以想到這一層,隻不過他們的潛意識抑製了他們思考。生命是多麽偉大、需要瞻仰的東西啊!麵對這神奇的造物,任何人都不敢深入思索,怕落得絕望、悲哀以及徒勞無功。於是他們日複一日地將心思沉浸在工作、學習、情愛中,努力淡忘有關人生、死亡的問題,成為庸碌大眾的一員。”
“不去思考讓自己痛苦的事情,也算是對‘把握生命’的最好詮釋。人活著,不是要快快樂樂、開開心心就好麽?要是糾纏在無法解答的問題上,那隻會痛苦。”奧斯科爾搖晃著杯中的紅酒,也淡然望向遠方。
珀爾斯道:“的確。敢於直麵悲劇、承受痛苦的人不多。”
“您就擺出一副很痛苦的模樣呢。”
“因為我是一個宗教家。”珀爾斯嗬嗬笑道。“其實我更想當思想家。但怎麽說呢,宗教能解釋——雖然更像是給出假答案——大部分讓人痛苦的問題,所以也值得將精力灌注在當中。”
“哦……那麽您怎麽看呢?到底是一個人的生命重要,還是一群人的生命重要?”
“我不知道。”
珀爾斯沉默了一會兒,又道:“坦白說,我毫無頭緒。這是個永恒的問題,又是個視立場不同而得出不同答案的問題。我的見解並不是我真正想要的、完美的、囊括一切的見解,所以我隻能說:我不知道。”
“那麽,如果讓您選出一個您覺得最重要的人,會是誰?”
珀爾斯毫無猶豫地道:“曾賜給我信仰和第二次生命的神子大人。”
“哦……”奧斯科爾笑笑,舉起酒杯:“您是一個很有深度的人,您的大氣讓鄙人深深折服。能認識您真是鄙人的榮幸。”
“過譽了。”
珀爾斯也舉起酒杯,讓兩支玻璃杯發出清脆的碰杯聲。